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
基本信息
编辑推荐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 克莱夫·巴克
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我保证你会一头栽进去而无法自拔……他创造的人物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
无疑的,这本书是斯蒂芬·金从事写作近三十年来公认最棒的作品之一,堪称他的生涯代表作。
——林尚威(台湾斯蒂芬·金网站站长)
畅销大师斯蒂芬·金的经典之作《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冠军,全球已翻译31种语言,《肖申克的救赎》等电影原著小说。
一部不容错过、让人手不释卷的杰作,带你体验如同四季变化般的人性绝望与希望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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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斯蒂芬·金最为人精精乐道的杰出代表作,收入了他的四部中篇小说。其英文版一经推出,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冠军之位,当年在美国狂销二十八万册。目前,这本书已经被翻译成三十一种语言,同时创下了收录的四篇小说中有三篇被改编成轰动一时的电影的记录。其中最为人精精乐道的便是曾获奥斯卡奖七项提名、被称为电影史上最完美影片的《肖申克救赎》(又译《刺激一九九五》)。这部小说展现了斯蒂芬·金于擅长的惊悚题材之外的过人功力。书中的另两篇小说《纳粹高徒》与《尸体》拍成电影后也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其中《尸体》还被视为斯蒂芬·金最具自传色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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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提供作译者介绍
斯蒂芬·金,当代惊悚小说之王,通俗小说大师。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州的波特兰,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斯蒂芬·金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中,其作品总是名列榜首,居高不下。金的很多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的商的抢手货。有超过七十部电影和电视节目取材自他的作品,包括《闪灵》、《绿里》、《肖申克的救赎》等等。他在三十二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 <<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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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喜欢写作,然后赚到了钱(代序)——略谈斯蒂芬·金的创作生涯
春天的希望 肖申克的救赎
夏日沉沦 纳粹高徒
不再纯真的秋天 尸体
暮冬重生 呼-吸-呼-吸
后记...
春天的希望 肖申克的救赎
夏日沉沦 纳粹高徒
不再纯真的秋天 尸体
暮冬重生 呼-吸-呼-吸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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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最常被问到的问题是:“你是打哪儿得到这些构想的?”但问的次多的问题应该是:“你只写恐怖小说吗?”等到我否认的时候,实在很难看出问问题的人究竟是失望,还是大大松了一口气。.
在我出版第一本小说《魔女嘉丽》之前不久,我的编辑比尔·汤普森写了一封信给我,建议我开始思考下一本书该写什么。(也许你会觉得有点奇怪,连第一本小说都还未问世,怎么就开始想下一本了?不过由于一本小说出版前花费的时间,几乎与电影的后期制作过程一样漫长,当时我们已经跟《魔女嘉丽》纠缠了很久——几乎有一年的时间。)收到信后,我立刻寄出两本小说的手稿给比尔,一本为《火焰》(Blaze),另一本是《二次降临》(Second Coming);前一本是在《魔女嘉丽》完成后立刻动笔写的,花了我六个月的时间,那时候,《魔女嘉丽》的手稿还躺在编辑的抽屉里呢!
后一本是在《魔女嘉丽》如牛步般缓慢的出版过程中写的。
《火焰》是一本通俗小说,内容是关于一个近乎低能的大块头罪犯绑架了一个小婴儿,准备向孩子富有的父母勒赎……结果却爱上这孩子的故事。《二次降临》讲的是吸血鬼肆虐缅因州小镇的故事,两本小说都有几分文学模仿的成分;《二次降临》模仿《吸血鬼》(Dmcula),《火焰》则模仿史坦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的《人鼠之间》(Of Mice and Men)。
我想比尔看到我寄去的一大箱手稿之后,一定大吃一惊——就好比有个女人原本只想要一束花,却发现丈夫出去买了整个花房给她一样。(其中《火焰》的有些部分还打印在牛奶账单的背面,《二次降临》的手稿上闻得到酒味,因为三个月前在除夕宴会上,有位仁兄把啤酒打翻了,泼洒在稿纸上。)两份手稿加起来,密密麻麻大概有五百五十页左右。
两星期之后,他把两本稿子都读完了(简直是编辑中的圣人),我也从缅因州赴纽约庆祝《魔女嘉丽》出版(一九七四年四月时,我的朋友兼邻居约翰·蓝侬还活着,尼克松仍然坐在总统宝座上,而我的胡子里也还找不到一根白毛),同时讨论接下来应该先出版哪一部小说……还是两部都不适合出版。
我在纽约待了两三天,我们绕着这个主题谈了三四次,最后的结果是在公园大道与第46街的交叉口决定的。比尔跟我正站在那里等着红灯转绿灯,注视着出租车驶进隧道中,然后比尔说道:“我想先出《二次降临》好了。”
正好,我自己也比较喜欢这本——可是他的口气有点奇怪,好像不太情愿,于是我抬起头来问他是怎么一回事。“没什么,不过如果前一本书是写一个能以心灵力量移动物体的女孩,接着又出这本关于吸血鬼的书,你可能会被定型。”他说道。
“定型?”我问道,真的是一头雾水,我实在看不出吸血鬼与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间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什么型呀?”
“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他说道,口气更勉强了。
“喔!”我说道,大大松了一口气,“就这样啊!”
“再过几年看看,”他说道,“到时候,看你还说不说‘就这样啊!’”
“比尔,”我说,心中颇觉有趣,“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谋生。洛夫克莱夫特长期饿肚子,布洛奇后来根本放弃而改写悬疑小说和不知算什么类型的戏谑之作。你看吧,电影《大法师》掀起的热潮只是昙花一现。”
转绿灯了,比尔轻拍我的肩膀说道:“你会非常成功,但我觉得你还是不明白。”
他比我更清楚真实状况,后来事实证明,在美国还真能靠写恐怖小说赚钱。《二次降临》后来改成《午夜行尸》这个书名,出版后销售奇佳。当时我跟家人已迁往科罗拉多州,着手写一本新的小说,内容是关于一间闹鬼的旅馆。有一次在赴纽约时,我和比尔在一家名为“嘉士伯”的酒吧里聊到半夜(一头淡灰色的大雄猫显然把点唱机据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来,才能看见有哪些歌可点),并将小说的情节说给他听,听到最后,他把手肘撑在桌上,头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严重的偏头痛。
“你不喜欢这个故事?”我问。
“我很喜欢。”他言不由衷地说道。
“那么有什么不对吗?”
“先是一个有超能力的女孩,再来是吸血鬼,现在又是闹鬼的旅馆跟能通灵的小男孩,你会被定型的。”
这一回我比较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许多恐怖小说作家,例如洛夫克莱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弗兰克·贝尔克纳普·朗恩、弗里兹·
在我出版第一本小说《魔女嘉丽》之前不久,我的编辑比尔·汤普森写了一封信给我,建议我开始思考下一本书该写什么。(也许你会觉得有点奇怪,连第一本小说都还未问世,怎么就开始想下一本了?不过由于一本小说出版前花费的时间,几乎与电影的后期制作过程一样漫长,当时我们已经跟《魔女嘉丽》纠缠了很久——几乎有一年的时间。)收到信后,我立刻寄出两本小说的手稿给比尔,一本为《火焰》(Blaze),另一本是《二次降临》(Second Coming);前一本是在《魔女嘉丽》完成后立刻动笔写的,花了我六个月的时间,那时候,《魔女嘉丽》的手稿还躺在编辑的抽屉里呢!
后一本是在《魔女嘉丽》如牛步般缓慢的出版过程中写的。
《火焰》是一本通俗小说,内容是关于一个近乎低能的大块头罪犯绑架了一个小婴儿,准备向孩子富有的父母勒赎……结果却爱上这孩子的故事。《二次降临》讲的是吸血鬼肆虐缅因州小镇的故事,两本小说都有几分文学模仿的成分;《二次降临》模仿《吸血鬼》(Dmcula),《火焰》则模仿史坦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的《人鼠之间》(Of Mice and Men)。
我想比尔看到我寄去的一大箱手稿之后,一定大吃一惊——就好比有个女人原本只想要一束花,却发现丈夫出去买了整个花房给她一样。(其中《火焰》的有些部分还打印在牛奶账单的背面,《二次降临》的手稿上闻得到酒味,因为三个月前在除夕宴会上,有位仁兄把啤酒打翻了,泼洒在稿纸上。)两份手稿加起来,密密麻麻大概有五百五十页左右。
两星期之后,他把两本稿子都读完了(简直是编辑中的圣人),我也从缅因州赴纽约庆祝《魔女嘉丽》出版(一九七四年四月时,我的朋友兼邻居约翰·蓝侬还活着,尼克松仍然坐在总统宝座上,而我的胡子里也还找不到一根白毛),同时讨论接下来应该先出版哪一部小说……还是两部都不适合出版。
我在纽约待了两三天,我们绕着这个主题谈了三四次,最后的结果是在公园大道与第46街的交叉口决定的。比尔跟我正站在那里等着红灯转绿灯,注视着出租车驶进隧道中,然后比尔说道:“我想先出《二次降临》好了。”
正好,我自己也比较喜欢这本——可是他的口气有点奇怪,好像不太情愿,于是我抬起头来问他是怎么一回事。“没什么,不过如果前一本书是写一个能以心灵力量移动物体的女孩,接着又出这本关于吸血鬼的书,你可能会被定型。”他说道。
“定型?”我问道,真的是一头雾水,我实在看不出吸血鬼与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间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什么型呀?”
“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他说道,口气更勉强了。
“喔!”我说道,大大松了一口气,“就这样啊!”
“再过几年看看,”他说道,“到时候,看你还说不说‘就这样啊!’”
“比尔,”我说,心中颇觉有趣,“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谋生。洛夫克莱夫特长期饿肚子,布洛奇后来根本放弃而改写悬疑小说和不知算什么类型的戏谑之作。你看吧,电影《大法师》掀起的热潮只是昙花一现。”
转绿灯了,比尔轻拍我的肩膀说道:“你会非常成功,但我觉得你还是不明白。”
他比我更清楚真实状况,后来事实证明,在美国还真能靠写恐怖小说赚钱。《二次降临》后来改成《午夜行尸》这个书名,出版后销售奇佳。当时我跟家人已迁往科罗拉多州,着手写一本新的小说,内容是关于一间闹鬼的旅馆。有一次在赴纽约时,我和比尔在一家名为“嘉士伯”的酒吧里聊到半夜(一头淡灰色的大雄猫显然把点唱机据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来,才能看见有哪些歌可点),并将小说的情节说给他听,听到最后,他把手肘撑在桌上,头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严重的偏头痛。
“你不喜欢这个故事?”我问。
“我很喜欢。”他言不由衷地说道。
“那么有什么不对吗?”
“先是一个有超能力的女孩,再来是吸血鬼,现在又是闹鬼的旅馆跟能通灵的小男孩,你会被定型的。”
这一回我比较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许多恐怖小说作家,例如洛夫克莱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弗兰克·贝尔克纳普·朗恩、弗里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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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
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 克莱夫·巴克
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我保证你会一头栽进去而无法自拔……他创造
的人物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
无疑的,这本书是斯蒂芬·金从事写作近三十年来公认最棒的作品之
一,堪称他的生涯代表作。
——林尚威
他先是喜欢写作,然后赚到了钱(代序)
他先是喜欢写作,然后赚到了钱(代序)
——略谈斯蒂芬?金的创作生涯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
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 克莱夫·巴克
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我保证你会一头栽进去而无法自拔……他创造
的人物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
无疑的,这本书是斯蒂芬·金从事写作近三十年来公认最棒的作品之
一,堪称他的生涯代表作。
——林尚威
他先是喜欢写作,然后赚到了钱(代序)
他先是喜欢写作,然后赚到了钱(代序)
——略谈斯蒂芬?金的创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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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美国每个州立监狱和联邦监狱里,都有像我这样的一号人物,不论什么东西,我都能为你弄到手。无论是高级香烟或大麻(如果你偏好此道的话),或弄瓶白兰地来庆祝儿子或女儿高中毕业,总之差不多任何东西……我的意思是说,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我是有求必应;可是很多情况不一定都合情合理的。
我刚满二十岁就来到肖申克监狱。在这个快乐小家庭中,我是少数肯痛痛快快承认自己干了什么的人。我犯了谋杀罪。我为大我三岁的太太投保了一笔数目庞大的寿险,然后在她父亲送我们的结婚礼物——一辆雪佛兰轿车的刹车上动了手脚。一切都正如我的计划,只是没料到她在半路上停下来载了邻居太太和她的小儿子,他们正一起下城堡山进城去。结果刹车失灵,车速越来越快,冲过路边树丛,撞上了一座内战纪念雕像的底座而轰然起火。旁观者说,当时的车速一定超过每小时五十英里。
我也没料到自己居然会被逮住,但我却锒铛入狱,在这里长期服刑。缅因州没有死刑,但检察官让我因三桩谋杀罪而逐一受审,最后法官判了我三个无期徒刑,数罪并罚。这样一来,我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可能有机会假释了。法官还在判决书上说我罪行重大,死有余辜。的确如此,不过现在这些事都已成过去。你可以去查查城堡岩的旧报纸档案,有关我的判决当时是地方报纸的头条新闻,与希特勒、墨索里尼以及罗斯福手下那些字母开头的特工人员的新闻并列,如今看来,实在有点可笑,也早已成为老掉牙的旧闻了。
你问我,我改过自新了吗?我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改过自新,至少我不晓得那在监狱里代表了什么意思,我认为那只是政客爱用的字眼,这个词也许有一些其他的含意,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明白它的含意,但那是未来的事了……而监狱里的囚犯早就学会不要去多想未来。当年的我出身贫穷,但年轻英俊。我让一个富家女珠胎暗结,她出身卡宾街的豪华宅邸,漂亮娇纵、但老是闷闷不乐。她父亲同意让我们结婚,条件是我得在他的眼镜公司工作,“靠自己的实力往上。”后来我发现,他真正的用意是要让我随时都在他的监控下,就像管着家里豢养的不太听话、还会咬人的猫狗一样。我的怨恨经年累月,越积越深,终于出手造成了这种后果。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重蹈覆辙,但我不确定这样是否表示我已经痛改前非了。
不过,我真正想说的不是我自己的事,而是安迪·杜佛尼的故事。但在我开始说安迪的故事之前,还得先说几件关于我的事情,反正不会花太多 ……
我刚满二十岁就来到肖申克监狱。在这个快乐小家庭中,我是少数肯痛痛快快承认自己干了什么的人。我犯了谋杀罪。我为大我三岁的太太投保了一笔数目庞大的寿险,然后在她父亲送我们的结婚礼物——一辆雪佛兰轿车的刹车上动了手脚。一切都正如我的计划,只是没料到她在半路上停下来载了邻居太太和她的小儿子,他们正一起下城堡山进城去。结果刹车失灵,车速越来越快,冲过路边树丛,撞上了一座内战纪念雕像的底座而轰然起火。旁观者说,当时的车速一定超过每小时五十英里。
我也没料到自己居然会被逮住,但我却锒铛入狱,在这里长期服刑。缅因州没有死刑,但检察官让我因三桩谋杀罪而逐一受审,最后法官判了我三个无期徒刑,数罪并罚。这样一来,我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可能有机会假释了。法官还在判决书上说我罪行重大,死有余辜。的确如此,不过现在这些事都已成过去。你可以去查查城堡岩的旧报纸档案,有关我的判决当时是地方报纸的头条新闻,与希特勒、墨索里尼以及罗斯福手下那些字母开头的特工人员的新闻并列,如今看来,实在有点可笑,也早已成为老掉牙的旧闻了。
你问我,我改过自新了吗?我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改过自新,至少我不晓得那在监狱里代表了什么意思,我认为那只是政客爱用的字眼,这个词也许有一些其他的含意,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明白它的含意,但那是未来的事了……而监狱里的囚犯早就学会不要去多想未来。当年的我出身贫穷,但年轻英俊。我让一个富家女珠胎暗结,她出身卡宾街的豪华宅邸,漂亮娇纵、但老是闷闷不乐。她父亲同意让我们结婚,条件是我得在他的眼镜公司工作,“靠自己的实力往上。”后来我发现,他真正的用意是要让我随时都在他的监控下,就像管着家里豢养的不太听话、还会咬人的猫狗一样。我的怨恨经年累月,越积越深,终于出手造成了这种后果。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重蹈覆辙,但我不确定这样是否表示我已经痛改前非了。
不过,我真正想说的不是我自己的事,而是安迪·杜佛尼的故事。但在我开始说安迪的故事之前,还得先说几件关于我的事情,反正不会花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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