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目录
第2版前言
第1版前言
第1章 概论
1.1 统计学概述
1.2 统计学的基本概念
1.3 统计工作过程
1.4 统计指标体系
1.5 统计方法的普适性
小结
思考题
作业题
第2章 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2.1 数据的类型
2.2 数据的收集
2.3 数据的误差
2.4 数据的预处理
2.5 数据的统计分组与频数分布
2.6 数据的展示
小结
书摘
(1)数量性。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事物的质即本质,它决定了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区别;事物的量即表现为数量多少、水平高低,以及数量关系。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变化的普遍规律。统计学所研究的是事物的数量方面,它通过各种统计方法描述和推断事物总体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和量变到质变的数量界限,揭示事物在数量方面显示出来的质的规律性。这是统计学最突出的特点。
(2)具体性。统计学不同于数学。数学研究的数字是抽象的数,以及它们的运算规律,而统计学所研究的数量是具有质的规定性的事物(或现象)量,以及它们显示出来的事物质的规律性。如2010年远大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为10000万元,它告诉我们,数值10000反映了远大企业工业增加值的内容,以价值量万元为单位,并且它是远大企业2010年的工业增加值。也就是说,10000这个数字在数学中是有意义的,但在统计学中是没有意义的。同样,10000万元、工业增加值为10000、工业增加值为10000万元、企业工业增加值为10000万元、2010年工业增加值为10000万元等都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具体性是指除数字外,还要有说明该数字所表示的内容、所指的时间(或时点)、所指的空间以及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这些称为统计指标的构成要素。只有这样具备全部构成要素的统计数字,才有意义。
(3)总体性。统计学所研究的是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数量方面。具体地讲,它是把客观事物作为一个总体来认识其数量特征,而不是认识客观事物总体中的某个部分的数量特征,这就是统计学的总体性。例如,要调查远大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指的是认识远大企业全部职工这一总体的工资总水平或平均水平,而不是指认识远大企业中某一位职工或某些职工的工资水平或平均水平。在实际中,总体性体现为要把认识(研究)对象作为一个整体来描述、揭示或推断它的数量特征。
3.统计学的方法
统计学的方法是指统计学研究和认识客观事物(或现象)总体数量方面的各种方法。从研究主体来看,与其他诸多科学研究需要经历定性分析、资料搜集、整理、分析的过程一样,统计学的研究也需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并且把这一过程划为四个阶段: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从总体上讲,统计学的基本方法有大量观察法、分组法、综合指标法、统计推断法。
(1)大量观察法。为了达到认识客观事物(或现象)总体数量特征的目的,必须对现象总体包含的足够多的单位进行调查。通过对大量单位的调查,排除个别的、偶然的非本质的因素影响,显示出现象普遍的、决定性的特征和规律。这种通过统计调查,搜集大量、足够多的单位资料的方法称为大量观察法。从这里我们应看到,在实际中,考虑到调查的经济性和时效性,往往不进行全面调查,而使用非全面调查(对无限总体来说,只能使用非全面调查)。但调查很少的单位(小量观察)是不足以认识客观事物的数量特征及其规律的。这是统计规律所特有的性质。那么调查多少单位才是大量观察呢?这取决于总体内在的变异、调查精度和不同调查方法的要求。
(2)分组法。认识客观事物(或现象)及其内在的差异是统计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复杂现象进行调查取得大量的数字资料,就要根据统计研究的任务和现象的内在特点,将被研究的现象划分为性质不同的各个组,称为统计分组。通过分组揭示了复杂现象及其内在的差异。分组法是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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