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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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由译林出版社出版,是目前国内奥巴马唯一亲笔授权的自传,被《时代》周刊誉为“美国政坛有史以来最好看的回忆录”。
当母亲告诉我那些南部学校的防除产只能读从富有白人学校里传出来的书,却仍然能成为医生、律师和科学家时,我为自己早上不愿起床学习而感到羞愧。
——选自《第一部 我的身世》
组织者是赚不到钱的,他们的贫穷正是为人正直的证据。
——选自《第二部 芝加哥起飞》
那推倒任何使人弯腰而不是直立之力量的决心,能在从前没有音乐的地方谱出乐章。
——奥巴马人生感悟
美国政坛有史以来最好看的回忆录。
——《时代》周刊
奥巴马是个有故事的人。
——吴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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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8月4日生于夏威夷檀香山,曾为社区组织者、执业律师和芝加哥大学宪法讲师。2008年8月27日,奥巴马击败强敌希拉里,正式获民主党提名总统候选人、为美国史上主要政党首位有黑人血统的总统候选人。奥巴马为黑白混血,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美学生……
奥巴马的快速崛起已成为21世纪政坛传奇,1996年当选伊利诺伊州第十三区参议员,走上政治之路,但直到2004年8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铿锵有力的讲演,始声名大噪。
奥巴马是近年来演讲最动人心与最具草根魅力的政冶领袖,他靠民间小额捐款就使竞选经费达到2.33亿,打破美国历年纪录。是130万普普通通的美国人在为奥巴马捐款,因为他们支持地。此次竞选口号为“改变”,主要政见为从伊拉克撤军,降低能源依赖与实行全面健保。
奥巴马作为美国两百多年历史以来首位黑人总统,开创了历史新章。
本书是目前国内奥巴马唯一亲笔授权的自传,被《时代》周刊誉为“美国政坛有史以来最好看的回忆录”。
全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我的身世》讲述了奥巴马的家庭背景和他辛酸的童年生活;第二部《芝加哥起飞》描述奥巴马在芝加哥南区三年的社区工作;第三部《梦回肯尼亚》描述奥巴马与同父异母的妹妹在纽约见面后展开的肯尼亚部落寻根之旅。
奥巴马的快速崛起已成为21世纪政坛传奇,1996年当选伊利诺伊州第十三区参议员,走上政治之路,但直到2004年8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铿锵有力的讲演,始声名大噪。
奥巴马是近年来演讲最动人心与最具草根魅力的政冶领袖,他靠民间小额捐款就使竞选经费达到2.33亿,打破美国历年纪录。是130万普普通通的美国人在为奥巴马捐款,因为他们支持地。此次竞选口号为“改变”,主要政见为从伊拉克撤军,降低能源依赖与实行全面健保。
奥巴马作为美国两百多年历史以来首位黑人总统,开创了历史新章。
本书是目前国内奥巴马唯一亲笔授权的自传,被《时代》周刊誉为“美国政坛有史以来最好看的回忆录”。
全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我的身世》讲述了奥巴马的家庭背景和他辛酸的童年生活;第二部《芝加哥起飞》描述奥巴马在芝加哥南区三年的社区工作;第三部《梦回肯尼亚》描述奥巴马与同父异母的妹妹在纽约见面后展开的肯尼亚部落寻根之旅。
作译者回到顶部↑
本书提供作译者介绍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父亲是肯尼亚一名黑人经济学家,母亲是美国一名白人女教师。父母在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分手,在听说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奥巴马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 << 查看详细
父亲离开了,奥巴马跟着母亲长大。邓纳姆后来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罗·素托罗,素托罗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6岁的奥巴马去了印尼。奥巴马在印尼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 <<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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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我的身世
第二部 芝加哥起飞
第三部 梦回肯尼亚
第二部 芝加哥起飞
第三部 梦回肯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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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我的身世
那是在我二十一岁生日刚过几个月之后的一天,一个陌生人打电话告诉了我这个消息。当时我住在纽约哈莱姆以东和曼啥顿区交界处的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位于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九十四街,那里的环境并不怡人,草木贫瘠,一排排灰黑色的临街公寓遮住了一天当中的大部分阳光。我住的那个公寓楼很小,地板已经倾斜,供暖断断续续,楼下的门铃也坏了,前来造访的客人必须事先在街角的加油站打一个付费电话才能上来。那儿还有条像狼一样大小的黑色杜宾犬,嘴巴里总是叼着一个空啤酒瓶子,夜幕降临的时候,它就会机警地走来走去。
其实这些都跟我没多大关系,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客人。那些日子,我总在焦躁不安地忙碌于自己的事情,忙碌于那些没有实现的计划,当时的我总是把其他人看作是多余的干扰,不过我倒也并不是不喜欢和人交往。我还是乐于与那些波多黎各裔的邻居们用西班牙式的客套语寒暄上几句的。在下课回来的路上,我还会经常停下来与一群男孩子们攀谈一会儿,他们整个夏天都待在门廊上谈论尼克斯队,谈论他们在前一天晚上听到的枪声。要是赶上好天气,我和室友就会围坐在炉火旁抽上几根烟,欣赏暮色渐渐淹没了城市上空的蔚蓝。要不然我们就会看着那些住在旁边高档社区的白人到我们街区来遛狗,让狗在路边拉屎。这时,我的室友就会怒气冲冲地朝他们大骂:“把狗屎弄干净,你这杂种!”在他们弯下腰去铲狗粪便的时候,我们就会面无愧色地嘲笑主人和狗。
每当那样的时候我也会感觉到快乐,但那快乐只是暂时的。一旦谈论的话题偏离了主题,或者转向了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我就会找个理由起身告辞。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享受孤独的世界,因为我知道只有那里是最安全的。
我还记得当时有一位就住在隔壁的老人,和我有着相似的性情。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偶尔外出时,人们就会看见一个苍老佝偻的身影,穿着一件厚重的黑色外套,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软呢帽独自蹒跚而行。有时候,我在楼下碰巧看到他刚从商店买东西回来,就会主动上前帮他把东西提上楼去,他会看看我,然后耸了耸肩。于是我们就一起上楼了,在每一层的楼梯拐角处他都要停下来歇一歇。终于到了他家门口,我小心翼翼地把袋子放在地上,他礼节性地点点头表示谢意,然后就走进房间关上了门。我们甚至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也不曾向我表示过一次感谢。
老人的沉默寡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心里我把他视作自己的同类。然而不久之后的一天,我的室友发现他倒在了三楼的楼梯平台上,双目圆睁,已经僵硬的身体像个婴孩一样蜷缩着。人们纷纷上前围观,一些妇女在胸前画着十字,小一些的孩子激动地窃窃私语。最后,医护人员把尸体抬走了。警察到老人的公寓里进行查看——这是一间非常整洁的公寓,空空荡荡的,几乎什么都没有。房间里只有一把椅子、一张桌子,还有一幅退色的妇人肖像,挂在壁炉架顶上。画中的妇人,眉毛浓丽,笑意温柔。有人打开了冰箱,在里面发现了将近一千美元的一叠小额钞票,这些钱都用旧报纸包着的,小心地藏在蛋黄酱罐头和泡菜缸后面。
这个场景弥漫着的孤独感触动了我,在那一瞬间,我多么希望我知道这位老人的名字啊。然后,几乎与此同时,满怀着悲伤,我却又为这个愿望感到后悔。我感觉似乎这样的想法会破坏我们之间的灵犀——好像,就在那个空空如也的房间里,那位老人正在低声诉说着一个从未向人提及的故事,正在向我讲述一些我宁愿不去听的事情。
大概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十一月一个寒冷又阴沉的早晨,太阳被薄雾般的云遮住了,光线十分昏暗。这时,另一个电话打了进来。当室友把电话递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准备早餐,炉上煮着咖啡,锅里煎着两个蛋。电话里满是静电的噪音。
“巴里?巴里,是你吗?”
“是的……哪位?”
“喂,巴里……我是简婶婶。我在内罗毕。能听到我说话吗?”
“不好意思……你刚刚说你是?”
“我是简婶婶。听着,巴里,你爸爸死了。他出车祸死了。喂?听得清吗?我说,你爸爸死了。巴里,打电话给你在波士顿的叔叔,告诉他这件事。我不能再说了,好了,巴里,我会再打电话给你的……”
就这样,电话挂掉了,我跌坐在沙发上,任凭锅里的蛋烧焦,凝望着石灰墙上的裂缝,试图衡量自己的损失。
直到我的父亲去世,之前,对我来说,父亲更多的还是一个虚构的存在,仿佛不仅仅是个普通的男人,但又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1963年,我还只是一个两岁的孩子,他就离开了夏威夷回肯尼亚了。因此,作为小孩子的我,只能通过母亲和外祖父母讲过的关于他的故事来了解父亲。他们都有各自偏爱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因为讲过无数遍而无懈可击地通顺。现在我仍能回想起那些场景。晚饭后,外祖父斜靠在他那把旧式椅子上,啜着威士忌,用从烟盒上撕下的玻璃纸剔着牙,讲述我父亲因为一个烟斗而几乎将一个人扔下大风口的故事……
“是这样,你妈妈和你爸爸决定带那个朋友参观一下这个岛。所以他们就开车前往大风口,巴拉克一路上几乎都开错了边——”
母亲对我解释道:“你爸爸可算不上一个好司机,他习惯英国人的驾车方式,靠左边开车,而且如果你提出什么异议的话,他就会生气地嘲弄美国人的驾车规则——”
“好了,这个时候他们到了目的地,下了车,站在栏杆内欣赏风景。巴拉克用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个烟斗抽着烟,用烟管指点着所有的景点,活像一个航行在大海中的船长——”
“你爸爸非常喜欢这个烟斗,”母亲再次打断了外祖父的话。“他学习的时候,整晚都要用这个烟斗抽烟,有时候还——”
“瞧你,安,你是要自己讲还是让我把这个故事讲完?”
那是在我二十一岁生日刚过几个月之后的一天,一个陌生人打电话告诉了我这个消息。当时我住在纽约哈莱姆以东和曼啥顿区交界处的一个不知名的地方,位于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的第九十四街,那里的环境并不怡人,草木贫瘠,一排排灰黑色的临街公寓遮住了一天当中的大部分阳光。我住的那个公寓楼很小,地板已经倾斜,供暖断断续续,楼下的门铃也坏了,前来造访的客人必须事先在街角的加油站打一个付费电话才能上来。那儿还有条像狼一样大小的黑色杜宾犬,嘴巴里总是叼着一个空啤酒瓶子,夜幕降临的时候,它就会机警地走来走去。
其实这些都跟我没多大关系,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客人。那些日子,我总在焦躁不安地忙碌于自己的事情,忙碌于那些没有实现的计划,当时的我总是把其他人看作是多余的干扰,不过我倒也并不是不喜欢和人交往。我还是乐于与那些波多黎各裔的邻居们用西班牙式的客套语寒暄上几句的。在下课回来的路上,我还会经常停下来与一群男孩子们攀谈一会儿,他们整个夏天都待在门廊上谈论尼克斯队,谈论他们在前一天晚上听到的枪声。要是赶上好天气,我和室友就会围坐在炉火旁抽上几根烟,欣赏暮色渐渐淹没了城市上空的蔚蓝。要不然我们就会看着那些住在旁边高档社区的白人到我们街区来遛狗,让狗在路边拉屎。这时,我的室友就会怒气冲冲地朝他们大骂:“把狗屎弄干净,你这杂种!”在他们弯下腰去铲狗粪便的时候,我们就会面无愧色地嘲笑主人和狗。
每当那样的时候我也会感觉到快乐,但那快乐只是暂时的。一旦谈论的话题偏离了主题,或者转向了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我就会找个理由起身告辞。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享受孤独的世界,因为我知道只有那里是最安全的。
我还记得当时有一位就住在隔壁的老人,和我有着相似的性情。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偶尔外出时,人们就会看见一个苍老佝偻的身影,穿着一件厚重的黑色外套,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软呢帽独自蹒跚而行。有时候,我在楼下碰巧看到他刚从商店买东西回来,就会主动上前帮他把东西提上楼去,他会看看我,然后耸了耸肩。于是我们就一起上楼了,在每一层的楼梯拐角处他都要停下来歇一歇。终于到了他家门口,我小心翼翼地把袋子放在地上,他礼节性地点点头表示谢意,然后就走进房间关上了门。我们甚至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他也不曾向我表示过一次感谢。
老人的沉默寡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心里我把他视作自己的同类。然而不久之后的一天,我的室友发现他倒在了三楼的楼梯平台上,双目圆睁,已经僵硬的身体像个婴孩一样蜷缩着。人们纷纷上前围观,一些妇女在胸前画着十字,小一些的孩子激动地窃窃私语。最后,医护人员把尸体抬走了。警察到老人的公寓里进行查看——这是一间非常整洁的公寓,空空荡荡的,几乎什么都没有。房间里只有一把椅子、一张桌子,还有一幅退色的妇人肖像,挂在壁炉架顶上。画中的妇人,眉毛浓丽,笑意温柔。有人打开了冰箱,在里面发现了将近一千美元的一叠小额钞票,这些钱都用旧报纸包着的,小心地藏在蛋黄酱罐头和泡菜缸后面。
这个场景弥漫着的孤独感触动了我,在那一瞬间,我多么希望我知道这位老人的名字啊。然后,几乎与此同时,满怀着悲伤,我却又为这个愿望感到后悔。我感觉似乎这样的想法会破坏我们之间的灵犀——好像,就在那个空空如也的房间里,那位老人正在低声诉说着一个从未向人提及的故事,正在向我讲述一些我宁愿不去听的事情。
大概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在十一月一个寒冷又阴沉的早晨,太阳被薄雾般的云遮住了,光线十分昏暗。这时,另一个电话打了进来。当室友把电话递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准备早餐,炉上煮着咖啡,锅里煎着两个蛋。电话里满是静电的噪音。
“巴里?巴里,是你吗?”
“是的……哪位?”
“喂,巴里……我是简婶婶。我在内罗毕。能听到我说话吗?”
“不好意思……你刚刚说你是?”
“我是简婶婶。听着,巴里,你爸爸死了。他出车祸死了。喂?听得清吗?我说,你爸爸死了。巴里,打电话给你在波士顿的叔叔,告诉他这件事。我不能再说了,好了,巴里,我会再打电话给你的……”
就这样,电话挂掉了,我跌坐在沙发上,任凭锅里的蛋烧焦,凝望着石灰墙上的裂缝,试图衡量自己的损失。
直到我的父亲去世,之前,对我来说,父亲更多的还是一个虚构的存在,仿佛不仅仅是个普通的男人,但又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1963年,我还只是一个两岁的孩子,他就离开了夏威夷回肯尼亚了。因此,作为小孩子的我,只能通过母亲和外祖父母讲过的关于他的故事来了解父亲。他们都有各自偏爱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因为讲过无数遍而无懈可击地通顺。现在我仍能回想起那些场景。晚饭后,外祖父斜靠在他那把旧式椅子上,啜着威士忌,用从烟盒上撕下的玻璃纸剔着牙,讲述我父亲因为一个烟斗而几乎将一个人扔下大风口的故事……
“是这样,你妈妈和你爸爸决定带那个朋友参观一下这个岛。所以他们就开车前往大风口,巴拉克一路上几乎都开错了边——”
母亲对我解释道:“你爸爸可算不上一个好司机,他习惯英国人的驾车方式,靠左边开车,而且如果你提出什么异议的话,他就会生气地嘲弄美国人的驾车规则——”
“好了,这个时候他们到了目的地,下了车,站在栏杆内欣赏风景。巴拉克用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个烟斗抽着烟,用烟管指点着所有的景点,活像一个航行在大海中的船长——”
“你爸爸非常喜欢这个烟斗,”母亲再次打断了外祖父的话。“他学习的时候,整晚都要用这个烟斗抽烟,有时候还——”
“瞧你,安,你是要自己讲还是让我把这个故事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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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6-8 22:50:00
这本自传分为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我的身世》讲诉了他的童年和青年时期的生活。他的父亲是肯尼亚人,母亲是美国白人。在他出生后不久,他的父亲回到了肯尼亚,而他跟着母亲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到大学。第二部分为《芝加哥起飞》讲述了他立志成为组织者和在芝加哥工作的过程。在这一段时期,他接触到了很多穷困的人,思考了很多。当然这样的工作经历毫无疑问地为他后来的政治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部分是《梦回肯尼亚》,应该可以称之为寻根之旅的部分了。在肯尼亚旅游期间,他实现了自我认同的过程,对自己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就算是名人,现如今的美国总统,也跟一般人一样在年轻时候经历了种种困惑迷茫。只是由于肤色的关系,他更难获得自我认同感。在一个种族歧视根深蒂固的国家,一个有色人徘徊在我是谁的问题之中。曾经他也迷失在大麻之中,希望用及时行乐的方法来忘记这些问题。但是他意识到大麻根本解决不了他的困惑。最终他走出了这种境地,虽然依然带着许许多多的疑问。也许是天性非洲人奋斗的精神在帮助他;也可能是他母亲给他塑造的高大父亲形象帮助了他。
由于天资聪明,加上勤奋,他本来可以获得所有中产阶级所想要的一切——大房子、好车子、美丽的妻子。可是他的问题得不到解答。放弃了高薪的工作,他想成为一个社区工作者,一个组织者。芝加哥是他事业的起点。这那里他作为一个社区工作者,想方设法改善黑人居住区的一些问题。这些工作的展开非常苦难,很多和他一样的组织者放弃了,逃离了,但是他依然坚持着。最终,在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后,在芝加哥的工作有了起色。当然这时他已经得到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了。所有跟他工作过的人都知道他迟早会离开,大家都知道这一刻的到来只是时间问题。
在去哈佛之前,他做了一次长途的旅行。途径欧洲之后来到了肯尼亚——他的故乡。在欧洲他强烈地感受到了孤独,那种漂泊的感觉应该比在美国还要强烈。来到肯尼亚,他见到了奥巴马家族的所有人。几乎所有的人都热烈地欢迎这个“丢了”的孩子回家。也是在肯尼亚,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家的感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给他带来了快乐。也是在这里,他更多地了解了他的父亲,他的祖先,他的故土。我觉得所有的这一切成为了支撑他事业的后盾。
看完他的自传真的感触很多。他年轻时的困惑,除了一般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困惑外更多了一份种族上自我认同的困惑在里面。在事业上,他遇到了官僚主义,人们的绝望和冷漠,还有他人的小算盘。这些都是很大的困难,但是他坚持下来,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最终也成功地做成了很多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情。这种精神应该是他能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的原因。
在《梦回肯尼亚》部分中,读到他描述的肯尼亚,我总是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中国的影子。重视氏族,大家庭生活在一起的方式和中国有相似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落后的、充满着问题的国家,憧憬着发达的美国。很多的肯尼亚人希望在美国能过上那种梦想中的幸福生活。可是这些人很多得迷失在了两种文化的冲突中,迷失了自己。最后很多的肯尼亚人,像奥巴马的哥哥一样,最终还是回到了肯尼亚。他们充满着希望,希望着能在自己美丽的国家生活着。
奥巴马是一个思考者,他对于自己的、社会的思考最终把他推向了政治的前台。能成为美国总统只是因为他觉得在政治中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如果是在其他领域,他的性格也会让他成为那个领域的第一人。梦想对人真的很重要,他就是最好的例子。
就算是名人,现如今的美国总统,也跟一般人一样在年轻时候经历了种种困惑迷茫。只是由于肤色的关系,他更难获得自我认同感。在一个种族歧视根深蒂固的国家,一个有色人徘徊在我是谁的问题之中。曾经他也迷失在大麻之中,希望用及时行乐的方法来忘记这些问题。但是他意识到大麻根本解决不了他的困惑。最终他走出了这种境地,虽然依然带着许许多多的疑问。也许是天性非洲人奋斗的精神在帮助他;也可能是他母亲给他塑造的高大父亲形象帮助了他。
由于天资聪明,加上勤奋,他本来可以获得所有中产阶级所想要的一切——大房子、好车子、美丽的妻子。可是他的问题得不到解答。放弃了高薪的工作,他想成为一个社区工作者,一个组织者。芝加哥是他事业的起点。这那里他作为一个社区工作者,想方设法改善黑人居住区的一些问题。这些工作的展开非常苦难,很多和他一样的组织者放弃了,逃离了,但是他依然坚持着。最终,在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后,在芝加哥的工作有了起色。当然这时他已经得到了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入学通知书了。所有跟他工作过的人都知道他迟早会离开,大家都知道这一刻的到来只是时间问题。
在去哈佛之前,他做了一次长途的旅行。途径欧洲之后来到了肯尼亚——他的故乡。在欧洲他强烈地感受到了孤独,那种漂泊的感觉应该比在美国还要强烈。来到肯尼亚,他见到了奥巴马家族的所有人。几乎所有的人都热烈地欢迎这个“丢了”的孩子回家。也是在肯尼亚,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家的感觉,一种强烈的归属感给他带来了快乐。也是在这里,他更多地了解了他的父亲,他的祖先,他的故土。我觉得所有的这一切成为了支撑他事业的后盾。
看完他的自传真的感触很多。他年轻时的困惑,除了一般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困惑外更多了一份种族上自我认同的困惑在里面。在事业上,他遇到了官僚主义,人们的绝望和冷漠,还有他人的小算盘。这些都是很大的困难,但是他坚持下来,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最终也成功地做成了很多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情。这种精神应该是他能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的原因。
在《梦回肯尼亚》部分中,读到他描述的肯尼亚,我总是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中国的影子。重视氏族,大家庭生活在一起的方式和中国有相似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落后的、充满着问题的国家,憧憬着发达的美国。很多的肯尼亚人希望在美国能过上那种梦想中的幸福生活。可是这些人很多得迷失在了两种文化的冲突中,迷失了自己。最后很多的肯尼亚人,像奥巴马的哥哥一样,最终还是回到了肯尼亚。他们充满着希望,希望着能在自己美丽的国家生活着。
奥巴马是一个思考者,他对于自己的、社会的思考最终把他推向了政治的前台。能成为美国总统只是因为他觉得在政治中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如果是在其他领域,他的性格也会让他成为那个领域的第一人。梦想对人真的很重要,他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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