2010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
基本信息
- 作者: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123516
- 上架时间:2010-7-14
- 出版日期:2010 年7月
- 开本:32开
- 页码:104
- 版次:5-1
- 所属分类:
法律 > 法律考试 >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考试
考试 > 学历考试 > 在职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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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的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在职考生掌握法学主干课程基本概念、原理、制度的知识与方法的水平,重在考查考生法律分析、法律思维和法律语言表达等职业能力。
为有效实现上述目标,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自2006年由四科改革为三科,即政治、外国语和专业综合考试。其中,政治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外国语和专业综合考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全国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3小时,题型和分值为单项选择题60分、多项选择题120分、案例分析题60分、论述题60分。
根据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制定了《2010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适用于2010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
为有效实现上述目标,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自2006年由四科改革为三科,即政治、外国语和专业综合考试。其中,政治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外国语和专业综合考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全国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3小时,题型和分值为单项选择题60分、多项选择题120分、案例分析题60分、论述题60分。
根据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和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制定了《2010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适用于2010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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