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本书适用于希望了解物权法的社会各届人士。
目录
第1章 物权
轰然闯进我们生活的力量
财富的两根支柱
物权真面目
物权为我们解决什么问题
物权 完全异于常识的规则
物权不允许我们自己设定
物权的力量
支配的自由
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对抗一切人的权利
优先的特权
买卖不破租赁
工薪债权优先
追及力
第2章 物权法
创造民间财富的基石
大私 然后大公
民间财富凭什么与公有财产平起平坐
书摘
作者
糊涂的埃及法官使我们清醒
1840年初春,鸦片战争前夜,战争的阴云渐渐笼罩了珠江口。
林则徐自忖清军的大刀弓箭,难敌英军的开花大炮,遂买下了先进武器—英国军舰“剑桥号”,不想中国的水手多为不识字的农民,面对现代化战舰,甚至不懂如何将船开走,只好找来一只拖船,将军舰拖到珠江口。
没有现代科技常识的士兵,竟使先进的战舰变成了死老虎。最后,清军只能用原始的武器与英军作战,比如用一种“抬枪”,每发一弹,都会把开枪的人震倒。
100年过去了。
1940年,当史迪威将军带着美式装备援华抗日时,发现当时的许多中国士兵,对科学常识一无所知。一位高官也承认说:“新兵入伍后半年,还不知如何瞄准、如何使用表尺与目测距离。”因此,中国士兵虽卫国情绪高涨,但“射击技能远不如日军,大多数士兵打仗时只是胡乱扣动扳机”。
日军士兵却多数都有文化,武器也领先中国“40年”。这样一来,导致“中国军队六七个人,才顶得上日军一个人”。
又50多年过去了。
世界的主战场已转移到了经济领域,比拼的武器也不再是枪炮,而是法律的优劣、法律的科学与否,但是我们又一次落后了。
我们的一家国有企业,向埃及出口鸭肉。当时,我们还特意采用了国际先进的“内喉宰割”技术,这样,鸭子的外表就看不出刀口,十分美观。谁知货到埃及后被人拒收。因为穆斯林的习俗是:所有动物都必须由阿訇在喉部切一刀,刀口在外,才能食用。于是埃及人将这些鸭肉视为不洁之物,将其抛进大海,然后向中国企业索赔。我们的企业没理会—大不了再也不去埃及罢了。
结果,埃及人做得更绝。我们的远洋运输公司正好有一艘船路过埃及,这艘船就被当地法院扣了。远洋运输公司大呼冤枉,说那些鸭肉的事儿,又不是我们干的。
但是,埃及人的理由听起来无懈可击:卖鸭肉的企业与远洋运输公司一样,都是中国的国有企业。按照中国法律,这两个企业的所有权人,只有一个,就是中国。所以,这两个企业是一个所有权名下的财产。我们的远洋运输公司,就这样当了一回冤大头。
埃及法官敲响的这一记法槌,让我们猛醒:我们的法律设计出了问题。我们以为“财产统统归国家所有”,是全世界最先进的法律制度了,现在我们发现,这样的设计似乎并不科学,甚至会自相矛盾。就像在这个案件里,我们看似完美无缺的所有权体系,在内部却是产权混乱,一团乱麻,最后绊住了我们自己,绊倒了我们自己。似乎我们的法律武器,还有点像清军当年使用的抬枪,“每发一弹,都会把开枪的人震倒”。
这个关于所有权的法律,能够理清这些乱麻的法律,就是现在大家热议的物权,大家热议的物权法。
生活中的财产关系是复杂的,即便是父子兄弟之间,财产尚且“剪不断、理还乱”,家而国之,更需要一个严密而科学的规则体系,国计民生才能正常运行。正因为有着包括物权法在内的科学的法律体系,发达国家才所以发达;而我们长期以来,如同当年的清兵与国军士兵一样,对物权这个先进文化一无所知。
王先生遭遇困境的法理
物权的规则,不仅是国家进步的问题,也是我们在复杂的社会中游刃有余地生活的指南。不了解物权规则,常常会使我们陷于麻烦之中。
有一位很奋进的商人王先生,他主要揽些工程配电的活计,年年赚点小钱,但开发商常欠着钱不给。有个开发商见王先生催急了,就将一套新建住宅抵给了他,双方还正儿八经地写了个售房合同,开了购房发票。王先生把这两样东西捏在手里,就以为这个房子铁定是他的了,放心地把房子闲置了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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