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第3版)
使用本教材的高校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配有丰富的教学辅导资源
|
信息提示 关闭
如果您急需团购,可点击“团购急调”按钮将此书加入购物车,由我们的客服人员为您协调调货!
- 团购订单标准如下:
- 单品满30册可选择团购服务。
- 提交团购订单后,服务人员会主动和您联系,并根据您的会员等级、购买数量、金额、时间、配送要求等情况和您协商,以促成最终的成交。
- 有关团体购书的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010)63970506
基本信息

【插图】

编辑推荐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配有丰富的教学辅导资源。
内容简介
目录
《网络金融(第3版)》
前言
课程介绍
第1章 绪论 1
教学要求 1
1.1 网络金融的崛起 2
1.2 网络金融的概念 11
1.3 网络金融的模式 19
思考题 30
第2章 电子货币理论 31
教学要求 31
2.1 电子货币的特征 31
2.2 电子货币的职能 40
2.3 电子货币与货币供需 45
2.4 电子货币与货币政策 52
2.5 电子货币的管理 62
案例2-1 配送员用假POS机盗取银行卡信息盗刷22万 65
思考题 66
第3章 网络金融业务 67
教学要求 67
前言
课程介绍
第1章 绪论 1
教学要求 1
1.1 网络金融的崛起 2
1.2 网络金融的概念 11
1.3 网络金融的模式 19
思考题 30
第2章 电子货币理论 31
教学要求 31
2.1 电子货币的特征 31
2.2 电子货币的职能 40
2.3 电子货币与货币供需 45
2.4 电子货币与货币政策 52
2.5 电子货币的管理 62
案例2-1 配送员用假POS机盗取银行卡信息盗刷22万 65
思考题 66
第3章 网络金融业务 67
教学要求 67
3.1 网上银行业务 67
案例3-1 USSD手机银行 76
3.2 网上证券业务 78
案例3-2 奥尊证券集中交易系统 89
3.3 网上保险业务 90
案例3-3 大家保做保险业的互联网前台 100
思考题 102
第4章 电子支付 103
教学要求 103
4.1 电子支付系统概述 104
4.2 电子支付工具 116
案例4-1 中国电子商业票据系统总体结构 139
4.3 电子支付网络与密码系统 141
*4.4 电子支付系统的发展 149
思考题 185
第5章 网络金融经营管理 186
教学要求 186
5.1 网络金融的组织架构 187
5.2 网络金融产品营销 199
5.3 金融企业知识管理 211
案例5-1 SAP金融业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 215
案例5-2 我国银行业与IT企业合作共建业务平台 219
案例5-3 银行争办信用卡网上商城,商品可直接分期付款 221
思考题 221
第6章 网络金融风险管理与监管 222
教学要求 222
6.1 网络金融风险管理 222
案例6-1 商业银行稽核信息管理系统 230
6.2 网络金融监管 233
案例6-2 金融风险管理应用平台 242
6.3 网络金融的法律、法规 248
思考题 259
*第7章 网络数据安全 260
教学要求 260
7.1 网络信息安全概述 260
7.2 防火墙技术 265
7.3 数字加密技术 270
7.4 身份认证技术分析 278
案例7-1 富华恒安SF2000BIO生物认证系统 279
案例7-2 活体指纹识别与安全认证系统 281
7.5 金融认证中心的设计 284
7.6 金融业务网络安全管理 293
案例7-3 网上银行整体的安全解决方案 302
案例7-4 信息传递的安全解决方案 303
思考题 304
参考文献 305
案例3-1 USSD手机银行 76
3.2 网上证券业务 78
案例3-2 奥尊证券集中交易系统 89
3.3 网上保险业务 90
案例3-3 大家保做保险业的互联网前台 100
思考题 102
第4章 电子支付 103
教学要求 103
4.1 电子支付系统概述 104
4.2 电子支付工具 116
案例4-1 中国电子商业票据系统总体结构 139
4.3 电子支付网络与密码系统 141
*4.4 电子支付系统的发展 149
思考题 185
第5章 网络金融经营管理 186
教学要求 186
5.1 网络金融的组织架构 187
5.2 网络金融产品营销 199
5.3 金融企业知识管理 211
案例5-1 SAP金融业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 215
案例5-2 我国银行业与IT企业合作共建业务平台 219
案例5-3 银行争办信用卡网上商城,商品可直接分期付款 221
思考题 221
第6章 网络金融风险管理与监管 222
教学要求 222
6.1 网络金融风险管理 222
案例6-1 商业银行稽核信息管理系统 230
6.2 网络金融监管 233
案例6-2 金融风险管理应用平台 242
6.3 网络金融的法律、法规 248
思考题 259
*第7章 网络数据安全 260
教学要求 260
7.1 网络信息安全概述 260
7.2 防火墙技术 265
7.3 数字加密技术 270
7.4 身份认证技术分析 278
案例7-1 富华恒安SF2000BIO生物认证系统 279
案例7-2 活体指纹识别与安全认证系统 281
7.5 金融认证中心的设计 284
7.6 金融业务网络安全管理 293
案例7-3 网上银行整体的安全解决方案 302
案例7-4 信息传递的安全解决方案 303
思考题 304
参考文献 305
前言
“网络金融”课程是浙江省高校精品课程之一,《网络金融》教材由张劲松老师主编,尝试性地将计算机信息技术和金融理论与实务进行了融合。经过十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在原《网络金融》教材(教育部普通高校“十一五”规划教材)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订,对部分章节的内容、结构进行了修改与充实。第1章绪论由网络金融的崛起、概念和模式三大部分组成。内容涉及网络经济的兴起;金融电子化的历程;网络金融的崛起、概念、功能、标准以及金融全球化对网络金融发展的促进,最后对网络金融的前景进行了展望。本章新增了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内容,提出互联网金融是网络金融经营模式之一,有其自身的独特价值,但是,目前还没有真实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第2章电子货币理论由电子货币特征、职能、管理以及电子货币对货币供需、货币政策的影响等部分组成。内容涉及电子货币的产生、定义、特征、分类、职能等基础知识。同时也探讨了电子货币的非国有化、内生化以及对货币供需、货币政策的影响等。最后介绍了电子货币的管理的问题。本章新增了中央银行利用电子商业票据调节货币供求和对比特币的介绍与分析,希望业界能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功能与作用,也期待比特币能发挥其应用的价值。第3章网络金融业务由网上银行业务、网上证券业务和网上保险业务三部分组成。本章除了新增案例分析外,内容变动不大。第4章电子支付由电子支付系统、工具、网络与密码系统等组成。本章在内容方面增加了电子商业票据内容(原章节名为发票)及案例和竞合思想的起源及竞合模式实现的路径分析,这部分有我多年研究的成果,也是本次教材创新内容。第5章网络金融经营管理由网络金融的组织架构、产品营销、知识管理三部分组成。内容涉及网络金融的实现条件、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经营策略、产品营销、知识管理等,新增加了网络金融品牌策略和品牌经营的内容,同时完善了奥尊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SAP金融业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等教学案例。本章在内容方面增加了金融产品竞合营销策略的分析,这部分是我多年研究的成果,也是本次的教材创新内容。第6章网络金融监管与监管由网络金融风险管理、监管和法律、法规三部分组成。内容涉及网络金融机构基本风险、风险管理、监督制度和措施、中国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设想、网络金融的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同时也探讨了第三方电子支付风险管理的新理论。最后对商业银行稽核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案例分析;*第7章网络数据安全由网络信息安全概述、防火墙技术、数字加密技术、身份认证技术分析、金融认证中心设计、金融网络安全管理六部分组成。内容涉及信息安全技术、数字证书的管理与发放及金融网络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模型等,并完善了网上银行整体的安全解决方案和信息传递的安全解决方案等教学案例。
“网络金融”课程是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专业核心课程,同时也被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14所大学不同专业的学生选修,成为高教园区高校共认课程之一。该书在内容方面即有理论探讨,又有业务和案例的分析;既介绍了外国的先进经验,也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现状,并对今后的发展方向与模式进行了探讨,其中带有“*”号的部分有一定的难度,可供感兴趣的读者选修。《网络金融》课件、习题集、模拟实习演示、参考资料等资源可以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22144026.blog.hexun.com/)。
本书参考了大量的书籍、报刊和相关网站的资讯与资料,未能一一注名,在此一并致谢。
编者
2014年2月16日
“网络金融”课程是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金融专业核心课程,同时也被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14所大学不同专业的学生选修,成为高教园区高校共认课程之一。该书在内容方面即有理论探讨,又有业务和案例的分析;既介绍了外国的先进经验,也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现状,并对今后的发展方向与模式进行了探讨,其中带有“*”号的部分有一定的难度,可供感兴趣的读者选修。《网络金融》课件、习题集、模拟实习演示、参考资料等资源可以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22144026.blog.hexun.com/)。
本书参考了大量的书籍、报刊和相关网站的资讯与资料,未能一一注名,在此一并致谢。
编者
2014年2月16日
书摘
第1章
绪论
教学要求
1. 了解信息化时代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理解金融电子化与网络金融产生的关系与历程;了解金融全球化对网络金融发展的意义。
2. 理解网络金融的定义、分类、标准和模型。
网络金融是新兴网络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与核心,其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5年10月18日,在美国亚特兰大开业的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SFNB)是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金融机构,当时其存款金额达1?400万美元,遍布全美的客户已达4?000多家。1995年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纷纷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提供ATM、POS、无人银行、电话银行、家庭银行和企业银行等全方位的金融电子化服务。在中国,1996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一卡通”网上支付金融服务业务,1998年中国银行办理了第一笔电子交易业务。2004年,我国网络金融个人客户已达到1?758万户,企业用户已达60万户,网络金融交易量达到49万亿元。2010年我国银行业共有网上银行个人客户27?194.11万户,网上银行企业用户574.41万户。电话银行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的数量分别达33?556.5万户和385.23万户。手机银行个人用户和企业客户数量则分别达7?256.34万户和1.22万户。由此可见,网络金融诞生后,以其巨大的优势迅速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并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极大地影响、冲击着传统的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业。
1.1网络金融的崛起
1.1.1网络经济的兴起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以惊人的速度改变着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电子商务催生出一个新的经济形式,这种新经济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以知识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以网络为媒介,我们称其为网络经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正在迅速改变着传统商务活动的各个领域。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现象,表现为经济生活中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这些活动都与信息网络密切相关,不仅要从网络上获取大量的信息,依靠网络进行预测和决策,而且许多交易、生产和管理等行为都直接在网络虚拟环境中进行。
网络经济有许多优势,其特点如下。
1.?网络经济是以知识为核心的经济
网络经济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高科技革命中初露端倪,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迅速崛起。网络经济具有连续增长和报酬递增的特征,从而改变了传统的资本增加和边际效率递减的经济规律。网络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是以高科技产业为第一支柱,以信息和知识资源共享为依托的新型经济。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是5?000家软件公司,它们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绝不亚于名列前茅的500家世界大企业。
2.?网络经济是全天候运作的经济
由于信息网络每天24小时都在运转,基于网络的经济活动很少受时间因素的制约,可以全天候地连续进行。
3.?网络经济是全球化经济
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已成为推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连接世界各国的信息网络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基于网络的经济活动时空限制,使整个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大大加快,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性大大加强。
4.?网络经济是中间层次作用弱化的“直接”经济
由于网络的发展,经济组织结构趋向扁平化,处于网络端点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可直接联系,“产销见面”成为主流。同时也产生了一批不同专业的经纪人和信息服务中介。
5.?网络经济是竞争与合作并存的经济
绪论
教学要求
1. 了解信息化时代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理解金融电子化与网络金融产生的关系与历程;了解金融全球化对网络金融发展的意义。
2. 理解网络金融的定义、分类、标准和模型。
网络金融是新兴网络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与核心,其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5年10月18日,在美国亚特兰大开业的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SFNB)是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金融机构,当时其存款金额达1?400万美元,遍布全美的客户已达4?000多家。1995年以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纷纷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提供ATM、POS、无人银行、电话银行、家庭银行和企业银行等全方位的金融电子化服务。在中国,1996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一卡通”网上支付金融服务业务,1998年中国银行办理了第一笔电子交易业务。2004年,我国网络金融个人客户已达到1?758万户,企业用户已达60万户,网络金融交易量达到49万亿元。2010年我国银行业共有网上银行个人客户27?194.11万户,网上银行企业用户574.41万户。电话银行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的数量分别达33?556.5万户和385.23万户。手机银行个人用户和企业客户数量则分别达7?256.34万户和1.22万户。由此可见,网络金融诞生后,以其巨大的优势迅速在世界范围内扩展,并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极大地影响、冲击着传统的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业。
1.1网络金融的崛起
1.1.1网络经济的兴起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以惊人的速度改变着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电子商务催生出一个新的经济形式,这种新经济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以知识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以网络为媒介,我们称其为网络经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正在迅速改变着传统商务活动的各个领域。
网络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现象,表现为经济生活中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这些活动都与信息网络密切相关,不仅要从网络上获取大量的信息,依靠网络进行预测和决策,而且许多交易、生产和管理等行为都直接在网络虚拟环境中进行。
网络经济有许多优势,其特点如下。
1.?网络经济是以知识为核心的经济
网络经济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高科技革命中初露端倪,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迅速崛起。网络经济具有连续增长和报酬递增的特征,从而改变了传统的资本增加和边际效率递减的经济规律。网络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是以高科技产业为第一支柱,以信息和知识资源共享为依托的新型经济。美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是5?000家软件公司,它们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绝不亚于名列前茅的500家世界大企业。
2.?网络经济是全天候运作的经济
由于信息网络每天24小时都在运转,基于网络的经济活动很少受时间因素的制约,可以全天候地连续进行。
3.?网络经济是全球化经济
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已成为推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连接世界各国的信息网络使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基于网络的经济活动时空限制,使整个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大大加快,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性大大加强。
4.?网络经济是中间层次作用弱化的“直接”经济
由于网络的发展,经济组织结构趋向扁平化,处于网络端点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可直接联系,“产销见面”成为主流。同时也产生了一批不同专业的经纪人和信息服务中介。
5.?网络经济是竞争与合作并存的经济
. 信息网络扩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的范围,加快了竞争与合作之间转化的速度,世界已进入一个新的竞合时代,在竞争中有合作,在合作中有竞争,合作也是为了竞争。竞争合作使企业的活力增强了,提高了应变能力,形成了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天赋的自然资源或可供利用的资金不再是核心资源,而信息与知识已成为企业的核心资源。
6.?网络经济是速度型经济
现代信息网络可用光速传输信息。网络经济以接近于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大量的信息,经济节奏大大加快,一步落后将会步步落后。产品老化在加快,创新周期在缩短。
7.?网络经济是创新型经济
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以此为基础的网络经济需要强调研究和创新,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与保障。因此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观念创新已经成为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成为新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
1.1.2金融电子化的历程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与电子通信技术革命的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纷纷利用电子技术提供金融服务,从而掀起了声势浩大的金融创新浪潮,改变了金融观念,导致了金融业的革命。
美国在高新技术发展和金融业发展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全球高新技术应用方面也占有绝对优势。
1.?银行电子化进程
金融历来是高科技发展的主要用户和见证人。美国银行界在20世纪40年代末至20世纪5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了电子计算机技术应用于银行业的研究。美国银行电子化的进程经历了三个阶段(见表1-1)。
表1-1美国银行科技创新的历史轨迹
时间 创新内容 功能 细分市场 所用核心技术 结果
20世纪60年代初 自动转账 支付 零售业务 电话 提供新的服务品种
20世纪60年代 信用卡 支付 零售、批发 芯片 降低交易成本
20世纪60年代 IBM3890等支票处理机 支付 零售业务 磁记录 大大降低支票处理成本,至1988年下降了约70%
1969年 ATM机 支付 零售业务 机电计算机 营业费用大幅减少
20世纪70年代 POS机 支付 零售业务 微机、通信 降低交易成本
20世纪70年代 信用打分模型 信用 零售业务 数据库技术 降低交易成本
1970年 CHIPS 转账支付 批发 通信 降低交易成本
1973年 自动付款技术 支付 批发 通信、微机 降低交易成本
1977年 SWIFT系统 转账支付 零售、批发 通信 降低交易成本
第一阶段是银行办公自动化阶段。即将手工操作转为计算机的自动化处理。美国金融界最先进行了柜面联机业务系统建设,减少了手工操作,降低了银行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950年,美洲银行开始同斯坦福研究所合作研究使用条形码自动处理支票业务,美国花旗银行着手研究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问题。1955年,美洲银行首先在银行领域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记账和报表编制工作,1958年又安装了GE-100型晶体管计算机,使支票、储蓄和部分信贷业务都可以通过计算机处理。
从20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随着美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交易和消费活动导致支付量剧增,传统的纸票据交换已远不能满足社会对支付清算服务的巨大需求,美国银行业各种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如雨后春笋般地投入使用,开始了银行业务的联机适时处理。
电子资金转账系统(EFT)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金融交易中综合应用的技术成果,即不使用支票或任何其他纸张票证,通过电子技术和电子数据通信系统处理账目上的资金,进行电子资金的转账或划拨。
20世纪70年代,美国银行计算机化程度已经很高,1978年美国银行业已有80%的银行使用了电子计算机,并且通过采用高效计算机系统和通信网络使交易安全、方便和经济。在二十几年的时间内,美国银行实现了一次革命性转变。
第二阶段是内部网络电子银行阶段(PC银行、企业银行和家庭银行等)。到20世纪80年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成本的大幅降低,为银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提供了有利条件,内部网络电子银行开始兴起。银行客户可以用专线与其开户银行的专用内部网络连接,银行则向其重要客户提供专用软件和接口,从而使客户可以利用家中或公司里的PC机,进行相关数据的传输和交换。同时,随着银行将网络接线延伸到商业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和超级市场,自动柜员机(ATM)和销售终端(POS)开始普及使用。但这时能够利用银行内部网络的客户数量还较为有限,费用也较大。早在1980年,美国就已经通过在电视中设置的调制解调器来开展银行业务,称为“第一银行”(Bank One)。目前,包括美国在线(AOL)等商业网络在内的约55%的个人计算机家庭用户都是使用微软公司的货币、直觉公司的快讯等个人财务管理软件享受在线银行服务。作为世界上少数提供全套零售和批发金融服务的银行之一,美国花旗银行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就开始努力向全球化、多功能,集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和信息等服务于一身的全能银行方向发展。它与NYNEX、RCA、McGraw-Hill合资,为家庭提供电子化服务,并开发出24小时交易系统。1985年美国花旗银行在国内存款上首次超过美洲银行,成为全美最大的银行。次年购买了科沃索公司(一家专门从事金融市场数据研究的信息服务商)的控股权。在整个80年代,美国花旗银行发展了100个独立的私人网络,覆盖92个国家。从1992年1月起,这些独立的电子信息网络被合并成一个全球信息网络(GING),其目标是技术综合、跨国界服务以及成本的降低。
第三阶段是网络银行阶段。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技术显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各主要金融机构开始上网,建立自己的网站。最初,银行网站着重于业务广告宣传,并不涉及实质性的银行业务,其主要原因是浏览技术和网络传输安全性问题。1994年马克安德里森设计开发的导航(NAVIGATOR)浏览器和RAS加密算法开始普遍采用,这较为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银行网站进入了在线业务信息查询阶段,不仅提供金融活动信息,也为用户提供账务信息查询等服务。随后,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和安全套接层(SSL)技术的形成,使网络银行浮出水面。
2.?证券市场电子化进程
证券市场电子化进程经历了信息发布、指令传递与指令执行和交易的三个电子化阶段。
(1)美国证券交易的信息发布阶段。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证券交易的信息主要是通过美国股票交易所和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股票行情自动报价机发布,而地方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实时价格信息和实时成交量信息则无从知晓。
1964年计算机首次进入证券交易场所。
1968年美国证券商协会(NASD)开发了一种自动报价系统纳斯达克(NASDAQ),并于1971年开通。它被称为美国证券商协会报价系统,该系统通过证券商的行情显示屏适时发布场外交易市场证券行情,这一电子信息发布系统目前已与伦敦国际股票交易所及新加坡的自动报价系统联网。
1974年美国各大证券交易所共同建成集中的交易报告系统,它在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规定的框架下根据市场间的协议进行管理和操作,集中并适时发布所有市场(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对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进行交易的报告。
1978年又开通了集中的报价系统,确定所有市场交易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最优报价和要价并予以发布。市场间的这两个系统,统称为集中的交易报告和报价系统。
(2)美国证券市场指令自动传递和执行发展阶段。在20世纪60年代末以前指令传递在场外市场是通过电话进行的,在交易所是通过叫价进行的。
1969年加利福尼亚的太平洋股票交易所率先采用指令的自动传递和执行系统,此后,各交易所纷纷采用了自动传递系统,并允许指令从各证券公司迅速传递到交易所大厅。其中最重要的是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超级电码(SUPERDOT)系统,它在20世纪70年代是为了将小额指令从场外经纪人传到场内而设立的。1982年为了适应刚刚引入的程序交易的需要,纽约股票交易所改进了这一系统,使它能够及时传送大额交易指令。
1969年太平洋股票交易所采用小额交易指令的自动传递和自动执行系统。当场外指令到达交易所场内交易员处,交易员可在最优市场价上加价,如果他不加价,系统则将以最优市价执行这一指令,并报告交易情况,然后向集中的交易报价系统发送最新成交价格。此后,各地区交易所为了同主要交易所竞争,都纷纷效仿,开通了小指令的自动传递和计算机执行系统。
1985年美国证券商协会在其NASDAQ系统中增设小额指令执行系统(SOES),辛辛那提股票交易所采用了小额指令自动执行系统。现在,无论是股票还是期权市场的小额交易指令都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实现了执行的自动化。
(3)美国证券市场电子交易市场发展阶段。证券市场计算机化发展的最重要标志是私人实体经营的所有权交易系统,又称电子交易市场。第一家重要的电子市场是20世纪60年代末出现的由路透社拥有的机构网络公司(INSTINET),又称第四市场,它有一个交叉网络,能为一揽子股票的大额交易指令提供自动进入、自动撮合成交的服务机构投资者,通过计算机网络的帮助相互进行直接的大额证券交易,以节约经纪商的佣金。INSTINET是作为股票交易所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登记的,它是对机构投资者的无中介直接交易需要所做出的反应,适应了证券投资机构化趋势的发展需要,这一系统在纽约股票交易所收盘后还提供交易商进行交易的机会。加入这一系统需付1?000美元,每笔交易再付几美分的费用,这样交易就可以一天24小时进行。
类似的系统还有1987年建立的捷夫锐公司的波塞特(POSIT)系统和1992年开始交易的亚利桑那股票交易所(AZX)。这类市场有一些没有作为交易所注册登记,因而不必像自律机构那样受到证券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投资者参照纽约股票交易所价格成交,但交易速度可以快得多。
与电子交易市场的设立相联系,大证券商也投入巨资建立相应的交易处理系统。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摩根士丹利耗费巨资建立的“搭线”(TAPS)系统,该系统几乎是瞬间完成交易,正确性大大提高,而且还完成一切有关交易的文书处理工作,追踪记录每一笔交易。交易的速度和正确性提高后,证券商每天可完成更多交易,获得更多获利机会,并促进了整体交易量的迅速增长。
国际金融交易网络最为典型的是1992年路透社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共同推出的全球交易执行系统(GLOBEX)。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承担该系统的市场运作,如交易品种和条件的确定、市场流动性的维持等。路透社则提供系统所需要的全部软硬件,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业务实施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一系统的建立是向建立全球性交易迈出的一大步。
在银行和证券业电子化深入发展的同时,保险业也逐渐利用电子技术开展业务。但与前两者相比,保险业的电子化程度较低。
综上所述,网络技术的应用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利益,推动金融电子化进一步发展。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深化,一个全新的金融运作模式——网络金融迅速崛起。
1.1.3网络金融的崛起
1.?电子商务与网络金融
网络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新兴银行。网络金融是银行业电子商务的表现形式,是银行业在新经济时代追求进步、勇于创新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的必然选择。网络金融的发展也会对其他行业的电子商务行为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为电子商务过程中资金流在互联网上的转移,也就是网上结算,只有通过银行的支持才能安全、便捷、有效地实现。
如果说电子商务是新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那么网络金融就是这部发动机的助推器。
与互联网发起渠道革命相对应,网络金融发起了银行革命。网络金融不同于以前银行所用的信息技术,如果以前的信息技术是在支持和运作银行业务的话,那么网络金融则是在改造银行业务。网络金融是一场革命,如果现在的商业银行忽略它,它就可能全面接管商业银行的资金媒介和支付服务职能,传统的银行就真会像比尔·盖茨所说的“如一群行将灭亡的恐龙”。如果银行业能够重视它,主动发展网络金融,一方面,摒弃简单资金中介的身份,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另一方面,迅速掌握新型电子支付工具的应用,在网上支付中占据重要地位,银行业将会成为新经济时代的赢家,从而在新的时代再铸辉煌。
2.?网络金融的雏形
1995年5月,富国银行(Wells Fargo)成为美国第一家可以向客户提供网上查询账户余额的银行,并逐步实现了网上查询交易记录、转账、支付票据、申请新的账户、签发旅行支票和本票等业务。1995年10月,资产超过2?000亿美元的美国花旗银行率先在互联网上设立站点,形成了虚拟银行的雏形。1995年10月18日,在美国亚特兰大开业的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当时其存款金额达1?400万美元,遍布全美的客户已达4?000多家,这标志着网络金融在世界上正式产生。在中国,计算机在银行的应用经历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初步用于银行后台业务的核对和监督,到20世纪80年代计算机开始用于单个银行业务的辅助管理,再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全国银行系统初步电子化(其典型表现为: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全国建设电子资金转账系统EFT,1993年中国政府宣布将“金卡”工程作为重要的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阶段。在银行系统初步电子化的基础上,1996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一卡通”网上支付金融服务业务,1998年中国银行进行了第一笔电子交易业务,这标志着我国网络金融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产生的。
网络经济时代日益壮大的网络客户群和不断变化的顾客需求是网络金融发展的加速力。由于计算机成本的大幅下降,网络终端可以迅速普及到一般消费者。1999年3月全世界已经有2亿人加入互联网,至2013年全世界有27亿多人使用互联网。如此快速增长的网络客户群,为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开展金融业务提供了雄厚的社会基础,同时,信息技术发展推动着客户消费渠道的转变,使人们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欧洲,通过银行进行的跨境支付所付费用占到支付额的2.5%,这迫使银行进行革新,而且在网络时代客户的消费习惯也发生了变化,不同客户消费渠道逐步融入互联网所创造的电子空间,而客户习惯和消费渠道的改变将推动金融服务渠道的变迁。
3.?网络金融的现状
(1)网络银行。截至1997年10月,全球共有2?015家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站点,其中,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中有70%在互联网上设立了站点。这种金融专业站点以年均90%的速度递增,1998年3月,互联网上有240多个金融站点为客户服务,1?000多家金融机构进入互联网,其中,120多家金融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交易服务。2002年内西方国家网上银行业务所占的比重达到15%左右,2005年这一比重达到30%,美国银行这一比重达到50%,但是,网络金融的发展总体上处于不平衡状态,北美(美国和加拿大)和欧洲的网络银行发展最为迅速,其网络银行数量之和占全球市场的90%以上。2010年中国网上银行整体交易规模为549.5万亿元,同比增速为49.0%;至2014年,中国网上银行的交易规模有望突破2?200万亿元。亚太地区,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网络银行的发展速度惊人。拉美地区的网络金融20世纪90年代后期也有较快发展,非洲的发展最为迟缓。
自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开业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纷纷上网,在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风潮,如美洲银行在互联网上提供了家庭银行和建立客户自己的银行两项业务;大通曼哈顿银行在网上推出了汽车贷款项目。在欧洲,德国、芬兰和英国等许多国家的银行都相继上网,在互联网上开展银行业务。英国的艾格公司(英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被称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网络银行之一,其客户已经达到60万,存款达到120亿美元。
2000年3月初,德国最大的银行——德意志银行宣布推行“全球电子商务战略”,旨在通过与国内外网络、软件和电信等产业巨子的紧密合作,全力拓展互联网业务和电子商务,改变传统的发放信贷加收取中介佣金的经营方式,让银行所有业务进入互联网,抢占全球网络金融市场。在日本,富士银行推出的第一家网络银行已经开始商业化运作,向客户提供现金卡网上购物和网上账户转账(网络货币结算)等业务,以及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樱花银行、住友银行等大银行也先后投入巨资推出网上银行服务。在中国香港,美国花旗银行于1998年11月率先推出网上银行服务业务,其后汇丰、恒生、永亨、道亨、运通和渣打等银行也相继推出网络银行服务。
(2)网上证券。自美国于1994年最先在互联网上开办股票交易以来,通过互联网进行股票买卖的业务飞速发展。1999年美国最大证券经纪商美林公司宣布提供网上贴现交易;摩根投资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了站点,并于2000年3月正式宣布摩根银行实验室成立。2000年摩根银行与其他公司联合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网络证券服务供应商(希尼夫公司,Cynifi)。在美国,网上证券交易已经非常普及,1998年年底,美国提供网上交易服务的虚拟证券商已经超过60家,其交易额已经占散户交易量的30%,1999年新开设的网络经纪公司就多达110家,比1998年几乎翻了一番。2002年,网上证券经纪开户数目将超过1?400万个,涉及资产逾7?000亿美元。在亚洲地区,网络证券发展也十分迅速。
(3)网上保险。在英国,保险销售已移师线上,英国网上保险市场规模到2005年突破31亿美元,有20%的一般保险在互联网上进行。在美国,eCoverage公司是第一家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从报价到赔偿服务的保险公司。美国在网上收取保险费早在1997年已高达3.9亿美元,2002年有11亿美元的保险费通过网络保险获得。1999年7月,日本出现首家完全通过互联网推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这家保险公司由总部位于美国的艾夫莱克(AFLAC)公司和日本电信共同投资设立和管理,域名为afiacdirect.com的网络保险公司利用AFLAC和日本电信的资源来开设一家服务对象定位于40岁以下客户的网站。在网站开通后,网民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向网站投保或获取保险信息、利用在线计算器计算保险金。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向用户事先提供海外旅行旅客保险的投保申请单,申请者除了不能通过互联网在投保单上签名盖章外,其他有关事宜均在互联网上完成。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在德国试行了网上直销。这个集团约有8%的新增业务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国外许多知名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在保险业务特别是寿险营销中引进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媒体,传统的保险销售手段发生变革,保险公司不仅拓展了业务,更完善了服务体系。
1.1.4金融全球化促进网络金融发展
在网络经济时代,金融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正日益全球化,并且相互关联。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引发了信息服务概念和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同时也带动了对信息服务需求的增长。在金融领域,信息系统的服务已经包括金融的所有核心业务。网络金融作为在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活动本身就具有互联网的特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网络金融的出现使得金融机构不再需要通过不断新建砖瓦式的营业网点来扩展规模,其规模可以通过发展网络用户来扩展,客户不仅面向全国,也可以面向全世界,全世界上网的人都是网络金融机构的潜在客户。网络金融是顺应网络经济的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
全球经济一体化与信息网络化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随着金融网络及其运行规则在世界的普及,真正的金融全球化就产生了。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也为网络金融的产生创造了物质条件和制度基础。
1.?金融全球化概念
全球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名词。由于全球化是一个相当复杂且正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现象,因此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97年发表的《世界经济展望》中把全球化定义为“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国际经合组织认为,全球化是指经济、市场、技术与通信形式等越来越丧失民族性和地方性,而全球性特征越来越浓。
金融全球化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现象,它是同经济全球化紧密相关的,事实上金融全球化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方面,而且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高级阶段,经济全球化的本质要求把全球作为一个统一的、无阻碍的自由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及有效配置。而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利用市场机制完成资源最优配置的有效手段。当然,金融全球化同时也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并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实体经济。
从微观层次上看,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表现为各个经济实体尤其是各类金融企业的金融创新,即一种技术上的进步;从宏观层次上看,金融全球化则体现为金融自由化,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制度创新,即一种经济制度上的变迁。技术上的进步降低了经营成本,制度上的演进则减少了交易费用。因此,金融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和地区放松金融管制、开放金融业务及放开资本项目的限制,使资本在全球各国、各地区的金融市场自由流动,最终形成全球统一的金融市场、统一的货币体系的历史趋势。同时也是全球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日益紧密联系的过程。
2.?金融全球化推动网络金融发展
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美国门户开放政策的实施,不仅使美国银行能够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外国银行也纷纷进入美国金融市场。几乎所有国家都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其中最多的是日本、加拿大和英国的银行,这使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在世界交易的压力下,美国为了进入新兴国家的金融市场,在1997年做出了对外国银行、证券和保险服务业者提供实质的开放和享受国民待遇的承诺。同样,为了增强美国金融业的稳定性和在国际金融业中的竞争力,也为了适应国际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浪潮,美国对一些限制性的法规条文进行了修改。
1994年美国通过了《跨州银行业和分行效率法》,1995年对《金融服务竞争法》进行了修改,这些法规的修改为日后美国银行业的并购活动创造了条件。
199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同意放宽了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限制,规定银行控股公司收益中证券业务比重可由10%提高到25%,但同时也继续加强了对大银行的监管。
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国会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律取消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实行的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界经营的限制,从而揭开了美国金融业走向混合经营的新纪元,这项法案也为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兼并打开了通道。在美国的带领下,放松金融管制之风刮遍了西方国家,一些国家竞相出台优惠宽松的政策。这一趋势在推动金融全球化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掀起了一股势不可当的金融兼并浪潮。1995年世界金融业的并购案多达4?100件,涉及金额2?500亿美元;1996年兼并案比上年增加了100件。1997年,全球金融业的兼并格外引人注目。在欧洲,瑞士两家最大的银行——瑞士联合银行和瑞士银行合并,组成一家拥有约6?000亿美元资产的世界级银行,超过德意志银行而登上欧洲最大银行的宝座,并晋升为世界第二强银行,仅次于资产约6?960亿美元的东京三菱银行,这家超级新银行的服务范围横跨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咨询等众多领域。1998年全球金融业并购的趋势更加明显,1998年4月6日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公司合并组建美国花旗银行集团,新集团拥有近7?000亿美元资产。1998年4月,美国第一银行与第一芝加哥银行合并为新的第一银行,紧随其后,国民银行与美洲银行合并为新的美洲银行。1998年12月德意志银行宣布动用101亿美元收购美国第8大银行——信孚银行的全部股权,合并后银行总资产将达8?200亿美元。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自1995年与化学银行合并以后,又相继收购了美国创业投资公司汉鼎(H&Q)公司和信标(Beacon)投资银行、英国怡富集团及澳大利亚的米奈特(Ord Minnet)投资银行,2000年9月中旬又与摩根公司达成了兼并协议,新组成的公司命名为J.P.摩根大通公司,将拥有6?600亿美元总资产,成为继美国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之后的第三大银行。
金融业的激烈竞争是推动网络金融产生的内在动力,而竞争所导致的有实力的大型金融机构的出现则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证。
3.?金融全球化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金融全球化在迅速改变各国传统金融体制的同时也规范了各个国家政府对金融的干预行为。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国际金融监管的一体化趋势也日益明显。“金融监管最基本的目的在于保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国际金融监管的一体化则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网络金融作为虚拟的金融服务不受地域疆界的限制,所以对它的监管本身也要求国际合作。例如,网络金融服务的关键组成部分——网上支付要求各国支付结算制度的统一。如果网络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给客户提供诸如赔偿、投诉等必要的最小限度的保证时都不得不应付多个国家的规则,那么将增加服务的成本和不便。而共同的标准将减少这样的成本和不便。
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加强对维护国际金融秩序有着重要作用,而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则为以全球市场为目标的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同时规则的统一也大大降低了网络金融的运营成本。因此说,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排除了制度上的障碍。
1.2网络金融的概念
1.2.1网络金融概念
1.?网络金融定义
传统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功能从本质上可以分为资金媒介和支付服务两大类。但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互联网这一新渠道,资金的供需双方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完成结合,对传统银行业的依赖性有减小的趋势,银行所扮演的资金中间商的角色有弱化倾向。
(1)网络金融的定义。“银行说”认为,网络金融是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3年7月的《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将电子银行或网络金融定义为:一般是指通过电子渠道提供零售小额产品和服务,以及提供大额电子支付和其他批发银行服务。欧洲银行标准委员会1999年发布的《电子银行》公告,将网络金融定义为:那些利用网络为通过使用计算机、网络电视、机顶盒及其他个人数字设备连接上网的消费者和中小企业提供银行产品服务的银行。
另外,“公司说”认为网络金融是一种公司;“方式说”认为网络金融是一种方式;“系统说”认为网络金融是一些系统;“金融机构说”认为网络金融是指采用数字通信技术,以互联网作为基础的交易平台和服务渠道,在线为公众提供办理结算和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或虚拟网站。
综上所述,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金融的权威的统一定义。人们从主体、方式和构成体系等不同角度对网络金融进行了界定。客观地说,“金融机构说”认为网络金融是特定的金融机构,属于金融类主体的定义比较科学。所以,网络金融是指借助客户的个人计算机、通信终端(包括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掌上计算机等)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银行内部计算机网络或专用通信网络、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金融机构。
(2)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网上银行、虚拟银行的关系。在对网络金融进行界定时,需要认识和处理其与几个相关概念的关系,以便更好地认识和把握网络金融。
1)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的关系。电子银行泛指银行利用电子化网络通信技术从事与银行业相关的活动,包括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行为,电子银行业务指通过电子化渠道提供的银行业产品和服务,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包括商业POS终端机、ATM自动柜员机、电话自动应答服务系统、个人计算机和智能卡等。电子货币包括基于各种卡的“电子钱包”和基于网络技术的“数字化现金”等。2000年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章程(暂行)第1条规定:“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是利用多种电子媒介(手机、电话、计算机、电视等),通过不同通信传输方式(移动短信息、有线电话、Internet网络等),在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系统实现金融信息查询和有关金融交易的服务。客户可以在中国银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按照《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客户操作指南》的规定要求,自主选择电子服务媒介完成各种金融服务。”
2005年11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次主席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信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网上银行是指互联网银行借助互联网作为传输渠道向客户提供银行服务的方式,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个是机构概念,指通过信息网络开办业务的银行;另一个是业务概念,指银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传统银行业务因信息技术应用而带来的新兴业务。
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在颁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将网上银行业务定义为“银行通过互联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由此看来,从严格意义上讲,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不能完全等同,网络金融是指特殊且重要的金融类主体,属于银行的范畴,而电子银行则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然而,随着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其他形式的电子银行正在淡出,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这两个概念出现混同的趋势。事实上,在英文文献中,网络金融(Internet Bank)与电子银行(Electronic Bank或E-bank)这两个概念经常具有同样的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目前正在走向统一。
2)网络金融与网上银行的关系。与网上银行相比,网络金融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网络金融是一种特殊且重要的金融类主体,属于银行的范畴。从服务载体看,网络金融服务不仅局限于互联网,还包括银行的内部计算机网络、专用通信网络或其他公用信息网络;从服务场所看,网络金融既可以通过计算机等智能设备,也可以通过电话等一般通信手段:服务内容基本一致,不仅包括传统的“存、放、汇”业务,而且还包括因新技术应用而带来的其他服务。从这个层面上说,网络金融包括了网上银行,网上银行只是网络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
3)网络金融与虚拟银行的关系。虚拟银行即纯网络金融,是指完全依托互联网开展银行业务的银行,是完全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金融服务机构。虚拟银行没有相应的实体形态,是虚拟存在的,具有虚拟性和数字性。
网络金融包括虚拟银行,而虚拟银行只是网络金融的一种。目前,我国还没有纯粹的虚拟银行,在世界范围内其数量也比较少,但其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2.?网络金融与传统银行的区别
(1)网络银行是虚拟化的金融服务机构,银行网络从物理网络转向虚拟数字网络。
(2)传统银行的销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网络金融的主要销售渠道是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基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代理商制度(聘请代理商作为计算机网络的前端代理人,借助代理人广泛的公共关系网络实现对传统银行营业网点的替代效应)。
(3)传统银行服务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实力上,如资金和服务质量等。网络金融服务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营销观念和营销方法,以及为客户提供的各种理财咨询技能上。网络金融的整体实力主要体现在前台业务受理和后台数据处理的集成化能力上。
(4)传统银行业务的范围较为清晰,网络金融的业务范围正在处于高速扩张之中,因而具有模糊不清的特点。
(5)传统商业银行发展的动力来自获取资金利差的盈利,这种单一结构随着网络金融的出现而发生根本改变,网络金融将为商业银行通过信息服务拓展盈利机会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营业渠道。
(6)网络金融使商业银行获得经济效益的方式发生根本改变。传统银行获得规模经济的基本途径是不断追加投入多设网点,从而获得服务的规模经济效益。网络金融主要是通过对技术的重复使用或对技术的不断创新带来高效益。
(7)随着互联网等社会公共网络和数据库的系统管理日益健全,在市场推广宣传、市场调研、客户追踪、特种业务服务和资产管理等领域,网络金融日益显示出比传统商业银行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网络金融开展的虚拟服务调查、客户追踪等活动,成为对这些金融服务领域的传统方式的一种服务补足品,有利于商业银行建立全方位的市场品牌战略。
(8)网络金融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从以物(资金)为中心逐渐走向以人为中心。传统的经营观念注重地理位置、资产数量、分行和营业点(办事处)的数量。
(9)信息技术使货币的形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传统的货币形式以现金和支票为主,而网络金融流通的货币将以电子货币为主。
(10)基于传统业务基础上的网络金融服务对客户需求的满足,将大大超过单纯提供传统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对客户需求的满足。
(11)网络银行使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和技能培训发生改变。商业银行人才培养和培训的方向从基于单纯的业务技能培训,转变为基于综合商业服务理念和全面服务素质培训。
(12)网络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项重要的银行资产——经过网络技术整合的银行信息资产或金融信息资源资本。银行信息资产既包括银行拥有的各种电子设备、通信网络等有形资产,也包括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数据库、客户信息资源、电子设备使用能力,以及信息资源管理能力等无形资产。
3.?网络金融的种类
(1)从国籍角度划分有本国与外国的网络金融。所谓本国的网络金融是具有本国国籍的网络金融;所谓外国的网络金融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网络金融。对于国籍的确定标准,英美学说主张成立地说,认为依照法人章程登记地(或批准地),亦即法人成立地来决定法人的国籍,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如法、德、意、瑞士等国,都主张依法人的住所地国来确定法人的国籍,而我国则采取的是登记地说,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1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在网络环境下,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网络金融的国籍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网络具有全球性等特点,因此可能出现网络金融登记地与网络金融主机服务器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即在一国登记注册而在另一国营业经营。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金融的国籍确定标准需要适当改变,否则难以适应网络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
(2)纯网络金融与虚实结合网络金融。纯网络金融是指没有分支银行或自动柜员机(ATM),提供网上支票账户、网上支票异地结算、网上货币数据传输、网上互动服务和网上个人信贷这五种服务中至少一种,仅利用网络进行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虚实结合网络金融包括电子分行和远程银行。电子分行是指在同时拥有“实体”分支机构的银行中仅从事网络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远程银行是指同时拥有ATM、电话、专有的家用计算机软件和纯网络金融的金融机构。
目前,虚实结合网络金融占有网络金融的绝大比例。典型代表是美国第七大银行富国银行,资产总额218亿美元,拥有5?925个分支机构,资本收益率高达34%。它被认为是美国银行业提供网络金融服务的优秀代表,网络金融客户数量高达160万,银行网站每月访问人数96万(并非人次);接受网络金融服务的客户占其全部客户的20%。富国银行的网络金融系统不仅节约成本,更主要的是带来新增收入和客户,使用网络金融的客户素质好、收入高、账户余额大、需求种类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160万网络金融客户中,15%是由网络金融服务带来的新客户。
纯网络金融是信息时代崛起的直接银行(direct bank),机构少,人员精,采用电话、互联网等高科技服务手段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直接银行的典型代表是德国的Entrium Direct Bankers。1990年,它作为Quelle邮购公司的一部分成立于德国,最初通过电话线路提供金融服务,1998年开辟网络金融系统。目前已经成为德国乃至欧洲最大的直接银行之一,控制德国直接银行界30%的存款和39%的消费贷款。Entrium没有分支机构,员工共计370人,依靠电话和互联网开拓市场并提供服务。370人服务77万客户,人均资产达1?000万美元,大大高于亚洲的领先银行水平;现有系统完全可以满足250万客户的需求。另外,美国的一家网络银行www. wingspanbank.com,它是第一银行于1998年建立的一家新的独立网络银行。它仅花了6个月时间就从一个纯概念变成一家能够实际运作的网络银行。目前www. winspanbank.com在美国已成为具有全国品牌的纯网络型虚拟银行。
(3)全能型网络金融与特色型网络金融。这是从网络金融提供的业务范围和功能角度进行的分类。全能型网络金融是指可以提供传统银行一切金融服务的网络金融,其典型代表是美国印第安纳州第一网络金融(First Internet Bank of Indiana,FIBI)。特色型网络金融是指不提供所有的银行业务,仅提供有特色银行业务的网络金融。其典型代表是美国休斯敦的康普银行(Compu Bank),它只提供在线存款服务,而美国耐特银行(Net. B@nt)服务的特色在于以较高的利息吸引更多的客户。
(4)法人型网络金融与非法人型网络金融。这是从网络金融的法律角度进行的分类。法人型网络金融是指具有法人地位的网络金融。非法人型网络金融是指隶属于传统商业银行等主体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网络金融。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络金融是非法人型网络金融,但也不排除具有独立地位的法人型网络金融的存在与发展。无论是法人型网络金融还是非法人型网络金融,它们都是网络金融的组成部分。
(5)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非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与混合类网络金融。这是从网络金融的投资者角度进行的划分。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是指由金融主体投资开办的网络金融。由于金融主体有多种,因此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又可分为商业银行类网络金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网络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类网络金融、财务公司类网络金融、金融租赁公司类网络金融以及其他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非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是指由一般企业、个人等非金融主体投资开办的网络金融。这里的混合类网络金融是指由金融类主体与非金融类主体投资开办的网络金融。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是各国普遍认可的,但非金融类网络金融与混合类网络金融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地位不同。在金融比较自由的国家,非金融类网络金融、混合类网络金融都是允许的,而在中国目前只承认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
网络金融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分类。例如,从接入设备角度将网络金融分为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电视银行和WAP银行;从客户使用方式角度将网络金融分为PC银行、自助银行和家庭银行。又如,可以从规模上分为大型网络金融、中型网络金融与小型网络金融。此外,从网络金融业务性质上看,可以分为信息型网络金融、互动型网络金融和交易型网络金融等。
1.2.2网络金融的标准与条件
1.?网络金融的标准
网络金融的判断标准是对网络金融的进一步界定。目前,对于网络金融的判断标准,主要是引用美国《在线银行的报告》和Gomez网站的观点作为网络金融判断的标准。美国《在线银行的报告》的界定:利用银行网站,客户可以查询账户、划拨资金和支付账单,就是标准的网络金融。按照这个标准,即使是美国最大的100家银行,也只有24家算得上是标准的网络金融,多数银行的网站仅仅提供银行信息、业务宣传的功能。美国Gomez网站认为,只要提供以下5种业务中的任何一种业务以上,就可以称为网络金融。这5种业务分别是:网上支付账户、网上支票异地结算、网上货币数据传输、网上互动服务和网上个人信贷。由此可见,美国《在线银行的报告》和Gomez网站都认为网上支付、结算与划拨是网络金融的判断标准。但Gomez网站界定的网络金融在范围上大于美国《在线银行的报告》所理解的网络金融。这种网络金融判断标准还存在缺陷,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统一网络金融的判断标准。例如,网络金融属于商业银行的组成部分,因此判断网络金融的基本标准是看其是否符合商业银行的最基本的标准等。
判断某个企业是否属于商业银行,其标准有两条:①客观标准,从其提供的业务活动看其是否提供存款、支付、结算和贷款等信用业务;②主观标准,从其提供业务活动的目的看其是否为了盈利。只有同时满足这两条标准,才称得上是商业银行。如果某个企业提供存款、支付、结算和贷款等信用业务,且其目的是为了盈利,那么就可以说这个企业就是商业银行。同理,凡是为了盈利目的,通过网络提供存款、支付、结算和贷款等信用业务的企业或主体就是网络金融。
所以,判断网络金融的最低标准应该是:网络企业或主体至少应同时提供存取款业务。之所以将提供存取款业务作为网络金融的最低标准,因为尽管银行业务历经变化和发展,但其最基本的业务并没有改变。从历史演变角度看,存取款业务一直是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也是目前最基本的业务。没有存取款业务,银行就失去了最核心、最基本的业务内核,从而银行也就不成其为银行了。
2.?网络金融的条件
网络金融的条件是指网络金融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从事网络金融的业务。
由于网络金融具有企业性、银行性与网络性等性质,所以网络金融应具有企业的一般条件,也应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作为网络主体的特殊条件。
(1)网络金融应具备企业(或商业银行)所应具备的一般条件。
1)网络金融应具备企业的一般条件。企业一般是指为了盈利目的,而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其本身应具备相应的意志能力条件、组织能力条件和财产能力条件等。然而,由于企业可以分为法人型企业和非法人型企业,因此不同法律地位的网络金融也就具有不同的条件。作为法人企业,网络金融应具备法人的一般条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应具有的条件包括:依法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银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才能进行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作为非法人企业,网络金融应具备非法人企业的共同条件,如有一定的组织机构、财产等方面的条件。
2)网络金融应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条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修正)第12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②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第13条还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同性质的网络金融具有不同的商业银行一般条件,不同地位的网络金融更具有不同的商业银行一般条件。
(2)网络金融应具备与网络环境相适应的特殊条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1月26日发布)比较系统地规定了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所应具备的条件。《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正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在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前一年内,金融机构的主要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第二,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电子银行安全策略,建立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第三,按照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安全策略,建立了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的基础设施和系统,并对相关设施和系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检测和业务测试;第四,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情况和业务运营设施与系统等,进行了符合监管要求的安全评估;第五,建立了明确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配备了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第六,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10条规定:金融机构开办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网络金融业务、手机银行业务等电子银行业务,除应具备第9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电子银行基础设施设备能够保障电子银行的正常运行;电子银行系统具备必要的业务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客户适时业务处理的需要;建立了有效的外部攻击侦测机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可以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设置在境外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可以记录和保存业务交易数据的设施设备,能够满足金融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要求,在出现法律纠纷时,能够满足中国司法机构调查取证的要求。第11条规定:“外资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除应具备第9条、第10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营业性机构,其所在国家(地区)监管当局具备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监管的法律框架和监管能力。”上述关于网络金融条件的规定表明:我国网络金融指金融机构开办的网络金融;网络金融的条件因其媒介、投资来源地的不同而不同。
这些规定无疑为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和经营、风险防范及加强监管等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法律制度保障。但是这些规定过于原则、重复,不利于实际操作和运用。网络金融的条件还需要与时俱进,要进一步明确、规范,还需要增强其可操作性。
1.2.3网络金融的功能
1.?网络金融功能的界定
功能是界定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事物对事物的积极(或消极)的、正面(或负面)的、有利(或不利)的作用或活动。在一般情况下,功能是指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积极的正面的、有利的作用或活动。网络金融的功能一般是指网络金融所具有的积极的正面的、有利的作用或活动。
整体观是网络金融的理论基础。网络金融的功能,不能片面、孤立地认识和看待,而应从网络金融系统整体出发进行考察。
金融运行结构与环境共同决定金融功能与效率,金融结构顺应环境对金融功能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所以,网络金融的运行结构与环境共同决定网络金融的功能与效率,而网络金融结构顺应环境对网络金融功能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由此可见,网络金融的功能与网络金融的结构存在内在的密切联系。
2.?网络金融的功能
(1)网络金融的基本功能与辅助功能。按照价值工程理论,V(价值)=F(功能)/C(成本)。也就是说,价值与功能成正比,而与成本成反比。价值或由于增加功能、或由于降低成本而增加。
所谓基本功能是指直接满足一定的主要目标要求的功能,而辅助功能则是保证实现基本功能所附加的功能。银行具有的3大功能是:减少交易费用(包括银行的支付系统)、监控和创造流动性,这种独特的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银行的基本功能。网络金融也必然具有银行的这些基本功能。具体来说,网络金融的基本功能包括:一是便利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的支付,这使得网上消费真正变为现实,如旅游、订票、购物等;二是提供存款业务功能(这往往需要借助自动化物质手段才能实现);三是提供网络支付业务功能;四是提供网络贷款业务功能。与此同时,网络金融还具有相应的辅助功能。例如,信息查询服务功能、网络理财服务功能等。
(2)网络金融的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显性功能是有助于系统的调节或适应的那些客观结果,这些调节或适应结果是系统的参与者所需求并知道的;相应地,隐性功能则是那些既未被需求也未被认识到的结果。对于网络金融来说,其显性功能包括网上存款、支付、结算、贷款、提供咨询服务,提供理财服务等功能,其隐性功能主要指那些因意识、技术和法律等因素还未被需求也未被认识到的功能(例如,网络金融能否提供数字图书馆、智能分析、自主学习等方面的功能)。隐性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显性功能。在熟悉与充分发挥网络金融显性功能的同时,还应注意发现和挖掘其隐性功能。
(3)网络金融的正效应与负效应。正功能即有助于一体系之顺应或适应,反功能即削弱一体系之顺应或适应,在经验上也可能有非功能之后果。正功能相当于正效应,反功能相当于负效应,非功能相当于无效应。因此,对于网络金融来说,其正效应主要指存款、贷款、支付、结算、提供理财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和提供代理服务等功能,负效应主要指风险性后果(如承担的损失、成本、费用)。
1.3网络金融的模式
1.3.1网络金融模式
1.?两种主要的发展模式
网络金融的发展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传统金融机构为适应客户的需求,在继续提供传统业务服务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作为新的服务手段,建立金融网站,提供网络金融服务。它是原有的金融机构与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的结果。金融网站相当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个分支机构或营业部,既为其他非网上分支机构提供辅助服务,也单独开展业务,但其业务方式和侧重点不同,一些必须依赖于手工操作的业务需要依托于传统的分支机构或营业部。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同时以传统分支机构和金融网络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可以自己选择需要的服务模式,即实现了在线业务与离线业务的结合。另一种是完全依赖互联网,由纯网络金融机构提供虚拟的金融服务。这类金融机构一般只有办公地址,没有砖瓦型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几乎所有业务都通过网上进行。
(1)传统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网站提供网络金融服务。在竞争的压力下,传统金融机构被迫加入网络金融服务体系,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它们而言,网络金融通常是其发展新客户、稳定老客户的手段。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网络金融业务时,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收购已有的纯网络金融机构;二是建立自己的金融网站;三是与IT网站合作。
第一种方式的典型代表是加拿大皇家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是著名的北美金融机构,目前在36个国家开展了跨国经营,在全世界拥有近1?000万客户。在超过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加拿大皇家银行在美国只从事金融批发业务。1998年,加拿大皇家银行以2?000万美元收购了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此时该网络银行的客户户头有1万个,其存款余额早在1997年就超过了4亿多美元。加拿大皇家银行收购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战略目的,一方面在于扩大其在美国金融市场的业务和份额,即以收购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方式进入了美国金融零售业务的市场;另一方面,即更重要的方面是,利用这次收购,皇家银行要将其业务拓展至一个新兴的、飞速发展的领域。这次收购使加拿大皇家银行立即站到了网络银行发展的最前沿。在收购之后,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加拿大皇家银行利用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在市场营销方面采取了两种策略:一是提高支票账户的存款利息。它们许诺最先申请网络银行账户的1万名客户可以在当年年底之前享受6%的优惠利率,在信息公布后的前六个星期,账户的申请者已经达到了6?500人;二是购买超级服务器。使客户可以在瞬间传输电子数据和检查账户目前以及历史情况。股权变更后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互联网上继续以站点www.sfnb.com开展金融业务,开始了与传统银行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多渠道销售金融产品的发展模式。
第二种方式是建立自己的金融网站。由于建设和维护网站需要巨额的资金,所以采取这种方式的主要是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如美林证券、摩根投资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和富国银行等。为了适应客户变化了的交易偏好和降低经营成本,富国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方面引入了新的服务方式。继电话银行业务、“迷你型”银行之后它又提供了网络银行服务,该银行在1994年2月在互联网上开设了一个只提供信息的网址,到1995年5月成为美国第一家向客户提供在网上查询账户余额的银行,富国银行在其开发网络银行服务的过程中通过调查发现,客户不仅需要基本的银行业务服务,还需要有关账簿管理、税收和财务预算的服务。因此,富国银行与微软(Microsoft)、直觉(Intuit)和快讯(Quicken)建立了战略联盟,利用它们的软件包提供这方面的服务,使其网络银行服务真正走上轨道。到1997年12月通过网络与富国银行交易的客户就已经超过了43万。
第三种方式是与IT网站合作。有IT背景的网站主要为传统金融机构在网络化的过程中提供技术保证与服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大的一家网络保险服务公司InsWeb是一个关于保险市场的网络,提供28家保险商的费率咨询和联系信息,用户数在短短几年就从66万增加到300万,通过代理保险产品的销售,成为美国主要的网络保险网站。美国嘉信也属于这种模式,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在网上买卖股票的服务,还经营由苏黎世美洲寿险公司签发的人寿保险单以及巨西人寿及养老金保险公司签发的全球人寿保险单。它在网上证券经营上也很有特色,是一个集电话服务、柜台服务和网上服务于一体的股票交易公司,该公司总裁兼CEO说,我们要把现实世界的精华和虚拟世界的精华完美地结合起来。正是由于该公司选择了在线与离线相结合的业务体制,所以也把它归为第一种发展模式。
对于大型金融机构来说,它们有实力选择第一或第二种方式,而对中小型金融机构来说,由于资金实力所限,它们不大可能采取兼并或建立自己网站的形式,而是大多数采取与软件公司合作的方式来开展网络金融服务。对于中小型金融机构来说,与软件公司合作可以获得后者在技术上的支持,节省开发成本,更快地拓展网络金融业务,从而与大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维持均衡态势,确保在目标客户市场中的份额。对于众多从事国际互联网服务的软件公司来说,它们则希望能通过金融网站来展示它们的成果,如阿肯萨斯国民银行是美国偏僻乡村的小银行,作为一家社区银行,一直将目标客户市场定义为当地的客户。当新兴的网络银行出现,并对以地理位置确定目标客户市场的策略产生强大冲击时,发展自己的网络银行以保证在目标客户市场中的份额,就成为阿肯萨斯国民银行最好的选择。在1996年年初,拥有16亿美元资产的阿肯萨斯国民银行董事会与它的一个计算机公司客户商讨了合伙加入互联网的可能,几个月后,它们组建了合资公司并在网上营运。1999年起,该公司在网上推出了贷款、新账户申请、计算机银行结算、划账和付账等业务。截至1999年夏天,阿肯萨斯国民银行有300名客户(占其客户总数的10%左右)通过网络办理业务。其中80%的网上用户是当地居民,其他客户则是被其信用卡上的7.9%的年利率所吸引,这种信用卡必须在网上申请。
(2)纯网络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完全依赖互联网开展业务。采取这种模式的代表银行有亚特兰大互联网银行、休斯敦的计算机银行和E*Trade。前两家纯网络银行的核心业务是提供远距离的服务,以互联网为中心,以电话和自动提款机作为补充设施。E*Trade则通过创意大胆的广告在网上股票交易中异军突起,并引起华尔街巨头的注意。它有一条惊世骇俗的广告语“踢开你的经纪人”,完全以互联网方式向客户提供虚拟服务,不论交易金额大小,对每笔交易收取的佣金不超过19.95美元,其主要目的是以低价格吸引那些对价格在意而对服务要求不高的自助投资者。E*Trade模式一开始就定位于世界范围内的网上证券经济和金融服务门户,它在海外市场拥有24家国际分公司,是世界上访问量最大的投资类站点。
2.?两种发展模式的比较
发展网络金融是金融业迎接信息新时代的重要战略措施,各金融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而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对于E*Trade这样一家在业内居于主要地位的电子中介商来说,它所关注的仅仅是互联网媒介,并且该公司认为运用新科技服务于特定的消费者是自己突出的特色。该公司把互联网上的消费者划分为四个部分:浅尝者,这些人对投资还不大熟悉;进取者,这些人对网络投资较熟悉,但目前的交易量不大,是潜在的消费者,具有较高的网络价值;创建者,这些人每天进行24项交易,并想进行更多的投资;实力雄厚的交易者,这些人业务繁忙,每天大约有35项交易。该公司总裁指出: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成熟,E*Trade公司将注重开发复杂的产品来满足各个层次的消费者需求。
对于想进入金融领域的网络服务商来说,建立纯网络金融机构的优势不仅体现在通过服务对象的不同突出自己的特色,而且更多地体现在成本的优势上。由于建立纯网络金融机构不必像传统金融机构那样负担庞大分支机构的开销,从而可以节约大量的成本。纯网络金融机构就可以利用成本的优势在价格上与传统金融机构竞争,如亚特兰大互联网银行作为仅次于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纯网络银行,在1999年一季度末,存款就已经达到3.3亿美元,在后者被收购以后,它成为纯网络银行业的领头羊。该银行的服务特色在于以较高的利息吸引更多的客户。其最高执行官葛利姆斯(G. R. Grimes)认为,每一个纯网络银行的客户都是从其他银行吸引过来的,所以吸引客户在纯网络银行的战略中应是第一位的,而利息则是吸引客户的最佳手段。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该银行在1999年一季度末的客户就接近了2.5万人,是前一年的3倍,且这个速度还在增长。
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通过开发新的网络金融业务,建立网络分支机构,则是其顺应网络经济的要求而做出的最佳选择,与纯网络银行的发展模式相比,由传统金融机构建立网络分支机构的发展模式也有其优势。
1)新兴的纯网络金融机构的一个最大缺陷是没有实物经济的支持,而网络分支机构最大的优势则在于其背后所依靠的传统银行。当那些新兴的纯网络金融机构正忙于到处寻求传统金融机构作其合作伙伴,以充实其网上服务内容,并花巨资做广告以树立其新的品牌时,网络分支机构已先天具有可利用的资源,即传统金融机构多年苦心经营积累的金融服务的专业经验、巨大的市场领地、广泛的客户纽带、充足的智力资源以及无价的传统品牌,这些资源使得网络分支机构在与纯网络金融机构竞争中具有极大的优势。
2)网络分支机构与纯网络金融机构相比的另一个优势是其职能更丰富。纯网络金融机构是独立的企业,同其他服务类企业相同,必须依靠网上金融业务创造出新价值,从而获得收益和利润;而网络分支机构尽管是传统金融机构内部的独立单位,但仍然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不可割裂的血缘关系,因此在创造新价值之外,网络分支机构要以通过为传统银行的传统单位提供附加服务(如提高其效率或降低业务运营成本)来获得收益,如被加拿大皇家银行兼并后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寻求“契合”战略来为消费者增加价值。许多银行都支持这种多渠道的战略,因为在不确定的时间内,客户想要一个更为个性化的支行或其他中间机构,如果一个机构的发展战略的各个方面(包括诸如市场、销售配售渠道等基本因素及人力资源、技术等后备因素)是一致的,且这种战略有利于该公司以客户为中心,那么,这一战略就是最好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做法是立于传统银行和纯网络银行之间,希望提供一整套直接的零售银行服务,这样的一套服务组合中既有传统银行缺少的项目,如低成本高效益产品,又有纯网络银行缺少的项目,如多渠道和个性化服务。
3)传统金融机构的网络分支银行不必负担使用本银行自动柜员机的附加收费。为鼓励银行投资自动柜员机的积极性,美国对使用他行自动柜员机的银行,一般每笔业务需支付1美元作为补偿。从1996年4月开始,美国两个最大的自动柜员机网络,为本网络成员向使用其自动柜员机网络的其他银行的客户加收服务费。因此,越来越多的银行把1.5~2美元的非本行客户使用自动柜员机增收费加到原来的标准网络服务费上。作为纯网络公司因为没有实体银行作依靠,其客户必须负担使用传统银行的自动柜员机的附加费用,而传统大银行网络分支机构的客户则不必承担此项费用,这就使网络分支机构能成功地吸引不想继续多付增收费的客户。
网络金融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单纯由高科技公司建立的纯网络金融机构在市场中难以树立有号召力的品牌,而单纯由传统金融机构建立网上金融体系也存在很大难度,这使得网络金融界出现了传统的金融机构和高科技公司合作开展网络金融服务的趋势,如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1998年10月成为加拿大皇家银行的一员。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从此开始了与传统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共同发展网络金融服务;2000年2月,德意志银行与欧洲最大的软件制造商SAP公司结成伙伴关系,使这家德国最大的银行能够在互联网上向企业承办其全能金融服务业务。
3.?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与普及
(1)互联网金融是网络金融新的业务模式
互联网是高效共享、平等自由、信任尊重、点对点、网格化的共享平台;是信息交互,资源共享,优劣互补,发现知识与转化知识的计算机网络技术。
互联网的功能体现在交互、关联、网络资源共享三个方面。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网络金融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每个人作为其中某一个体,都有充分的权利和手段参与到金融活动之中去,在信息相对对称中平等自由地获取或提供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服务的充分有效性和民主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这一蓝图成为可能。尤其是数据获取、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知识转化等技术,为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与普及提供了支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仓库。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或提供信息。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以技术为驱动的数据金融业务成为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目标之一,数据、平台、金融作为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三大业务。传统金融机构也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用数据、平台支撑金融业务,数据已成为传统金融企业的战略资产。
互联网金融引发了交易主体、交易结构上的变化,体现了金融业务民主化和边界的突破,是信息对称、金融脱媒以及个体自主选择的结果,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个体拥有享受或提供现代金融服务的充分权利和通道,交易行为完全市场化,信用产生价值成为现实。
互联网成为一个巨大的公开的交易所,使监管面临许多挑战。挑战是客观存在的,重要的是人们要适应这种新的发展和新的科技挑战。
(2)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风险
互联网金融包括两个层面的创新,一方面是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的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来介入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利用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改善金融服务,提供新的金融服务。
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服务,要按照金融业务的规律处理业务,并进行相应的内部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有信息安全与合规性两个方面。互联网金融涉及客户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以及系统的安全;合规性是指一些互联网企业超范围经营,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套现、洗钱等方面的风险。例如,P2P网络贷款公司如果偏离做信息中介的定位,而做信用中介,做资金池,做担保等,很容易出问题。因为银行做信用中介,需要有计提资本做风险拨备,而P2P网络贷款公司没有这些方面的管理。
对于互联网金融必须从企业、行业、政府三个层面加强风险管控。
第一,企业自身管控。互联网公司不能让风险管控让位于用户体验,必须在遵守金融规律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的前提下,去追求用户体验。
第二,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应该远离非法集资、非法存款、挪用客户资金等行为,应该做好行业规范的制定;并积极推动信息共享,特别是不守信用的客户信息共享。
第三,政府监管。政府必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业务实质。由于目前还存在着监管的空白的领域,应该完善相关的监管规定,明确监管责任。
传统的金融机构、银行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同样应该遵守银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应该服从人民银行的监管规定,一些互联网小贷公司,应该由地方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3)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基础
第一,网络支付系统,包括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
第二,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就是通过互联网办理证券业务,如进行股权融资。例如,一项手表制作的创业项目,进行股权融资,最后回报的不是钱,而是一块手表。
第三,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数字化平台。例如,用一个移动终端,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云计算进行大规模的计算。
第四,社交网络的迅速发展和搜索引擎的技术进步。搜索引擎对信息有很强的整合效果。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的融合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4)经营互联网金融的主体
互联网金融是平行于间接融资的直接金融的另一种模式,即依靠互联网摆脱金融中介机构的新模式,属于网络金融范畴。
第一,中国“金融脱媒”的发展历程。
“脱媒”一般是指在进行交易时跳过所有中间人而直接在供需双方间进行。所谓“金融脱媒”是指在金融管制的情况下,资金供给绕开商业银行体系,直接输送给需求方和融资者,完成资金体外循环。
金融的本质是满足货币跨时间、跨空间的交换。一国金融业发展的初期,金融功能发挥的主要媒介是银行。但随着直接融资市场的兴起,银行业面临资本脱媒的危机。2005~2012年,中国的债券发行规模从4?000亿元增长到80?000亿元,中国的股市市值全球排名第三,其他金融机构如证券、保险、信托等大规模发展。银行虽然可以采用证券化等技术,以投行化思维大力发展跨市场业务来弥补市场份额的下降,但资本脱媒对银行业的冲击是直接而且显著的,如美国在完成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的过程中,倒闭、破产重组的银行家数接近三分之二。商业银行一度被认为已无存在的必要。中国香港的银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也减少了近三分之一。
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金融脱媒”已经历两个快速发展阶段。一是上世纪90年代,证券市场突飞猛进,家庭金融资产构成从以银行储蓄为主转为向证券资产分流;二是近5年来,利率市场化和金融管制催生的影子银行,拓展出大量的直接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可看作“脱媒”的第三波浪潮,在未来金融创新发展中扮演着“搅局”的角色,将改变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重构已有融资格局。例如,网络借贷,它的改变在于规则再造,即借助信息整合、挖掘的方法和标准化、批量化的量化技术手段提高借贷效率、提高风控能力、降低贷款成本。信贷不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公平合理交易的商品和服务。
新一轮“金融脱媒”革新中,互联网企业明显处于攻势地位,借助平台、入口及客户数量等多方面优势,多点快速出击,让人应接不暇;而商业银行则处于守势,往往是被动迎战,有时甚至找不到战场。
第二,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业务。
互联网金融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征,同时也显示出很强的创新性,但因为它并不改变资金在不同市场主体间转移的特征,可归类到直接融资,或直接融资的新模式,是“金融脱媒”的一种新形式。
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放大了“金融脱媒”的冲击。一方面,网上交易的快捷、网上路演的便利、网上信息披露的迅速等都推动传统直接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企业试图在金融领域复制他们成功的经验,如同淘宝等C2C企业去中间商环节省去了流通费用,提供P2P网络贷款、P2P网络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产品,直接挑战与传统的金融中间商——银行。银行业传统的支付服务也越来越受到互联网技术脱媒的冲击,其中间业务也受到较大的替代。中央银行已为20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盛大和百度等互联网巨头。支付宝、财付通和快钱等产品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煤水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第三,传统银行积极介入互联网金融。
随着本轮革新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纷纷加快服务的转型与升级,正在努力追赶这一轮的创新潮流。商业银行应着眼于本轮互联网金融革新的根本动力,立足金融服务的本质,积极融入、创新求变,从竞争差异化、客户中心化、人才复合化、平台开放化等方面入手,尽快摆脱潮流追随者的地位,做互联网金融的推动者。
商业银行顺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依赖其庞大的客户基础、良好的风险控制技术和雄厚的资金实力,积极进行服务方式创新:一是将传统业务与互联网进行融合,以互联网为介质嫁接传统业务,并将传统服务转化为互联网在线服务。整合理财等新业务,实现网上自助服务。扩大支付功能,通过与通讯服务商、电子商务平台等的合作,实现随时、随地以任何方式进行支付服务。二是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合作。在B2B模式下,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相互取长补短,取电子商务客户海量数据和客户信用评价之长补银行之短;以银行资金实力补电子商务企业直接放贷受限之短。三是建立自己的平台。以银行信用做支撑,为客户提供交易信息,通过监测“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挖掘数据、积累客户交易记录和信用情况,提高对金融服务的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创新。商业银行应加大创新力度,发挥自身优势,迎接互联网金融的挑战。
第四,民间金融介入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这二者之间是有一种天然关系的。人们认识到民间金融是有边界的。其一,它有一个信息的边界,比如在民间金融中,最开始的借贷是产生于熟人之间,大家相互是知根知底的,彼此间的“软信息”是在长期的交往中产生的,而不是基于像财务报表那类材料产生的,这种“软信息”有一个有效边界;其二,是交易成本的边界,主要体现于两个方面:我要评估你的信用状况,这个是需要成本的,而你有投资的需求,我有用钱的需求,此二者的匹配也是需要成本的。一旦突破它的信息边界和交易成本边界,就会变得非常不安全,就会发生道德风险的行为。
互联网金融,能够扩大民间金融的这种边界。其一,互联网金融对信息的处理采取一种社会化的方式。例如,阿里金融目前有一亿左右的客户,它能很好地掌握这些客户的支付、还款及购物信息,并且输入一个用户的ID来查询这个用户有什么样的消费习惯、其平时购买哪些产品、其邮寄地址是什么,这样就可以大致知道这个用户平时工作或生活在什么地方,并且可以从几个角度找到和这个用户有关的一些人,也能更好地了解这个客户的信用状况。其二,互联网金融对风险防范的效果非常明显。一个民间金融组织的规模控制在30个人以内的时候是相对安全的,如果突破这个规模风险将变得难以控制。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中,这种风险的分散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其三,互联网金融提高了交易可能性。在典型的民间金融中,只和熟悉的人发生业务关系。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中,企业可能和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发生业务关系。
4.?中国网上银行与互联网银行
(1)中国网上银行向互联网银行转变
在互联网的时代,走银行和互联网相结合的创新之路是金融业的必然选择。
网上银行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的优势,使其很快取得了发展空间。2009年,网上银行系统推广已有10年,虽然拥有了广大的客户,但是却没有体现出互联网的真正价值。
虽然网上银行对传统柜面业务替代率达到甚至超过50%,可是,网上银行同质化发展、缺乏持续创新能力,电子商务企业的第三方支付和P2P的出现,使银行脱媒现象日益突出。
未来应该是银行业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过程,银行现有的信用、数据等优势,有利于发展成互联网银行,让互联网成为最好的金融服务平台。
(2)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成功上线
基于IBM的研发平台,于2000年12月,工商银行组建国内乃至世界上用户规模最大的网上银行系统。2001年6月,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成功上线。
(3)从网上银行系统到互联网银行实践
在国内网上银行实现70%的业务替代率时,发现网上银行面临严重的发展瓶颈。以证书和USBkey为安全壁垒的网上银行封闭体系让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交互形式单一,交互过程变得不顺畅,银行投入重金建设的网上银行实际上与互联网是隔离的,银行服务无法进入互联网的状态,银行无法利用更多的互联网手段实施业务营销、服务客户、拓展业务。
2011年5月,广发银行新网上银行系统揭开了国内互联网银行发展的序幕。以广发银行新网上银行系统为代表的互联网银行,将传统的网上银行系统功能菜单导向改变为以客户核心需求为导向,网上银行系统不再仅仅是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渠道,而是集服务与营销为一体,依托开放的社会化互联网平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将金融服务融入生活场景。此外,还关注与客户的交互方式与手段,建立全新的数据采集与分析体系。
(4)中国互联网银行的四种模式
模式1:信用卡商城。由于经营互联网业务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银行业务范围之内,因此银行通常通过信用卡商城的形式进入,提供各类商品的分期付款销售。
模式2:附属的电子商务平台。一部分银行开始提供分期付款的购买方式,从而在基础功能上与一般的电子商务平台已大致相同。其中,拓展力度大的银行已经不满足于消费品销售,而开始模仿阿里巴巴、携程、付费通乃至大众点评。
模式3:独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民生电子商务的成立是一个突破性创新。民生电子商务与民生银行之间没有股权关系,解决了合规性问题,又能够脱离银行管理模式,根据互联网经济的特点展开经营,是目前最具优势的电子商务模式。
模式4:与现有平台合作。与规模偏小的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是中小银行有效获得平台资源的方式。平安银行与eBay的合作就是典型。
5.?真实的互联网金融还没有诞生
2013年,互联网金融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包括几个方面:第一,传统银行革命,如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第二,通过互联网提供资金中介服务,如P2P;第三,以互联网为网络主体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如阿里金融等。这些方案都是从传统金融体系出发,将传统金融业务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络来实现的一种方式,其业务盈利模式与传统金融体系没有太大差别。
真实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应该是一种公共产品,完全实现交易结算和信贷的免费,是真实意义上的金融自由。
金融的核心价值是促进交易的完成,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支持数据高效的处理和数据海量的积累,并提供高效的实现手段。对于网络上的交易,传统货币已经是多余。假如有一天,支付宝突然停止和人民币等真实货币的双向兑换,亿万网购的人群和千万商家会继续在淘宝平台上交易,用支付宝结算,然后用支付宝上的余额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货币的基本功能,促进交易和结算的功能同样能够实现。
谁能终结美元的霸主地位,不是欧元、日元、人民币等主权货币,可能是一种拥有海量用户和海量交易支持的虚拟货币。
免费是互联网产品的典型生态,是互联网发展的核心动力。成功的互联网巨头都是靠免费起家。例如,百度使查资料免费,腾讯使信息交流免费,360使网络安全服务免费等。他们通过免费方式发展大量的用户,降低大众的交易成本,提高社会福利成本。这种模式类似于公共产品。当某项产品成为公共产品后,提供此产品的企业将获得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因而获得因提高社会效率而带来的稳定的回报。
在金融业务领域也可能复制百度信息获取、腾讯信息交流、360网络安全服务的模式,通过提供一种在互联网上免费的资金服务平台,降低社会的整体交易成本,创建不可替代的无形资产,获得稳定的利润或收益。
金融自由应该如上网自由、沟通自由、安全自由一样,成为一种互联网的基本服务模式。网络时代生活不应该受金融手段的约束。金融自由是指在互联网构建的信任环境里交易,不受交易手段的限制,双方更加关注于交易本身。所以,互联网金融的所有交易是可追溯的;单个交易和所有人具有相关性;市场交易永续和谐发展;货币内容丰富多彩且隐形;经济在良性运行中没有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希望有一天,真实的互联网金融会成为现实。
1.3.2网络金融的前景展望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银行、网上证券交易和网上保险等电子商务的衍生形态不断崛起,从事这些业务的互联网企业的数目也增长很快。
当前网络金融还没有完全显露出其巨大的优势,很多银行都是把它作为联系客户的手段,而非盈利的工具。网络金融之所以在目前没有为广大金融机构带来巨额利润是因为网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它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网络效应还没有充分体现。与ATM机的发展相似,网络金融的大发展也需要一个过程。网络金融作为金融业的一场革命,它不仅包含产品的创新、业务的创新而且还会导致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经营模式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这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调整。而且网络金融的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行为,因为消费者对网络金融服务的需要决定了网络金融机构的收入流。在网络金融发展的初期存在着潜在消费者不断学习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所设计的业务处理能力就会大大地超过实际应用水平,这必然会影响到网络金融规模经济效应的发挥。但是随着消费者的逐渐成熟,对网络金融交易需求的增长,定会使网络金融的巨大优势发挥出来,因此说网络金融的发展前景是巨大的。
随着互联网的进步,公用电信有线网、移动通信、卫星广播通信、地面电视广播和有线电视网等,几乎所有的传输媒体都正在成为网络接入设施,这必然会使网络金融向更高层次发展。可视化、移动性和一体化将是未来网络金融的主流。到目前为止,金融系统已经完成了分行系统到电子系统,再到远程系统的演变,目前基于计算机的网络金融是这种远程系统的典型代表。但现在的远程系统仍然有缺陷:视频化的互动性不足,网络受固定连线的限制,接入设备不便于移动,客户密码不便于记忆且易泄露、丢失,各家网络金融服务商都是独立的而不是连为一体的,特别是网络协议的不统一,使得消费者不得不掌握多套系统知识等。
未来的网络金融必然是一个多视频、可移动,并且整合了身份识别与认证、电子钱包、信用卡和网上银行支付交易平台的一体化系统。另外,由于顾客喜欢与服务人员面对面接触,使得保留部分分支机构成为必要,从而使金融业在向虚拟化发展的过程中并不能实现完全的虚拟化,如近几年美国“一人银行”的迅速发展就说明了客户的这种需求。由于无人银行只能人机对话,缺乏人际沟通,给客户一种冷漠的感觉,不能适应要求面对面服务的客户的需求,为改善这一弱点,美国又推广“迷你型”的“一人银行”。这类银行一改昔日银行建筑气派宏伟的格局,而趋向小型化和市场化,多半在大型购物商场建立与总行联机的小型网点,由一位资深职员提供全方位服务。由于大型商场人流量大,导致“一人银行”交易量很大,可以达到普通银行的3倍,使新银行盈利时间提前。一般新银行开业3年才能盈亏平衡,而“一人银行”大约9~15个月即可达到盈亏平衡。因此,许多银行纷纷效法,3年内这类银行增长了10倍,美国花旗银行在中国香港即开设了20多家“一人银行”。“一人银行”蓬勃发展的事例,充分说明了客户的需求取向,作为以客户为本的金融服务业,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必然会体现这一点。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金融业发展趋势,即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未来网络金融将成为主流的金融活动方式,作为满足人们面对面服务心理需要的“迷你型”金融服务将成为一种补充方式。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金融网络金融功能网络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
思考题
1.?网络金融崛起的历史背景是什么?金融全球化对网络金融的发展有什么意义?
2.?如何正确理解网络金融的定义?其功能如何界定?实现的条件和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3.?怎样正确理解网络金融的功能?你认为网络金融前景如何?
4.?如何正确理解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谈谈你对其发展的看法。
6.?网络经济是速度型经济
现代信息网络可用光速传输信息。网络经济以接近于实时的速度收集、处理和应用大量的信息,经济节奏大大加快,一步落后将会步步落后。产品老化在加快,创新周期在缩短。
7.?网络经济是创新型经济
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以此为基础的网络经济需要强调研究和创新,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与保障。因此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观念创新已经成为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成为新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
1.1.2金融电子化的历程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与电子通信技术革命的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纷纷利用电子技术提供金融服务,从而掀起了声势浩大的金融创新浪潮,改变了金融观念,导致了金融业的革命。
美国在高新技术发展和金融业发展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在全球高新技术应用方面也占有绝对优势。
1.?银行电子化进程
金融历来是高科技发展的主要用户和见证人。美国银行界在20世纪40年代末至20世纪5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了电子计算机技术应用于银行业的研究。美国银行电子化的进程经历了三个阶段(见表1-1)。
表1-1美国银行科技创新的历史轨迹
时间 创新内容 功能 细分市场 所用核心技术 结果
20世纪60年代初 自动转账 支付 零售业务 电话 提供新的服务品种
20世纪60年代 信用卡 支付 零售、批发 芯片 降低交易成本
20世纪60年代 IBM3890等支票处理机 支付 零售业务 磁记录 大大降低支票处理成本,至1988年下降了约70%
1969年 ATM机 支付 零售业务 机电计算机 营业费用大幅减少
20世纪70年代 POS机 支付 零售业务 微机、通信 降低交易成本
20世纪70年代 信用打分模型 信用 零售业务 数据库技术 降低交易成本
1970年 CHIPS 转账支付 批发 通信 降低交易成本
1973年 自动付款技术 支付 批发 通信、微机 降低交易成本
1977年 SWIFT系统 转账支付 零售、批发 通信 降低交易成本
第一阶段是银行办公自动化阶段。即将手工操作转为计算机的自动化处理。美国金融界最先进行了柜面联机业务系统建设,减少了手工操作,降低了银行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1950年,美洲银行开始同斯坦福研究所合作研究使用条形码自动处理支票业务,美国花旗银行着手研究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问题。1955年,美洲银行首先在银行领域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记账和报表编制工作,1958年又安装了GE-100型晶体管计算机,使支票、储蓄和部分信贷业务都可以通过计算机处理。
从20世纪60年代初期开始,随着美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交易和消费活动导致支付量剧增,传统的纸票据交换已远不能满足社会对支付清算服务的巨大需求,美国银行业各种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如雨后春笋般地投入使用,开始了银行业务的联机适时处理。
电子资金转账系统(EFT)是电子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金融交易中综合应用的技术成果,即不使用支票或任何其他纸张票证,通过电子技术和电子数据通信系统处理账目上的资金,进行电子资金的转账或划拨。
20世纪70年代,美国银行计算机化程度已经很高,1978年美国银行业已有80%的银行使用了电子计算机,并且通过采用高效计算机系统和通信网络使交易安全、方便和经济。在二十几年的时间内,美国银行实现了一次革命性转变。
第二阶段是内部网络电子银行阶段(PC银行、企业银行和家庭银行等)。到20世纪80年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成本的大幅降低,为银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提供了有利条件,内部网络电子银行开始兴起。银行客户可以用专线与其开户银行的专用内部网络连接,银行则向其重要客户提供专用软件和接口,从而使客户可以利用家中或公司里的PC机,进行相关数据的传输和交换。同时,随着银行将网络接线延伸到商业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和超级市场,自动柜员机(ATM)和销售终端(POS)开始普及使用。但这时能够利用银行内部网络的客户数量还较为有限,费用也较大。早在1980年,美国就已经通过在电视中设置的调制解调器来开展银行业务,称为“第一银行”(Bank One)。目前,包括美国在线(AOL)等商业网络在内的约55%的个人计算机家庭用户都是使用微软公司的货币、直觉公司的快讯等个人财务管理软件享受在线银行服务。作为世界上少数提供全套零售和批发金融服务的银行之一,美国花旗银行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就开始努力向全球化、多功能,集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和信息等服务于一身的全能银行方向发展。它与NYNEX、RCA、McGraw-Hill合资,为家庭提供电子化服务,并开发出24小时交易系统。1985年美国花旗银行在国内存款上首次超过美洲银行,成为全美最大的银行。次年购买了科沃索公司(一家专门从事金融市场数据研究的信息服务商)的控股权。在整个80年代,美国花旗银行发展了100个独立的私人网络,覆盖92个国家。从1992年1月起,这些独立的电子信息网络被合并成一个全球信息网络(GING),其目标是技术综合、跨国界服务以及成本的降低。
第三阶段是网络银行阶段。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技术显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各主要金融机构开始上网,建立自己的网站。最初,银行网站着重于业务广告宣传,并不涉及实质性的银行业务,其主要原因是浏览技术和网络传输安全性问题。1994年马克安德里森设计开发的导航(NAVIGATOR)浏览器和RAS加密算法开始普遍采用,这较为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问题。银行网站进入了在线业务信息查询阶段,不仅提供金融活动信息,也为用户提供账务信息查询等服务。随后,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和安全套接层(SSL)技术的形成,使网络银行浮出水面。
2.?证券市场电子化进程
证券市场电子化进程经历了信息发布、指令传递与指令执行和交易的三个电子化阶段。
(1)美国证券交易的信息发布阶段。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证券交易的信息主要是通过美国股票交易所和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股票行情自动报价机发布,而地方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实时价格信息和实时成交量信息则无从知晓。
1964年计算机首次进入证券交易场所。
1968年美国证券商协会(NASD)开发了一种自动报价系统纳斯达克(NASDAQ),并于1971年开通。它被称为美国证券商协会报价系统,该系统通过证券商的行情显示屏适时发布场外交易市场证券行情,这一电子信息发布系统目前已与伦敦国际股票交易所及新加坡的自动报价系统联网。
1974年美国各大证券交易所共同建成集中的交易报告系统,它在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规定的框架下根据市场间的协议进行管理和操作,集中并适时发布所有市场(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对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进行交易的报告。
1978年又开通了集中的报价系统,确定所有市场交易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最优报价和要价并予以发布。市场间的这两个系统,统称为集中的交易报告和报价系统。
(2)美国证券市场指令自动传递和执行发展阶段。在20世纪60年代末以前指令传递在场外市场是通过电话进行的,在交易所是通过叫价进行的。
1969年加利福尼亚的太平洋股票交易所率先采用指令的自动传递和执行系统,此后,各交易所纷纷采用了自动传递系统,并允许指令从各证券公司迅速传递到交易所大厅。其中最重要的是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超级电码(SUPERDOT)系统,它在20世纪70年代是为了将小额指令从场外经纪人传到场内而设立的。1982年为了适应刚刚引入的程序交易的需要,纽约股票交易所改进了这一系统,使它能够及时传送大额交易指令。
1969年太平洋股票交易所采用小额交易指令的自动传递和自动执行系统。当场外指令到达交易所场内交易员处,交易员可在最优市场价上加价,如果他不加价,系统则将以最优市价执行这一指令,并报告交易情况,然后向集中的交易报价系统发送最新成交价格。此后,各地区交易所为了同主要交易所竞争,都纷纷效仿,开通了小指令的自动传递和计算机执行系统。
1985年美国证券商协会在其NASDAQ系统中增设小额指令执行系统(SOES),辛辛那提股票交易所采用了小额指令自动执行系统。现在,无论是股票还是期权市场的小额交易指令都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实现了执行的自动化。
(3)美国证券市场电子交易市场发展阶段。证券市场计算机化发展的最重要标志是私人实体经营的所有权交易系统,又称电子交易市场。第一家重要的电子市场是20世纪60年代末出现的由路透社拥有的机构网络公司(INSTINET),又称第四市场,它有一个交叉网络,能为一揽子股票的大额交易指令提供自动进入、自动撮合成交的服务机构投资者,通过计算机网络的帮助相互进行直接的大额证券交易,以节约经纪商的佣金。INSTINET是作为股票交易所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登记的,它是对机构投资者的无中介直接交易需要所做出的反应,适应了证券投资机构化趋势的发展需要,这一系统在纽约股票交易所收盘后还提供交易商进行交易的机会。加入这一系统需付1?000美元,每笔交易再付几美分的费用,这样交易就可以一天24小时进行。
类似的系统还有1987年建立的捷夫锐公司的波塞特(POSIT)系统和1992年开始交易的亚利桑那股票交易所(AZX)。这类市场有一些没有作为交易所注册登记,因而不必像自律机构那样受到证券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投资者参照纽约股票交易所价格成交,但交易速度可以快得多。
与电子交易市场的设立相联系,大证券商也投入巨资建立相应的交易处理系统。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摩根士丹利耗费巨资建立的“搭线”(TAPS)系统,该系统几乎是瞬间完成交易,正确性大大提高,而且还完成一切有关交易的文书处理工作,追踪记录每一笔交易。交易的速度和正确性提高后,证券商每天可完成更多交易,获得更多获利机会,并促进了整体交易量的迅速增长。
国际金融交易网络最为典型的是1992年路透社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共同推出的全球交易执行系统(GLOBEX)。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承担该系统的市场运作,如交易品种和条件的确定、市场流动性的维持等。路透社则提供系统所需要的全部软硬件,为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业务实施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一系统的建立是向建立全球性交易迈出的一大步。
在银行和证券业电子化深入发展的同时,保险业也逐渐利用电子技术开展业务。但与前两者相比,保险业的电子化程度较低。
综上所述,网络技术的应用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利益,推动金融电子化进一步发展。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深化,一个全新的金融运作模式——网络金融迅速崛起。
1.1.3网络金融的崛起
1.?电子商务与网络金融
网络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新兴银行。网络金融是银行业电子商务的表现形式,是银行业在新经济时代追求进步、勇于创新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的必然选择。网络金融的发展也会对其他行业的电子商务行为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为电子商务过程中资金流在互联网上的转移,也就是网上结算,只有通过银行的支持才能安全、便捷、有效地实现。
如果说电子商务是新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那么网络金融就是这部发动机的助推器。
与互联网发起渠道革命相对应,网络金融发起了银行革命。网络金融不同于以前银行所用的信息技术,如果以前的信息技术是在支持和运作银行业务的话,那么网络金融则是在改造银行业务。网络金融是一场革命,如果现在的商业银行忽略它,它就可能全面接管商业银行的资金媒介和支付服务职能,传统的银行就真会像比尔·盖茨所说的“如一群行将灭亡的恐龙”。如果银行业能够重视它,主动发展网络金融,一方面,摒弃简单资金中介的身份,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另一方面,迅速掌握新型电子支付工具的应用,在网上支付中占据重要地位,银行业将会成为新经济时代的赢家,从而在新的时代再铸辉煌。
2.?网络金融的雏形
1995年5月,富国银行(Wells Fargo)成为美国第一家可以向客户提供网上查询账户余额的银行,并逐步实现了网上查询交易记录、转账、支付票据、申请新的账户、签发旅行支票和本票等业务。1995年10月,资产超过2?000亿美元的美国花旗银行率先在互联网上设立站点,形成了虚拟银行的雏形。1995年10月18日,在美国亚特兰大开业的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当时其存款金额达1?400万美元,遍布全美的客户已达4?000多家,这标志着网络金融在世界上正式产生。在中国,计算机在银行的应用经历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初步用于银行后台业务的核对和监督,到20世纪80年代计算机开始用于单个银行业务的辅助管理,再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全国银行系统初步电子化(其典型表现为: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全国建设电子资金转账系统EFT,1993年中国政府宣布将“金卡”工程作为重要的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阶段。在银行系统初步电子化的基础上,1996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一卡通”网上支付金融服务业务,1998年中国银行进行了第一笔电子交易业务,这标志着我国网络金融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产生的。
网络经济时代日益壮大的网络客户群和不断变化的顾客需求是网络金融发展的加速力。由于计算机成本的大幅下降,网络终端可以迅速普及到一般消费者。1999年3月全世界已经有2亿人加入互联网,至2013年全世界有27亿多人使用互联网。如此快速增长的网络客户群,为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开展金融业务提供了雄厚的社会基础,同时,信息技术发展推动着客户消费渠道的转变,使人们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欧洲,通过银行进行的跨境支付所付费用占到支付额的2.5%,这迫使银行进行革新,而且在网络时代客户的消费习惯也发生了变化,不同客户消费渠道逐步融入互联网所创造的电子空间,而客户习惯和消费渠道的改变将推动金融服务渠道的变迁。
3.?网络金融的现状
(1)网络银行。截至1997年10月,全球共有2?015家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站点,其中,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中有70%在互联网上设立了站点。这种金融专业站点以年均90%的速度递增,1998年3月,互联网上有240多个金融站点为客户服务,1?000多家金融机构进入互联网,其中,120多家金融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交易服务。2002年内西方国家网上银行业务所占的比重达到15%左右,2005年这一比重达到30%,美国银行这一比重达到50%,但是,网络金融的发展总体上处于不平衡状态,北美(美国和加拿大)和欧洲的网络银行发展最为迅速,其网络银行数量之和占全球市场的90%以上。2010年中国网上银行整体交易规模为549.5万亿元,同比增速为49.0%;至2014年,中国网上银行的交易规模有望突破2?200万亿元。亚太地区,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网络银行的发展速度惊人。拉美地区的网络金融20世纪90年代后期也有较快发展,非洲的发展最为迟缓。
自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开业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银行纷纷上网,在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风潮,如美洲银行在互联网上提供了家庭银行和建立客户自己的银行两项业务;大通曼哈顿银行在网上推出了汽车贷款项目。在欧洲,德国、芬兰和英国等许多国家的银行都相继上网,在互联网上开展银行业务。英国的艾格公司(英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被称为是世界上最成功的网络银行之一,其客户已经达到60万,存款达到120亿美元。
2000年3月初,德国最大的银行——德意志银行宣布推行“全球电子商务战略”,旨在通过与国内外网络、软件和电信等产业巨子的紧密合作,全力拓展互联网业务和电子商务,改变传统的发放信贷加收取中介佣金的经营方式,让银行所有业务进入互联网,抢占全球网络金融市场。在日本,富士银行推出的第一家网络银行已经开始商业化运作,向客户提供现金卡网上购物和网上账户转账(网络货币结算)等业务,以及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樱花银行、住友银行等大银行也先后投入巨资推出网上银行服务。在中国香港,美国花旗银行于1998年11月率先推出网上银行服务业务,其后汇丰、恒生、永亨、道亨、运通和渣打等银行也相继推出网络银行服务。
(2)网上证券。自美国于1994年最先在互联网上开办股票交易以来,通过互联网进行股票买卖的业务飞速发展。1999年美国最大证券经纪商美林公司宣布提供网上贴现交易;摩根投资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了站点,并于2000年3月正式宣布摩根银行实验室成立。2000年摩根银行与其他公司联合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网络证券服务供应商(希尼夫公司,Cynifi)。在美国,网上证券交易已经非常普及,1998年年底,美国提供网上交易服务的虚拟证券商已经超过60家,其交易额已经占散户交易量的30%,1999年新开设的网络经纪公司就多达110家,比1998年几乎翻了一番。2002年,网上证券经纪开户数目将超过1?400万个,涉及资产逾7?000亿美元。在亚洲地区,网络证券发展也十分迅速。
(3)网上保险。在英国,保险销售已移师线上,英国网上保险市场规模到2005年突破31亿美元,有20%的一般保险在互联网上进行。在美国,eCoverage公司是第一家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从报价到赔偿服务的保险公司。美国在网上收取保险费早在1997年已高达3.9亿美元,2002年有11亿美元的保险费通过网络保险获得。1999年7月,日本出现首家完全通过互联网推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这家保险公司由总部位于美国的艾夫莱克(AFLAC)公司和日本电信共同投资设立和管理,域名为afiacdirect.com的网络保险公司利用AFLAC和日本电信的资源来开设一家服务对象定位于40岁以下客户的网站。在网站开通后,网民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向网站投保或获取保险信息、利用在线计算器计算保险金。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向用户事先提供海外旅行旅客保险的投保申请单,申请者除了不能通过互联网在投保单上签名盖章外,其他有关事宜均在互联网上完成。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在德国试行了网上直销。这个集团约有8%的新增业务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国外许多知名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在保险业务特别是寿险营销中引进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媒体,传统的保险销售手段发生变革,保险公司不仅拓展了业务,更完善了服务体系。
1.1.4金融全球化促进网络金融发展
在网络经济时代,金融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正日益全球化,并且相互关联。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引发了信息服务概念和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同时也带动了对信息服务需求的增长。在金融领域,信息系统的服务已经包括金融的所有核心业务。网络金融作为在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活动本身就具有互联网的特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网络金融的出现使得金融机构不再需要通过不断新建砖瓦式的营业网点来扩展规模,其规模可以通过发展网络用户来扩展,客户不仅面向全国,也可以面向全世界,全世界上网的人都是网络金融机构的潜在客户。网络金融是顺应网络经济的全球化要求而产生的。
全球经济一体化与信息网络化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随着金融网络及其运行规则在世界的普及,真正的金融全球化就产生了。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也为网络金融的产生创造了物质条件和制度基础。
1.?金融全球化概念
全球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名词。由于全球化是一个相当复杂且正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现象,因此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97年发表的《世界经济展望》中把全球化定义为“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国际经合组织认为,全球化是指经济、市场、技术与通信形式等越来越丧失民族性和地方性,而全球性特征越来越浓。
金融全球化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经济现象,它是同经济全球化紧密相关的,事实上金融全球化不仅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方面,而且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高级阶段,经济全球化的本质要求把全球作为一个统一的、无阻碍的自由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及有效配置。而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利用市场机制完成资源最优配置的有效手段。当然,金融全球化同时也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并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实体经济。
从微观层次上看,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表现为各个经济实体尤其是各类金融企业的金融创新,即一种技术上的进步;从宏观层次上看,金融全球化则体现为金融自由化,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制度创新,即一种经济制度上的变迁。技术上的进步降低了经营成本,制度上的演进则减少了交易费用。因此,金融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和地区放松金融管制、开放金融业务及放开资本项目的限制,使资本在全球各国、各地区的金融市场自由流动,最终形成全球统一的金融市场、统一的货币体系的历史趋势。同时也是全球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日益紧密联系的过程。
2.?金融全球化推动网络金融发展
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美国门户开放政策的实施,不仅使美国银行能够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外国银行也纷纷进入美国金融市场。几乎所有国家都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其中最多的是日本、加拿大和英国的银行,这使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在世界交易的压力下,美国为了进入新兴国家的金融市场,在1997年做出了对外国银行、证券和保险服务业者提供实质的开放和享受国民待遇的承诺。同样,为了增强美国金融业的稳定性和在国际金融业中的竞争力,也为了适应国际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浪潮,美国对一些限制性的法规条文进行了修改。
1994年美国通过了《跨州银行业和分行效率法》,1995年对《金融服务竞争法》进行了修改,这些法规的修改为日后美国银行业的并购活动创造了条件。
199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同意放宽了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限制,规定银行控股公司收益中证券业务比重可由10%提高到25%,但同时也继续加强了对大银行的监管。
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国会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律取消了美国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实行的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界经营的限制,从而揭开了美国金融业走向混合经营的新纪元,这项法案也为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兼并打开了通道。在美国的带领下,放松金融管制之风刮遍了西方国家,一些国家竞相出台优惠宽松的政策。这一趋势在推动金融全球化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掀起了一股势不可当的金融兼并浪潮。1995年世界金融业的并购案多达4?100件,涉及金额2?500亿美元;1996年兼并案比上年增加了100件。1997年,全球金融业的兼并格外引人注目。在欧洲,瑞士两家最大的银行——瑞士联合银行和瑞士银行合并,组成一家拥有约6?000亿美元资产的世界级银行,超过德意志银行而登上欧洲最大银行的宝座,并晋升为世界第二强银行,仅次于资产约6?960亿美元的东京三菱银行,这家超级新银行的服务范围横跨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咨询等众多领域。1998年全球金融业并购的趋势更加明显,1998年4月6日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公司合并组建美国花旗银行集团,新集团拥有近7?000亿美元资产。1998年4月,美国第一银行与第一芝加哥银行合并为新的第一银行,紧随其后,国民银行与美洲银行合并为新的美洲银行。1998年12月德意志银行宣布动用101亿美元收购美国第8大银行——信孚银行的全部股权,合并后银行总资产将达8?200亿美元。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自1995年与化学银行合并以后,又相继收购了美国创业投资公司汉鼎(H&Q)公司和信标(Beacon)投资银行、英国怡富集团及澳大利亚的米奈特(Ord Minnet)投资银行,2000年9月中旬又与摩根公司达成了兼并协议,新组成的公司命名为J.P.摩根大通公司,将拥有6?600亿美元总资产,成为继美国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之后的第三大银行。
金融业的激烈竞争是推动网络金融产生的内在动力,而竞争所导致的有实力的大型金融机构的出现则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证。
3.?金融全球化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金融全球化在迅速改变各国传统金融体制的同时也规范了各个国家政府对金融的干预行为。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国际金融监管的一体化趋势也日益明显。“金融监管最基本的目的在于保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国际金融监管的一体化则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网络金融作为虚拟的金融服务不受地域疆界的限制,所以对它的监管本身也要求国际合作。例如,网络金融服务的关键组成部分——网上支付要求各国支付结算制度的统一。如果网络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给客户提供诸如赔偿、投诉等必要的最小限度的保证时都不得不应付多个国家的规则,那么将增加服务的成本和不便。而共同的标准将减少这样的成本和不便。
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加强对维护国际金融秩序有着重要作用,而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则为以全球市场为目标的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同时规则的统一也大大降低了网络金融的运营成本。因此说,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排除了制度上的障碍。
1.2网络金融的概念
1.2.1网络金融概念
1.?网络金融定义
传统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功能从本质上可以分为资金媒介和支付服务两大类。但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互联网这一新渠道,资金的供需双方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完成结合,对传统银行业的依赖性有减小的趋势,银行所扮演的资金中间商的角色有弱化倾向。
(1)网络金融的定义。“银行说”认为,网络金融是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3年7月的《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将电子银行或网络金融定义为:一般是指通过电子渠道提供零售小额产品和服务,以及提供大额电子支付和其他批发银行服务。欧洲银行标准委员会1999年发布的《电子银行》公告,将网络金融定义为:那些利用网络为通过使用计算机、网络电视、机顶盒及其他个人数字设备连接上网的消费者和中小企业提供银行产品服务的银行。
另外,“公司说”认为网络金融是一种公司;“方式说”认为网络金融是一种方式;“系统说”认为网络金融是一些系统;“金融机构说”认为网络金融是指采用数字通信技术,以互联网作为基础的交易平台和服务渠道,在线为公众提供办理结算和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或虚拟网站。
综上所述,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金融的权威的统一定义。人们从主体、方式和构成体系等不同角度对网络金融进行了界定。客观地说,“金融机构说”认为网络金融是特定的金融机构,属于金融类主体的定义比较科学。所以,网络金融是指借助客户的个人计算机、通信终端(包括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掌上计算机等)或其他智能设备,通过银行内部计算机网络或专用通信网络、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向客户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金融机构。
(2)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网上银行、虚拟银行的关系。在对网络金融进行界定时,需要认识和处理其与几个相关概念的关系,以便更好地认识和把握网络金融。
1)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的关系。电子银行泛指银行利用电子化网络通信技术从事与银行业相关的活动,包括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行为,电子银行业务指通过电子化渠道提供的银行业产品和服务,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包括商业POS终端机、ATM自动柜员机、电话自动应答服务系统、个人计算机和智能卡等。电子货币包括基于各种卡的“电子钱包”和基于网络技术的“数字化现金”等。2000年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章程(暂行)第1条规定:“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是利用多种电子媒介(手机、电话、计算机、电视等),通过不同通信传输方式(移动短信息、有线电话、Internet网络等),在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系统实现金融信息查询和有关金融交易的服务。客户可以在中国银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按照《中国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客户操作指南》的规定要求,自主选择电子服务媒介完成各种金融服务。”
2005年11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次主席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信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网上银行是指互联网银行借助互联网作为传输渠道向客户提供银行服务的方式,包含两个层次的含义:一个是机构概念,指通过信息网络开办业务的银行;另一个是业务概念,指银行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传统银行业务因信息技术应用而带来的新兴业务。
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在颁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将网上银行业务定义为“银行通过互联网提供的金融服务”。
由此看来,从严格意义上讲,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不能完全等同,网络金融是指特殊且重要的金融类主体,属于银行的范畴,而电子银行则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然而,随着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其他形式的电子银行正在淡出,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这两个概念出现混同的趋势。事实上,在英文文献中,网络金融(Internet Bank)与电子银行(Electronic Bank或E-bank)这两个概念经常具有同样的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金融与电子银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目前正在走向统一。
2)网络金融与网上银行的关系。与网上银行相比,网络金融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网络金融是一种特殊且重要的金融类主体,属于银行的范畴。从服务载体看,网络金融服务不仅局限于互联网,还包括银行的内部计算机网络、专用通信网络或其他公用信息网络;从服务场所看,网络金融既可以通过计算机等智能设备,也可以通过电话等一般通信手段:服务内容基本一致,不仅包括传统的“存、放、汇”业务,而且还包括因新技术应用而带来的其他服务。从这个层面上说,网络金融包括了网上银行,网上银行只是网络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
3)网络金融与虚拟银行的关系。虚拟银行即纯网络金融,是指完全依托互联网开展银行业务的银行,是完全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金融服务机构。虚拟银行没有相应的实体形态,是虚拟存在的,具有虚拟性和数字性。
网络金融包括虚拟银行,而虚拟银行只是网络金融的一种。目前,我国还没有纯粹的虚拟银行,在世界范围内其数量也比较少,但其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潜力。
2.?网络金融与传统银行的区别
(1)网络银行是虚拟化的金融服务机构,银行网络从物理网络转向虚拟数字网络。
(2)传统银行的销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网络金融的主要销售渠道是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基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代理商制度(聘请代理商作为计算机网络的前端代理人,借助代理人广泛的公共关系网络实现对传统银行营业网点的替代效应)。
(3)传统银行服务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实力上,如资金和服务质量等。网络金融服务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营销观念和营销方法,以及为客户提供的各种理财咨询技能上。网络金融的整体实力主要体现在前台业务受理和后台数据处理的集成化能力上。
(4)传统银行业务的范围较为清晰,网络金融的业务范围正在处于高速扩张之中,因而具有模糊不清的特点。
(5)传统商业银行发展的动力来自获取资金利差的盈利,这种单一结构随着网络金融的出现而发生根本改变,网络金融将为商业银行通过信息服务拓展盈利机会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营业渠道。
(6)网络金融使商业银行获得经济效益的方式发生根本改变。传统银行获得规模经济的基本途径是不断追加投入多设网点,从而获得服务的规模经济效益。网络金融主要是通过对技术的重复使用或对技术的不断创新带来高效益。
(7)随着互联网等社会公共网络和数据库的系统管理日益健全,在市场推广宣传、市场调研、客户追踪、特种业务服务和资产管理等领域,网络金融日益显示出比传统商业银行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优势,网络金融开展的虚拟服务调查、客户追踪等活动,成为对这些金融服务领域的传统方式的一种服务补足品,有利于商业银行建立全方位的市场品牌战略。
(8)网络金融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从以物(资金)为中心逐渐走向以人为中心。传统的经营观念注重地理位置、资产数量、分行和营业点(办事处)的数量。
(9)信息技术使货币的形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传统的货币形式以现金和支票为主,而网络金融流通的货币将以电子货币为主。
(10)基于传统业务基础上的网络金融服务对客户需求的满足,将大大超过单纯提供传统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对客户需求的满足。
(11)网络银行使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和技能培训发生改变。商业银行人才培养和培训的方向从基于单纯的业务技能培训,转变为基于综合商业服务理念和全面服务素质培训。
(12)网络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项重要的银行资产——经过网络技术整合的银行信息资产或金融信息资源资本。银行信息资产既包括银行拥有的各种电子设备、通信网络等有形资产,也包括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数据库、客户信息资源、电子设备使用能力,以及信息资源管理能力等无形资产。
3.?网络金融的种类
(1)从国籍角度划分有本国与外国的网络金融。所谓本国的网络金融是具有本国国籍的网络金融;所谓外国的网络金融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网络金融。对于国籍的确定标准,英美学说主张成立地说,认为依照法人章程登记地(或批准地),亦即法人成立地来决定法人的国籍,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如法、德、意、瑞士等国,都主张依法人的住所地国来确定法人的国籍,而我国则采取的是登记地说,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1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在网络环境下,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网络金融的国籍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网络具有全球性等特点,因此可能出现网络金融登记地与网络金融主机服务器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即在一国登记注册而在另一国营业经营。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金融的国籍确定标准需要适当改变,否则难以适应网络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
(2)纯网络金融与虚实结合网络金融。纯网络金融是指没有分支银行或自动柜员机(ATM),提供网上支票账户、网上支票异地结算、网上货币数据传输、网上互动服务和网上个人信贷这五种服务中至少一种,仅利用网络进行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虚实结合网络金融包括电子分行和远程银行。电子分行是指在同时拥有“实体”分支机构的银行中仅从事网络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远程银行是指同时拥有ATM、电话、专有的家用计算机软件和纯网络金融的金融机构。
目前,虚实结合网络金融占有网络金融的绝大比例。典型代表是美国第七大银行富国银行,资产总额218亿美元,拥有5?925个分支机构,资本收益率高达34%。它被认为是美国银行业提供网络金融服务的优秀代表,网络金融客户数量高达160万,银行网站每月访问人数96万(并非人次);接受网络金融服务的客户占其全部客户的20%。富国银行的网络金融系统不仅节约成本,更主要的是带来新增收入和客户,使用网络金融的客户素质好、收入高、账户余额大、需求种类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160万网络金融客户中,15%是由网络金融服务带来的新客户。
纯网络金融是信息时代崛起的直接银行(direct bank),机构少,人员精,采用电话、互联网等高科技服务手段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直接银行的典型代表是德国的Entrium Direct Bankers。1990年,它作为Quelle邮购公司的一部分成立于德国,最初通过电话线路提供金融服务,1998年开辟网络金融系统。目前已经成为德国乃至欧洲最大的直接银行之一,控制德国直接银行界30%的存款和39%的消费贷款。Entrium没有分支机构,员工共计370人,依靠电话和互联网开拓市场并提供服务。370人服务77万客户,人均资产达1?000万美元,大大高于亚洲的领先银行水平;现有系统完全可以满足250万客户的需求。另外,美国的一家网络银行www. wingspanbank.com,它是第一银行于1998年建立的一家新的独立网络银行。它仅花了6个月时间就从一个纯概念变成一家能够实际运作的网络银行。目前www. winspanbank.com在美国已成为具有全国品牌的纯网络型虚拟银行。
(3)全能型网络金融与特色型网络金融。这是从网络金融提供的业务范围和功能角度进行的分类。全能型网络金融是指可以提供传统银行一切金融服务的网络金融,其典型代表是美国印第安纳州第一网络金融(First Internet Bank of Indiana,FIBI)。特色型网络金融是指不提供所有的银行业务,仅提供有特色银行业务的网络金融。其典型代表是美国休斯敦的康普银行(Compu Bank),它只提供在线存款服务,而美国耐特银行(Net. B@nt)服务的特色在于以较高的利息吸引更多的客户。
(4)法人型网络金融与非法人型网络金融。这是从网络金融的法律角度进行的分类。法人型网络金融是指具有法人地位的网络金融。非法人型网络金融是指隶属于传统商业银行等主体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网络金融。目前,绝大多数的网络金融是非法人型网络金融,但也不排除具有独立地位的法人型网络金融的存在与发展。无论是法人型网络金融还是非法人型网络金融,它们都是网络金融的组成部分。
(5)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非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与混合类网络金融。这是从网络金融的投资者角度进行的划分。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是指由金融主体投资开办的网络金融。由于金融主体有多种,因此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又可分为商业银行类网络金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网络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类网络金融、财务公司类网络金融、金融租赁公司类网络金融以及其他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非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是指由一般企业、个人等非金融主体投资开办的网络金融。这里的混合类网络金融是指由金融类主体与非金融类主体投资开办的网络金融。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是各国普遍认可的,但非金融类网络金融与混合类网络金融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地位不同。在金融比较自由的国家,非金融类网络金融、混合类网络金融都是允许的,而在中国目前只承认金融主体类网络金融。
网络金融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分类。例如,从接入设备角度将网络金融分为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电视银行和WAP银行;从客户使用方式角度将网络金融分为PC银行、自助银行和家庭银行。又如,可以从规模上分为大型网络金融、中型网络金融与小型网络金融。此外,从网络金融业务性质上看,可以分为信息型网络金融、互动型网络金融和交易型网络金融等。
1.2.2网络金融的标准与条件
1.?网络金融的标准
网络金融的判断标准是对网络金融的进一步界定。目前,对于网络金融的判断标准,主要是引用美国《在线银行的报告》和Gomez网站的观点作为网络金融判断的标准。美国《在线银行的报告》的界定:利用银行网站,客户可以查询账户、划拨资金和支付账单,就是标准的网络金融。按照这个标准,即使是美国最大的100家银行,也只有24家算得上是标准的网络金融,多数银行的网站仅仅提供银行信息、业务宣传的功能。美国Gomez网站认为,只要提供以下5种业务中的任何一种业务以上,就可以称为网络金融。这5种业务分别是:网上支付账户、网上支票异地结算、网上货币数据传输、网上互动服务和网上个人信贷。由此可见,美国《在线银行的报告》和Gomez网站都认为网上支付、结算与划拨是网络金融的判断标准。但Gomez网站界定的网络金融在范围上大于美国《在线银行的报告》所理解的网络金融。这种网络金融判断标准还存在缺陷,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统一网络金融的判断标准。例如,网络金融属于商业银行的组成部分,因此判断网络金融的基本标准是看其是否符合商业银行的最基本的标准等。
判断某个企业是否属于商业银行,其标准有两条:①客观标准,从其提供的业务活动看其是否提供存款、支付、结算和贷款等信用业务;②主观标准,从其提供业务活动的目的看其是否为了盈利。只有同时满足这两条标准,才称得上是商业银行。如果某个企业提供存款、支付、结算和贷款等信用业务,且其目的是为了盈利,那么就可以说这个企业就是商业银行。同理,凡是为了盈利目的,通过网络提供存款、支付、结算和贷款等信用业务的企业或主体就是网络金融。
所以,判断网络金融的最低标准应该是:网络企业或主体至少应同时提供存取款业务。之所以将提供存取款业务作为网络金融的最低标准,因为尽管银行业务历经变化和发展,但其最基本的业务并没有改变。从历史演变角度看,存取款业务一直是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也是目前最基本的业务。没有存取款业务,银行就失去了最核心、最基本的业务内核,从而银行也就不成其为银行了。
2.?网络金融的条件
网络金融的条件是指网络金融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从事网络金融的业务。
由于网络金融具有企业性、银行性与网络性等性质,所以网络金融应具有企业的一般条件,也应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作为网络主体的特殊条件。
(1)网络金融应具备企业(或商业银行)所应具备的一般条件。
1)网络金融应具备企业的一般条件。企业一般是指为了盈利目的,而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其本身应具备相应的意志能力条件、组织能力条件和财产能力条件等。然而,由于企业可以分为法人型企业和非法人型企业,因此不同法律地位的网络金融也就具有不同的条件。作为法人企业,网络金融应具备法人的一般条件。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应具有的条件包括:依法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银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才能进行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作为非法人企业,网络金融应具备非法人企业的共同条件,如有一定的组织机构、财产等方面的条件。
2)网络金融应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条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修正)第12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②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③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④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第13条还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同性质的网络金融具有不同的商业银行一般条件,不同地位的网络金融更具有不同的商业银行一般条件。
(2)网络金融应具备与网络环境相适应的特殊条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6年1月26日发布)比较系统地规定了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所应具备的条件。《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正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在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前一年内,金融机构的主要信息管理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第二,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电子银行安全策略,建立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第三,按照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安全策略,建立了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的基础设施和系统,并对相关设施和系统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检测和业务测试;第四,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情况和业务运营设施与系统等,进行了符合监管要求的安全评估;第五,建立了明确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配备了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第六,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10条规定:金融机构开办以互联网为媒介的网络金融业务、手机银行业务等电子银行业务,除应具备第9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电子银行基础设施设备能够保障电子银行的正常运行;电子银行系统具备必要的业务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客户适时业务处理的需要;建立了有效的外部攻击侦测机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可以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设置在境外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可以记录和保存业务交易数据的设施设备,能够满足金融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要求,在出现法律纠纷时,能够满足中国司法机构调查取证的要求。第11条规定:“外资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除应具备第9条、第10条所列条件外,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营业性机构,其所在国家(地区)监管当局具备对电子银行业务进行监管的法律框架和监管能力。”上述关于网络金融条件的规定表明:我国网络金融指金融机构开办的网络金融;网络金融的条件因其媒介、投资来源地的不同而不同。
这些规定无疑为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和经营、风险防范及加强监管等提供了有利条件和法律制度保障。但是这些规定过于原则、重复,不利于实际操作和运用。网络金融的条件还需要与时俱进,要进一步明确、规范,还需要增强其可操作性。
1.2.3网络金融的功能
1.?网络金融功能的界定
功能是界定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事物对事物的积极(或消极)的、正面(或负面)的、有利(或不利)的作用或活动。在一般情况下,功能是指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积极的正面的、有利的作用或活动。网络金融的功能一般是指网络金融所具有的积极的正面的、有利的作用或活动。
整体观是网络金融的理论基础。网络金融的功能,不能片面、孤立地认识和看待,而应从网络金融系统整体出发进行考察。
金融运行结构与环境共同决定金融功能与效率,金融结构顺应环境对金融功能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所以,网络金融的运行结构与环境共同决定网络金融的功能与效率,而网络金融结构顺应环境对网络金融功能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由此可见,网络金融的功能与网络金融的结构存在内在的密切联系。
2.?网络金融的功能
(1)网络金融的基本功能与辅助功能。按照价值工程理论,V(价值)=F(功能)/C(成本)。也就是说,价值与功能成正比,而与成本成反比。价值或由于增加功能、或由于降低成本而增加。
所谓基本功能是指直接满足一定的主要目标要求的功能,而辅助功能则是保证实现基本功能所附加的功能。银行具有的3大功能是:减少交易费用(包括银行的支付系统)、监控和创造流动性,这种独特的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银行的基本功能。网络金融也必然具有银行的这些基本功能。具体来说,网络金融的基本功能包括:一是便利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的支付,这使得网上消费真正变为现实,如旅游、订票、购物等;二是提供存款业务功能(这往往需要借助自动化物质手段才能实现);三是提供网络支付业务功能;四是提供网络贷款业务功能。与此同时,网络金融还具有相应的辅助功能。例如,信息查询服务功能、网络理财服务功能等。
(2)网络金融的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显性功能是有助于系统的调节或适应的那些客观结果,这些调节或适应结果是系统的参与者所需求并知道的;相应地,隐性功能则是那些既未被需求也未被认识到的结果。对于网络金融来说,其显性功能包括网上存款、支付、结算、贷款、提供咨询服务,提供理财服务等功能,其隐性功能主要指那些因意识、技术和法律等因素还未被需求也未被认识到的功能(例如,网络金融能否提供数字图书馆、智能分析、自主学习等方面的功能)。隐性功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显性功能。在熟悉与充分发挥网络金融显性功能的同时,还应注意发现和挖掘其隐性功能。
(3)网络金融的正效应与负效应。正功能即有助于一体系之顺应或适应,反功能即削弱一体系之顺应或适应,在经验上也可能有非功能之后果。正功能相当于正效应,反功能相当于负效应,非功能相当于无效应。因此,对于网络金融来说,其正效应主要指存款、贷款、支付、结算、提供理财业务、提供咨询服务和提供代理服务等功能,负效应主要指风险性后果(如承担的损失、成本、费用)。
1.3网络金融的模式
1.3.1网络金融模式
1.?两种主要的发展模式
网络金融的发展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传统金融机构为适应客户的需求,在继续提供传统业务服务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作为新的服务手段,建立金融网站,提供网络金融服务。它是原有的金融机构与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的结果。金融网站相当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个分支机构或营业部,既为其他非网上分支机构提供辅助服务,也单独开展业务,但其业务方式和侧重点不同,一些必须依赖于手工操作的业务需要依托于传统的分支机构或营业部。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在于同时以传统分支机构和金融网络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可以自己选择需要的服务模式,即实现了在线业务与离线业务的结合。另一种是完全依赖互联网,由纯网络金融机构提供虚拟的金融服务。这类金融机构一般只有办公地址,没有砖瓦型的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几乎所有业务都通过网上进行。
(1)传统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网站提供网络金融服务。在竞争的压力下,传统金融机构被迫加入网络金融服务体系,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它们而言,网络金融通常是其发展新客户、稳定老客户的手段。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网络金融业务时,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一是收购已有的纯网络金融机构;二是建立自己的金融网站;三是与IT网站合作。
第一种方式的典型代表是加拿大皇家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是著名的北美金融机构,目前在36个国家开展了跨国经营,在全世界拥有近1?000万客户。在超过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加拿大皇家银行在美国只从事金融批发业务。1998年,加拿大皇家银行以2?000万美元收购了安全第一网络银行,此时该网络银行的客户户头有1万个,其存款余额早在1997年就超过了4亿多美元。加拿大皇家银行收购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战略目的,一方面在于扩大其在美国金融市场的业务和份额,即以收购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方式进入了美国金融零售业务的市场;另一方面,即更重要的方面是,利用这次收购,皇家银行要将其业务拓展至一个新兴的、飞速发展的领域。这次收购使加拿大皇家银行立即站到了网络银行发展的最前沿。在收购之后,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加拿大皇家银行利用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在市场营销方面采取了两种策略:一是提高支票账户的存款利息。它们许诺最先申请网络银行账户的1万名客户可以在当年年底之前享受6%的优惠利率,在信息公布后的前六个星期,账户的申请者已经达到了6?500人;二是购买超级服务器。使客户可以在瞬间传输电子数据和检查账户目前以及历史情况。股权变更后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互联网上继续以站点www.sfnb.com开展金融业务,开始了与传统银行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多渠道销售金融产品的发展模式。
第二种方式是建立自己的金融网站。由于建设和维护网站需要巨额的资金,所以采取这种方式的主要是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如美林证券、摩根投资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和富国银行等。为了适应客户变化了的交易偏好和降低经营成本,富国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方面引入了新的服务方式。继电话银行业务、“迷你型”银行之后它又提供了网络银行服务,该银行在1994年2月在互联网上开设了一个只提供信息的网址,到1995年5月成为美国第一家向客户提供在网上查询账户余额的银行,富国银行在其开发网络银行服务的过程中通过调查发现,客户不仅需要基本的银行业务服务,还需要有关账簿管理、税收和财务预算的服务。因此,富国银行与微软(Microsoft)、直觉(Intuit)和快讯(Quicken)建立了战略联盟,利用它们的软件包提供这方面的服务,使其网络银行服务真正走上轨道。到1997年12月通过网络与富国银行交易的客户就已经超过了43万。
第三种方式是与IT网站合作。有IT背景的网站主要为传统金融机构在网络化的过程中提供技术保证与服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大的一家网络保险服务公司InsWeb是一个关于保险市场的网络,提供28家保险商的费率咨询和联系信息,用户数在短短几年就从66万增加到300万,通过代理保险产品的销售,成为美国主要的网络保险网站。美国嘉信也属于这种模式,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在网上买卖股票的服务,还经营由苏黎世美洲寿险公司签发的人寿保险单以及巨西人寿及养老金保险公司签发的全球人寿保险单。它在网上证券经营上也很有特色,是一个集电话服务、柜台服务和网上服务于一体的股票交易公司,该公司总裁兼CEO说,我们要把现实世界的精华和虚拟世界的精华完美地结合起来。正是由于该公司选择了在线与离线相结合的业务体制,所以也把它归为第一种发展模式。
对于大型金融机构来说,它们有实力选择第一或第二种方式,而对中小型金融机构来说,由于资金实力所限,它们不大可能采取兼并或建立自己网站的形式,而是大多数采取与软件公司合作的方式来开展网络金融服务。对于中小型金融机构来说,与软件公司合作可以获得后者在技术上的支持,节省开发成本,更快地拓展网络金融业务,从而与大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维持均衡态势,确保在目标客户市场中的份额。对于众多从事国际互联网服务的软件公司来说,它们则希望能通过金融网站来展示它们的成果,如阿肯萨斯国民银行是美国偏僻乡村的小银行,作为一家社区银行,一直将目标客户市场定义为当地的客户。当新兴的网络银行出现,并对以地理位置确定目标客户市场的策略产生强大冲击时,发展自己的网络银行以保证在目标客户市场中的份额,就成为阿肯萨斯国民银行最好的选择。在1996年年初,拥有16亿美元资产的阿肯萨斯国民银行董事会与它的一个计算机公司客户商讨了合伙加入互联网的可能,几个月后,它们组建了合资公司并在网上营运。1999年起,该公司在网上推出了贷款、新账户申请、计算机银行结算、划账和付账等业务。截至1999年夏天,阿肯萨斯国民银行有300名客户(占其客户总数的10%左右)通过网络办理业务。其中80%的网上用户是当地居民,其他客户则是被其信用卡上的7.9%的年利率所吸引,这种信用卡必须在网上申请。
(2)纯网络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完全依赖互联网开展业务。采取这种模式的代表银行有亚特兰大互联网银行、休斯敦的计算机银行和E*Trade。前两家纯网络银行的核心业务是提供远距离的服务,以互联网为中心,以电话和自动提款机作为补充设施。E*Trade则通过创意大胆的广告在网上股票交易中异军突起,并引起华尔街巨头的注意。它有一条惊世骇俗的广告语“踢开你的经纪人”,完全以互联网方式向客户提供虚拟服务,不论交易金额大小,对每笔交易收取的佣金不超过19.95美元,其主要目的是以低价格吸引那些对价格在意而对服务要求不高的自助投资者。E*Trade模式一开始就定位于世界范围内的网上证券经济和金融服务门户,它在海外市场拥有24家国际分公司,是世界上访问量最大的投资类站点。
2.?两种发展模式的比较
发展网络金融是金融业迎接信息新时代的重要战略措施,各金融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而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对于E*Trade这样一家在业内居于主要地位的电子中介商来说,它所关注的仅仅是互联网媒介,并且该公司认为运用新科技服务于特定的消费者是自己突出的特色。该公司把互联网上的消费者划分为四个部分:浅尝者,这些人对投资还不大熟悉;进取者,这些人对网络投资较熟悉,但目前的交易量不大,是潜在的消费者,具有较高的网络价值;创建者,这些人每天进行24项交易,并想进行更多的投资;实力雄厚的交易者,这些人业务繁忙,每天大约有35项交易。该公司总裁指出: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成熟,E*Trade公司将注重开发复杂的产品来满足各个层次的消费者需求。
对于想进入金融领域的网络服务商来说,建立纯网络金融机构的优势不仅体现在通过服务对象的不同突出自己的特色,而且更多地体现在成本的优势上。由于建立纯网络金融机构不必像传统金融机构那样负担庞大分支机构的开销,从而可以节约大量的成本。纯网络金融机构就可以利用成本的优势在价格上与传统金融机构竞争,如亚特兰大互联网银行作为仅次于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纯网络银行,在1999年一季度末,存款就已经达到3.3亿美元,在后者被收购以后,它成为纯网络银行业的领头羊。该银行的服务特色在于以较高的利息吸引更多的客户。其最高执行官葛利姆斯(G. R. Grimes)认为,每一个纯网络银行的客户都是从其他银行吸引过来的,所以吸引客户在纯网络银行的战略中应是第一位的,而利息则是吸引客户的最佳手段。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该银行在1999年一季度末的客户就接近了2.5万人,是前一年的3倍,且这个速度还在增长。
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通过开发新的网络金融业务,建立网络分支机构,则是其顺应网络经济的要求而做出的最佳选择,与纯网络银行的发展模式相比,由传统金融机构建立网络分支机构的发展模式也有其优势。
1)新兴的纯网络金融机构的一个最大缺陷是没有实物经济的支持,而网络分支机构最大的优势则在于其背后所依靠的传统银行。当那些新兴的纯网络金融机构正忙于到处寻求传统金融机构作其合作伙伴,以充实其网上服务内容,并花巨资做广告以树立其新的品牌时,网络分支机构已先天具有可利用的资源,即传统金融机构多年苦心经营积累的金融服务的专业经验、巨大的市场领地、广泛的客户纽带、充足的智力资源以及无价的传统品牌,这些资源使得网络分支机构在与纯网络金融机构竞争中具有极大的优势。
2)网络分支机构与纯网络金融机构相比的另一个优势是其职能更丰富。纯网络金融机构是独立的企业,同其他服务类企业相同,必须依靠网上金融业务创造出新价值,从而获得收益和利润;而网络分支机构尽管是传统金融机构内部的独立单位,但仍然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不可割裂的血缘关系,因此在创造新价值之外,网络分支机构要以通过为传统银行的传统单位提供附加服务(如提高其效率或降低业务运营成本)来获得收益,如被加拿大皇家银行兼并后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寻求“契合”战略来为消费者增加价值。许多银行都支持这种多渠道的战略,因为在不确定的时间内,客户想要一个更为个性化的支行或其他中间机构,如果一个机构的发展战略的各个方面(包括诸如市场、销售配售渠道等基本因素及人力资源、技术等后备因素)是一致的,且这种战略有利于该公司以客户为中心,那么,这一战略就是最好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的做法是立于传统银行和纯网络银行之间,希望提供一整套直接的零售银行服务,这样的一套服务组合中既有传统银行缺少的项目,如低成本高效益产品,又有纯网络银行缺少的项目,如多渠道和个性化服务。
3)传统金融机构的网络分支银行不必负担使用本银行自动柜员机的附加收费。为鼓励银行投资自动柜员机的积极性,美国对使用他行自动柜员机的银行,一般每笔业务需支付1美元作为补偿。从1996年4月开始,美国两个最大的自动柜员机网络,为本网络成员向使用其自动柜员机网络的其他银行的客户加收服务费。因此,越来越多的银行把1.5~2美元的非本行客户使用自动柜员机增收费加到原来的标准网络服务费上。作为纯网络公司因为没有实体银行作依靠,其客户必须负担使用传统银行的自动柜员机的附加费用,而传统大银行网络分支机构的客户则不必承担此项费用,这就使网络分支机构能成功地吸引不想继续多付增收费的客户。
网络金融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单纯由高科技公司建立的纯网络金融机构在市场中难以树立有号召力的品牌,而单纯由传统金融机构建立网上金融体系也存在很大难度,这使得网络金融界出现了传统的金融机构和高科技公司合作开展网络金融服务的趋势,如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1998年10月成为加拿大皇家银行的一员。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从此开始了与传统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共同发展网络金融服务;2000年2月,德意志银行与欧洲最大的软件制造商SAP公司结成伙伴关系,使这家德国最大的银行能够在互联网上向企业承办其全能金融服务业务。
3.?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与普及
(1)互联网金融是网络金融新的业务模式
互联网是高效共享、平等自由、信任尊重、点对点、网格化的共享平台;是信息交互,资源共享,优劣互补,发现知识与转化知识的计算机网络技术。
互联网的功能体现在交互、关联、网络资源共享三个方面。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网络金融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每个人作为其中某一个体,都有充分的权利和手段参与到金融活动之中去,在信息相对对称中平等自由地获取或提供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服务的充分有效性和民主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这一蓝图成为可能。尤其是数据获取、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知识转化等技术,为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与普及提供了支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仓库。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或提供信息。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以技术为驱动的数据金融业务成为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目标之一,数据、平台、金融作为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三大业务。传统金融机构也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用数据、平台支撑金融业务,数据已成为传统金融企业的战略资产。
互联网金融引发了交易主体、交易结构上的变化,体现了金融业务民主化和边界的突破,是信息对称、金融脱媒以及个体自主选择的结果,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个体拥有享受或提供现代金融服务的充分权利和通道,交易行为完全市场化,信用产生价值成为现实。
互联网成为一个巨大的公开的交易所,使监管面临许多挑战。挑战是客观存在的,重要的是人们要适应这种新的发展和新的科技挑战。
(2)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风险
互联网金融包括两个层面的创新,一方面是互联网企业利用自身的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来介入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利用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改善金融服务,提供新的金融服务。
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服务,要按照金融业务的规律处理业务,并进行相应的内部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有信息安全与合规性两个方面。互联网金融涉及客户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以及系统的安全;合规性是指一些互联网企业超范围经营,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套现、洗钱等方面的风险。例如,P2P网络贷款公司如果偏离做信息中介的定位,而做信用中介,做资金池,做担保等,很容易出问题。因为银行做信用中介,需要有计提资本做风险拨备,而P2P网络贷款公司没有这些方面的管理。
对于互联网金融必须从企业、行业、政府三个层面加强风险管控。
第一,企业自身管控。互联网公司不能让风险管控让位于用户体验,必须在遵守金融规律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的前提下,去追求用户体验。
第二,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应该远离非法集资、非法存款、挪用客户资金等行为,应该做好行业规范的制定;并积极推动信息共享,特别是不守信用的客户信息共享。
第三,政府监管。政府必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业务实质。由于目前还存在着监管的空白的领域,应该完善相关的监管规定,明确监管责任。
传统的金融机构、银行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同样应该遵守银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应该服从人民银行的监管规定,一些互联网小贷公司,应该由地方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3)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基础
第一,网络支付系统,包括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
第二,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就是通过互联网办理证券业务,如进行股权融资。例如,一项手表制作的创业项目,进行股权融资,最后回报的不是钱,而是一块手表。
第三,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数字化平台。例如,用一个移动终端,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云计算进行大规模的计算。
第四,社交网络的迅速发展和搜索引擎的技术进步。搜索引擎对信息有很强的整合效果。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的融合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4)经营互联网金融的主体
互联网金融是平行于间接融资的直接金融的另一种模式,即依靠互联网摆脱金融中介机构的新模式,属于网络金融范畴。
第一,中国“金融脱媒”的发展历程。
“脱媒”一般是指在进行交易时跳过所有中间人而直接在供需双方间进行。所谓“金融脱媒”是指在金融管制的情况下,资金供给绕开商业银行体系,直接输送给需求方和融资者,完成资金体外循环。
金融的本质是满足货币跨时间、跨空间的交换。一国金融业发展的初期,金融功能发挥的主要媒介是银行。但随着直接融资市场的兴起,银行业面临资本脱媒的危机。2005~2012年,中国的债券发行规模从4?000亿元增长到80?000亿元,中国的股市市值全球排名第三,其他金融机构如证券、保险、信托等大规模发展。银行虽然可以采用证券化等技术,以投行化思维大力发展跨市场业务来弥补市场份额的下降,但资本脱媒对银行业的冲击是直接而且显著的,如美国在完成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的过程中,倒闭、破产重组的银行家数接近三分之二。商业银行一度被认为已无存在的必要。中国香港的银行业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也减少了近三分之一。
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金融脱媒”已经历两个快速发展阶段。一是上世纪90年代,证券市场突飞猛进,家庭金融资产构成从以银行储蓄为主转为向证券资产分流;二是近5年来,利率市场化和金融管制催生的影子银行,拓展出大量的直接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可看作“脱媒”的第三波浪潮,在未来金融创新发展中扮演着“搅局”的角色,将改变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重构已有融资格局。例如,网络借贷,它的改变在于规则再造,即借助信息整合、挖掘的方法和标准化、批量化的量化技术手段提高借贷效率、提高风控能力、降低贷款成本。信贷不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公平合理交易的商品和服务。
新一轮“金融脱媒”革新中,互联网企业明显处于攻势地位,借助平台、入口及客户数量等多方面优势,多点快速出击,让人应接不暇;而商业银行则处于守势,往往是被动迎战,有时甚至找不到战场。
第二,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业务。
互联网金融具有许多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征,同时也显示出很强的创新性,但因为它并不改变资金在不同市场主体间转移的特征,可归类到直接融资,或直接融资的新模式,是“金融脱媒”的一种新形式。
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放大了“金融脱媒”的冲击。一方面,网上交易的快捷、网上路演的便利、网上信息披露的迅速等都推动传统直接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企业试图在金融领域复制他们成功的经验,如同淘宝等C2C企业去中间商环节省去了流通费用,提供P2P网络贷款、P2P网络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产品,直接挑战与传统的金融中间商——银行。银行业传统的支付服务也越来越受到互联网技术脱媒的冲击,其中间业务也受到较大的替代。中央银行已为20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盛大和百度等互联网巨头。支付宝、财付通和快钱等产品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煤水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第三,传统银行积极介入互联网金融。
随着本轮革新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纷纷加快服务的转型与升级,正在努力追赶这一轮的创新潮流。商业银行应着眼于本轮互联网金融革新的根本动力,立足金融服务的本质,积极融入、创新求变,从竞争差异化、客户中心化、人才复合化、平台开放化等方面入手,尽快摆脱潮流追随者的地位,做互联网金融的推动者。
商业银行顺应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依赖其庞大的客户基础、良好的风险控制技术和雄厚的资金实力,积极进行服务方式创新:一是将传统业务与互联网进行融合,以互联网为介质嫁接传统业务,并将传统服务转化为互联网在线服务。整合理财等新业务,实现网上自助服务。扩大支付功能,通过与通讯服务商、电子商务平台等的合作,实现随时、随地以任何方式进行支付服务。二是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合作。在B2B模式下,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相互取长补短,取电子商务客户海量数据和客户信用评价之长补银行之短;以银行资金实力补电子商务企业直接放贷受限之短。三是建立自己的平台。以银行信用做支撑,为客户提供交易信息,通过监测“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挖掘数据、积累客户交易记录和信用情况,提高对金融服务的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创新。商业银行应加大创新力度,发挥自身优势,迎接互联网金融的挑战。
第四,民间金融介入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这二者之间是有一种天然关系的。人们认识到民间金融是有边界的。其一,它有一个信息的边界,比如在民间金融中,最开始的借贷是产生于熟人之间,大家相互是知根知底的,彼此间的“软信息”是在长期的交往中产生的,而不是基于像财务报表那类材料产生的,这种“软信息”有一个有效边界;其二,是交易成本的边界,主要体现于两个方面:我要评估你的信用状况,这个是需要成本的,而你有投资的需求,我有用钱的需求,此二者的匹配也是需要成本的。一旦突破它的信息边界和交易成本边界,就会变得非常不安全,就会发生道德风险的行为。
互联网金融,能够扩大民间金融的这种边界。其一,互联网金融对信息的处理采取一种社会化的方式。例如,阿里金融目前有一亿左右的客户,它能很好地掌握这些客户的支付、还款及购物信息,并且输入一个用户的ID来查询这个用户有什么样的消费习惯、其平时购买哪些产品、其邮寄地址是什么,这样就可以大致知道这个用户平时工作或生活在什么地方,并且可以从几个角度找到和这个用户有关的一些人,也能更好地了解这个客户的信用状况。其二,互联网金融对风险防范的效果非常明显。一个民间金融组织的规模控制在30个人以内的时候是相对安全的,如果突破这个规模风险将变得难以控制。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中,这种风险的分散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其三,互联网金融提高了交易可能性。在典型的民间金融中,只和熟悉的人发生业务关系。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中,企业可能和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发生业务关系。
4.?中国网上银行与互联网银行
(1)中国网上银行向互联网银行转变
在互联网的时代,走银行和互联网相结合的创新之路是金融业的必然选择。
网上银行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的优势,使其很快取得了发展空间。2009年,网上银行系统推广已有10年,虽然拥有了广大的客户,但是却没有体现出互联网的真正价值。
虽然网上银行对传统柜面业务替代率达到甚至超过50%,可是,网上银行同质化发展、缺乏持续创新能力,电子商务企业的第三方支付和P2P的出现,使银行脱媒现象日益突出。
未来应该是银行业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过程,银行现有的信用、数据等优势,有利于发展成互联网银行,让互联网成为最好的金融服务平台。
(2)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成功上线
基于IBM的研发平台,于2000年12月,工商银行组建国内乃至世界上用户规模最大的网上银行系统。2001年6月,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成功上线。
(3)从网上银行系统到互联网银行实践
在国内网上银行实现70%的业务替代率时,发现网上银行面临严重的发展瓶颈。以证书和USBkey为安全壁垒的网上银行封闭体系让客户与银行之间的交互形式单一,交互过程变得不顺畅,银行投入重金建设的网上银行实际上与互联网是隔离的,银行服务无法进入互联网的状态,银行无法利用更多的互联网手段实施业务营销、服务客户、拓展业务。
2011年5月,广发银行新网上银行系统揭开了国内互联网银行发展的序幕。以广发银行新网上银行系统为代表的互联网银行,将传统的网上银行系统功能菜单导向改变为以客户核心需求为导向,网上银行系统不再仅仅是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渠道,而是集服务与营销为一体,依托开放的社会化互联网平台,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将金融服务融入生活场景。此外,还关注与客户的交互方式与手段,建立全新的数据采集与分析体系。
(4)中国互联网银行的四种模式
模式1:信用卡商城。由于经营互联网业务并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银行业务范围之内,因此银行通常通过信用卡商城的形式进入,提供各类商品的分期付款销售。
模式2:附属的电子商务平台。一部分银行开始提供分期付款的购买方式,从而在基础功能上与一般的电子商务平台已大致相同。其中,拓展力度大的银行已经不满足于消费品销售,而开始模仿阿里巴巴、携程、付费通乃至大众点评。
模式3:独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民生电子商务的成立是一个突破性创新。民生电子商务与民生银行之间没有股权关系,解决了合规性问题,又能够脱离银行管理模式,根据互联网经济的特点展开经营,是目前最具优势的电子商务模式。
模式4:与现有平台合作。与规模偏小的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是中小银行有效获得平台资源的方式。平安银行与eBay的合作就是典型。
5.?真实的互联网金融还没有诞生
2013年,互联网金融引起了广泛关注。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包括几个方面:第一,传统银行革命,如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第二,通过互联网提供资金中介服务,如P2P;第三,以互联网为网络主体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如阿里金融等。这些方案都是从传统金融体系出发,将传统金融业务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络来实现的一种方式,其业务盈利模式与传统金融体系没有太大差别。
真实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应该是一种公共产品,完全实现交易结算和信贷的免费,是真实意义上的金融自由。
金融的核心价值是促进交易的完成,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支持数据高效的处理和数据海量的积累,并提供高效的实现手段。对于网络上的交易,传统货币已经是多余。假如有一天,支付宝突然停止和人民币等真实货币的双向兑换,亿万网购的人群和千万商家会继续在淘宝平台上交易,用支付宝结算,然后用支付宝上的余额购买自己需要的产品。货币的基本功能,促进交易和结算的功能同样能够实现。
谁能终结美元的霸主地位,不是欧元、日元、人民币等主权货币,可能是一种拥有海量用户和海量交易支持的虚拟货币。
免费是互联网产品的典型生态,是互联网发展的核心动力。成功的互联网巨头都是靠免费起家。例如,百度使查资料免费,腾讯使信息交流免费,360使网络安全服务免费等。他们通过免费方式发展大量的用户,降低大众的交易成本,提高社会福利成本。这种模式类似于公共产品。当某项产品成为公共产品后,提供此产品的企业将获得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因而获得因提高社会效率而带来的稳定的回报。
在金融业务领域也可能复制百度信息获取、腾讯信息交流、360网络安全服务的模式,通过提供一种在互联网上免费的资金服务平台,降低社会的整体交易成本,创建不可替代的无形资产,获得稳定的利润或收益。
金融自由应该如上网自由、沟通自由、安全自由一样,成为一种互联网的基本服务模式。网络时代生活不应该受金融手段的约束。金融自由是指在互联网构建的信任环境里交易,不受交易手段的限制,双方更加关注于交易本身。所以,互联网金融的所有交易是可追溯的;单个交易和所有人具有相关性;市场交易永续和谐发展;货币内容丰富多彩且隐形;经济在良性运行中没有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
希望有一天,真实的互联网金融会成为现实。
1.3.2网络金融的前景展望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银行、网上证券交易和网上保险等电子商务的衍生形态不断崛起,从事这些业务的互联网企业的数目也增长很快。
当前网络金融还没有完全显露出其巨大的优势,很多银行都是把它作为联系客户的手段,而非盈利的工具。网络金融之所以在目前没有为广大金融机构带来巨额利润是因为网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它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网络效应还没有充分体现。与ATM机的发展相似,网络金融的大发展也需要一个过程。网络金融作为金融业的一场革命,它不仅包含产品的创新、业务的创新而且还会导致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经营模式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这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调整。而且网络金融的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行为,因为消费者对网络金融服务的需要决定了网络金融机构的收入流。在网络金融发展的初期存在着潜在消费者不断学习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所设计的业务处理能力就会大大地超过实际应用水平,这必然会影响到网络金融规模经济效应的发挥。但是随着消费者的逐渐成熟,对网络金融交易需求的增长,定会使网络金融的巨大优势发挥出来,因此说网络金融的发展前景是巨大的。
随着互联网的进步,公用电信有线网、移动通信、卫星广播通信、地面电视广播和有线电视网等,几乎所有的传输媒体都正在成为网络接入设施,这必然会使网络金融向更高层次发展。可视化、移动性和一体化将是未来网络金融的主流。到目前为止,金融系统已经完成了分行系统到电子系统,再到远程系统的演变,目前基于计算机的网络金融是这种远程系统的典型代表。但现在的远程系统仍然有缺陷:视频化的互动性不足,网络受固定连线的限制,接入设备不便于移动,客户密码不便于记忆且易泄露、丢失,各家网络金融服务商都是独立的而不是连为一体的,特别是网络协议的不统一,使得消费者不得不掌握多套系统知识等。
未来的网络金融必然是一个多视频、可移动,并且整合了身份识别与认证、电子钱包、信用卡和网上银行支付交易平台的一体化系统。另外,由于顾客喜欢与服务人员面对面接触,使得保留部分分支机构成为必要,从而使金融业在向虚拟化发展的过程中并不能实现完全的虚拟化,如近几年美国“一人银行”的迅速发展就说明了客户的这种需求。由于无人银行只能人机对话,缺乏人际沟通,给客户一种冷漠的感觉,不能适应要求面对面服务的客户的需求,为改善这一弱点,美国又推广“迷你型”的“一人银行”。这类银行一改昔日银行建筑气派宏伟的格局,而趋向小型化和市场化,多半在大型购物商场建立与总行联机的小型网点,由一位资深职员提供全方位服务。由于大型商场人流量大,导致“一人银行”交易量很大,可以达到普通银行的3倍,使新银行盈利时间提前。一般新银行开业3年才能盈亏平衡,而“一人银行”大约9~15个月即可达到盈亏平衡。因此,许多银行纷纷效法,3年内这类银行增长了10倍,美国花旗银行在中国香港即开设了20多家“一人银行”。“一人银行”蓬勃发展的事例,充分说明了客户的需求取向,作为以客户为本的金融服务业,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必然会体现这一点。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金融业发展趋势,即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未来网络金融将成为主流的金融活动方式,作为满足人们面对面服务心理需要的“迷你型”金融服务将成为一种补充方式。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金融网络金融功能网络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
思考题
1.?网络金融崛起的历史背景是什么?金融全球化对网络金融的发展有什么意义?
2.?如何正确理解网络金融的定义?其功能如何界定?实现的条件和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3.?怎样正确理解网络金融的功能?你认为网络金融前景如何?
4.?如何正确理解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谈谈你对其发展的看法。
- 网络金融(第3版)
- 网络金融(第3版) 第一章
- 网络金融(第3版) 第二章
- 网络金融(第3版) 第三章
在线试读:
系列图书推荐
电路原理 第4版
- ¥89.00
- ¥71.20
- 电路原理 第4版
汇编语言(第2版)
- ¥59.00
- ¥41.30
- 汇编语言(第2版)
统计学
- ¥32.00
- ¥25.60
- 统计学
《财富管理:理论与实践》学习指南与习题集
- ¥39.00
- ¥27.30
- 《财富管理:理论与实践》学..
国际贸易实务 第4版
- ¥49.00
- ¥34.30
- 国际贸易实务 第4版
同类热销商品
痕迹识人[图书]
- ¥69.00
- ¥59.00
- 痕迹识人[图书]
底层逻辑:看清这个世界的底牌
- ¥69.00
- ¥41.40
- 底层逻辑:看清这个世界的..
底层逻辑:看清这个世界的底牌(签名本)(有赞定制版)
- ¥69.00
- ¥69.00
- 底层逻辑:看清这个世界的..
进化的力量(签名版)(有赞定制版)
- ¥69.00
- ¥46.92
- 进化的力量(签名版)(有赞..
华为数字化转型之道
- ¥129.00
- ¥83.80
- 华为数字化转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