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理财管理的资源优化配置
理财实际上是建立一个经济的金字塔,金字塔应该从地基建起,地基是存款,第一层是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第二层是应急金……最上两层是收藏品和期货,即越靠上层越是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工具,越靠下层越是低风险低回报的投资工具。理财金字塔的意义在于,即使上层投资出现意外情况,下部也仍然稳健,不会对你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影响。可惜的是,很多人的理财状况却是倒金字塔,地基处只有一点存款,上层投资大量股票、房产或收藏品,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金字塔就会坍塌。
本章我们将集中讨论不同的理财管理计划,包括现金储备和管理、个人风险管理和保险计划、债务管理、税务计划、投资组合管理、雇员福利、社会保障,以及退休计划和遗产计划。我们将根据理财金字塔的优先次序来进行讨论(参见图6-1):第一节讨现金储备和管理;第二节探讨个人风险管理和保险计划;第三节研究债务管理;第四节看一看税务计划;第五节说明投资组合管理;第六节解释雇员福利、社会保障和退休计划,以及最后第七节讲解遗产计划。值得指出的是,理财金字塔有很多表述方法,但它们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我们现在来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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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大概方位)
现金储备和管理(节标题,以下为节下小标题)
为了确保投资者不会入不敷出,投资者应以备考个人现金流量表作为财务预算。此外,投资者还要保留一定的现金储备以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如果有余款,才考虑投资来达到理财目标。
现金和现金等值
现金与现金等值是指硬币或纸币、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或流动性高的资产(如指定发行商发行的金币等)。硬币和纸币是市面上流通的货币,我们称为“法定货币“。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也可分为人民币和外币存款,通常风险和回报都很低,但却是中国投资者最喜欢的投资方式之一,原因是它是一种无风险的投资方式。货币市场工具是支年期少于或等于一年的债务证券。在中国,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外汇基金票据、银行同业拆息贷款、可转让大额存款证、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回购协议和远期利率协议等。
持有现金和现金等值的原因包括:(1)方便小额现金交易;(2)作为现金储备应付不时之需;(3)投机之用。用来把握突然出现的投资机会;(4)根据投资组合理论,这是投资组合包含的资产之一。
储蓄和投资是不一样的,储蓄强调的是流动性、保本和短期目标;投资则涉及较长期的资本参与,具有较大风险和较长期的目标。储蓄的回报是利息,这意味着投资者必须考虑利息的计算,如简单利率对复合利率以及名义利率对实质利率等。一般要求回报率包含三个组成部分,即实质无风险回报率、通货膨胀因素,以及风险因素。
通常投资者应用现金和现金等值来建立储蓄计划,这不但提供了现金储备,而且也为将来长期投资提供了资本基础。最理想的情况是投资者把总收入的10%或以上投入到银行储蓄起来。在设计投资组合时,我们通常也把一部分资金投放在现金和现金等值中,这样做可以把握可能突然出现的投资性机会。
财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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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预算是以备考个人及家庭现金流量表的形式预备,预测未来一年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现金流量表考虑收入和开支、融资活动和投资活动。除此以外,不涉及现金的有关活动,如保险安排、退休安排和遗产安排,可放在附注里。
收入包括薪金、佣金、花红、自雇收入、子女馈赠、利息、股息、资本增值、租金收入、退休金权益或年金、赡养费、助学金、奖学金、版权和退税等。其中最主要的收入应该是薪金。支出可分为固定支出和可变支出。固定支出是定期必须支付的开支,包括租金、按揭利息、分期付款利息、保费、贷款利息、税款和公积金等。可变支出是每期可变动的开支,包括公用开支(水、电、煤气、石油气和电话)、食物、交通、衣服、医疗、信用卡利息、个人护理、教育开支、幼儿护理、娱乐和捐献等。
制订财务预算的基本原则是:(1)量入为出。尽量安排平衡或盈余的预算,很多时节流易于开源。(2)保留现金储备以作不时之需。(3)制订可行的消费投资比率,养成投资的良好习惯。(4)把开支分为固定和可变的,并排出优先次序来。
通过财务预算,投资者可规划和控制相匹配的开支和收入,也可调整资产和负债。在制订理财预算时,除了参考财务表资料外,还要对各项收入和支出作出增长或减少的假设,同时要评估各项融资和投资安排。最后,决定每月的盈余或赤字,盈余了作储蓄或投资安排,赤字了则须安排额外借贷、增加收入或减少支出等。
现金储备
在制订理财计划前,投资者必须提供一个财务安全网来应付个人及家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投资者必须全面评估自己财务的稳定性,如每月的收入和支出、遗产和负债及保险措施等。财务安全网一般由保险和现金储备提供。这里先谈现金储备,保险将在下一节讨论。现金储备是以现金和现金等值保存,用来保障投资者生活水平免受突发事件的影响。突发事件包括失业、收入不稳定、患病、意外、非预期开支和突然出现的投资机会需要现金流。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个人及家庭不用被迫以很大的折让把流动性不高的资产卖掉,或接受生活水平大幅降低的事实。
现金储备需要多少数额没有准则,视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工作前景和借贷能力等来决定,但一般要保持6至9个月的生活开支总值作为现金储备。
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指有效地运用现金和现金等值,来确保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应付开支,偿还短期或长期债务,进行储蓄和投资来达到理财目标。其目标有两个:第一,制定财务预算来控制开支;第二用现金管理系统来支持财务预算。有效的现金管理需要依靠合理和可行的财务预算制定,以及有坚强的决心和毅力去切实履行财务预算。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表面上,高收入人士应累积多一点净收入以进行储蓄和投资。但事实上,很多高收入人士奉行享乐主义,追求超出收入能力的奢华生活,以致最终入不敷出,甚至债台高筑。此外,不少年轻人习惯“先透支未来”的生活模式,同样是债务缠身。这时,我们就必须进行债务管理,降低或完全剔除负债,并且立刻开始储蓄计划。这里,所用的工具就是财务预算,但财务预算必须是合理和可行。一般来说,节流比开源容易得多。投资者必须戒除胡乱花钱的陋习,节制控制开支,才有希望建立理财独立。
一个简单的现金管理系统,是把所有现金收入存入一个中央账户头,所有固定和必须的现金支出都从该账户中扣除,如按揭供款、个人贷款供款、保费和薪俸税等。此外,每月一次把一笔款项从该户头转帐到另一生活费用户头,日常的生活开支便从生活费用户头中提取。在中央账户的余款就可作为储蓄或投资之用了。图6-2图解现金管理方法。
(图6-2大概方案)
个人风险管理和保险计划(节标题,以下为节下小标题)
除了现金储备以外,保险是提供一个财务安全网来应付突发事件的方法之一。首先,我们从保险角度看风险的定义和讨论管理风险的方法。其次,讨论不同的保险类别。简单说,保险可分为人寿和非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可解决投资者在达成理财目标之前因早逝而引致家人可能面对的财务困顿。非人寿保险可保障个人健康、意外、经济权益或法律责任。
保险学的风险定义和投资学的风险定义是不一样的。财产风险是指造成实物财产的贬值、损毁或者灭失的风险。财产风险除了会导致财产的直接损失之外,还可能引起与财产相关利益的间接损失。一个人拥有的财产越多,相对来说其面临的财产风险越大。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所拥有的房屋、家具、衣物、家用电器以及车辆等等,可能会因为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也可能因为失窃或者是遭受抢劫而丢失。
若从理财后果来界定,风险有两大类别:纯风险和投机风险。纯风险指包括火灾、意外或和失窃等;投机风险包括如赌博、创业和投资引起的风险等。
若从影响幅度界定,风险也有两大类,即特定风险和基本风险,其中,特定风险是对个人或少数人造成的影响,包括汽车意外或家庭成员早逝等。而基本风险则是指个人及家庭以外的外生性因素引起的影响,如饥荒、战争、自然灾害等。
一般而言,保险主要是对纯风险和特定风险提供保障,也通过人寿保险来保障一部分基本风险。而投机风险一般通过分散投资和对冲等投资活动来降低或剔除。
在理财管理中,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纯风险对个人财产和责任产生的风险,这类风险直接影响到个人身体状况,如早逝、失业、患病、意外受伤或退休后生活等。财产风险指拥有的财产被损毁或破坏,如自然灾害、盗窃等。责任风险指个人或家庭成员的行为损害了他人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理财管理中,责任风险常为人所忽视,但其实却非常重要,其原因包括赔偿没有上限,可能对收入或财务资产有留置权和费用不菲的诉讼。
个人风险管理方法
个人风险管理指评估个人或家庭面对的纯风险和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其过程包括如图6-3的四个步骤:
(1)辨认潜在风险。指找出所有个人、财产和责任等可能引致损失的纯风险。
(2)评估可能损失。指估计每项风险可能引致损失的数额和频率(或然率)。例如,损失数额巨大,但频率不高,适宜投保。如果损失数额不大,但频率颇高,则适宜保险保留。
(3)选择管理方法。指决定如何处理各项风险,方法包括避免风险、控制损失、分散风险、对冲、保留风险、非保险转移风险和保险。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保险。
(4)定期监察和修订。应该最少每年重新评估一次风险,并因应状况改变风险管理方法计划。
(图6-3大概方位)
个人风险管理方法包括:
(1)直接避免风险;
(2)控制损失,包括防止损害和减少损失。在事情发生前,降低和减少损失出现的或然率;在事情发生后,减少损失的数额。
(3)保留风险。这是一种自我保险,指保留部分或全部风险,承担可能出现的损失。积极保留表示投资者自觉而有意地保留风险;消极保留表示因无知、漠不关心或懒惰而不自觉地保留风险。
(4)分散风险。把资金放在不同资产上,组成投资组合,可降低非系统风险。
(5)对冲。用衍生工具抵消系统风险。
(6)非保险转移风险。这是一种通过合约把风险转嫁到他人的方法,如租赁等。
(7)保险。这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通过缴纳保费,把个人或家庭可能产生的损失转移给保险人。这也是本节的主要议题。保险的好处是为被保险人或家庭提供金钱补偿。
保险原理和概念
保险是通过集合多数人的偶然性损失,把风险转移给保险人,而保险人承诺为承保的损失提供弥补和赔偿。保险的主要特征为集合损失、支付偶然性损失、风险转移和弥补赔偿。可保风险的特征为非投机性、偶然和非故意性、可预测性、很多人面对的、可评估和量度的、由损失巨大引起的保费是由能力支付的。保险的种类包括人寿、医疗、财产、责任、合法权利和社会保险。
保险原理包括:
(1)可保利益。指对标的物的法律认可关系,赋予该物可投保的权利,包括个人、财产、责任和其它合法权利。
(2)最高诚信。指保单开始生效时,保险合约和各方负有披露重要事实的责任。
(3)原因。在索价时,要确定真正造成损失和有影响力的原因。
(4)损害赔偿。指对损失作精确金钱弥补和赔偿。
(5)分摊。如果多个保险人和同一人订立保险合约,这些保险人便应分摊损害赔偿金额。
(6)代位权。指允许提供损害赔偿的保险人,有对第三者可能拥有的索偿权利。
在中国,涉及个人或家庭的保险的分类有哪些?首先,保险分类是指保险种类的划分,即按照一定标准对保险业务进行归类。例如,按保险标分类,可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四大类。这种分类方法是最常见、最普遍的。
(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2)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导致死亡、伤残,或者在保险期满后,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3)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对被保险人由于疏忽、过失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应对受害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
(4)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凡义务人应权利人的要求向保险人投保自己的信用的保险属于保证保险;凡保险人应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的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
如按风险转嫁形式分类,可将保险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1)原保险。原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它的保险人的一种保险。转让业务的是原保险人,接受分保业务的是再保险人。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纵向转嫁即第二次风险转嫁。
(3)共同保险。共同保险也称共保,是由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或同一风险而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的保险,在发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按照保险人各自承保的金额比例分摊。与再保险不同,这种风险转嫁方式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横向转嫁,它仍属于风险的第一次转嫁。
(4)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与共同保险相同,重复保险也是保险人对原始风险的横向转嫁,也属于风险的第一次转嫁。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这时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要按一定标准进行分摊。
按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可分为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
(1)法定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它是由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不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是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
(2)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在自愿原则下,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制订保险计划
一般人在制订保险计划时常犯的错误包括没有考虑充分而全面的保险、保额过高,以及对不必要的项目进行投保。图6-4表示制订保险计划的流程,包括:
(1)订立保险目标。我们首先要进行制订风险管理程序,辨认出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哪些风险可应用保险来转移风险。同时,也要确定希望达到的理财目标,包括安全、子女教育、退休,以及遗产等。
(2)制订保险计划。要确定标的物,选择保险产品,投保金额和投保年期。
(3)执行保险计划。选择保险人来购买不同的保险产品,因为保险经纪的售前和售后服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
(4)监察和修订保险计划。应该至少每年重新评估一次风险,并因应状况的改变而修订保险计划。
(图6-4大概方位)
长期业务保险: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一种长期业务,保单合约不仅持续多年,而且保险人不能单方面取消或修订合约。人寿保险的目的包括:(1)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障其家人免于陷入财务困境。(2)对未来的个人或商业需要作出适当安排。(3)为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作出储蓄安排。(4)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进行投资。(5)为退休后生活提供保障,安排退休计划。
保险原理。法定规例:凡对受保生命没有可保利益的保单均属无效,可保利益包括本身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受监护人以及存在财务关系的人。不管保险人是否提出要求,最高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披露所有重要事实,如健康状况等。假如投保人违反了最高诚信原则,保险人便有权撤销保单。保险金绝不能代表生命的精确财务补偿,所以人寿保险属于利益保单,而不是损害赔偿保险。在人寿保险中,每份保单都获全额赔偿,不用分摊。
保费和现金价值。对不同年龄、性别和个别承保生命的特性,人寿保险有不同标准保费,要经过精算师评估和计算假设死亡金,进行核保来确定。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死亡率、投资利息和营运开支。人寿保险保费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
保单持有人可以取消保单,而保费减去保单的成本后还有剩余,称为“退保现金价值”。如果一年内没有发生理赔,便可累积退保现金价值。投保人还可以现金价值作为抵押品,安排保单抵押贷款。根据人寿保险保单的条款,保单持有人可以自动利用现金价值使保单维持完整有效。如果保单持有人不能再缴付保费,他还可以选择拥有无须再缴付保费,但这样会使保险额下调。
人寿保险产品。市场上,人寿保险产品种类繁多。我们可按寿险产品功能区分,如定期、终身或特定日期以前的寿险或年金。我们也可按基本变数来修订或者附加在保单上,如可转换、可续保、可分红或有附加条款。
传统寿险的类别有四种基本形式:定期寿险、储蓄寿险、终身寿险和年金和退休金。让我们看看每一种类别的内容。
(1)定期寿险指特定时期提供保障,在期内受保生命死亡,且保单在有效时才可支付。由于有时限,定期寿险是比较便宜的保障形式。定期寿险的保险期是固定的,而续保可延伸保险期。一般超过一年期的定期寿险都可续保,但可能加上限制,如不能增加保额或限制续保次数等。定期寿险也可以是可转换的,如转换为终身寿险,这类产品主要用以保障早逝的风险。定期寿险可再细分为:
——定额定期寿险。在保险期内,保费和保险利益均不变。如果受保生命在保险期内死亡,可获按保额支付的保险利益。通常保险期超过一年的合约,可支付相同的续保保费。
——递减定期寿险。在保险期内,保费是不变的,但保险利益则按年递减。常见的形式是信用寿险,家庭收入寿险和抵押赎回寿险。
——递增定期寿险。在保险期内,保费和保险利益会递增。
(2)储蓄寿险。指在保险期结束或期内死亡时,保险人便要支付保额赔偿。由于索赔肯定出现,一般保费较高,投保人通常是按年缴付固定保费或一笔整付保费。根据保费,可以是分红或不分红。由于有储蓄成份,可以此作为退休计划的一部分。
(3)终身寿险是终身有效的合约。受保生命在任何时候身故,保险人便支付保额。一般保费是固定的,但可能要终身缴付保费,于指定期间内缴付保费或根据年龄而缴付保费。根据保费,可以是分红或不分红。由于人最终难免一死,而死后肯定可以索赔,可以此作为遗产计划的一部分。
(4)年金和退休金。通常都是为退休后生活而作准备的一种保险,可以按年缴付固定或一笔整付年金保费。在制定日期后,年金领取人可在剩余生存期内定期获取规定金额。如果年金领取人早逝,便会失去获取年金的权利。
除了传统保险之外,还有一些非传统保险,如万用寿险和投资相连保单。万用寿险是一种终身寿险,其特点是容许灵活的保费和保额。万用寿险可提供保费的灵活性,可调整保险利益,披露附加保费,披露定价因素以及累积现金价值。
投资相连保单是另一种终身寿险,其特点是通过单位化基金,将投资风险转移到保单持有人身上。
近年来,团体保险计划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是雇员福利计划。雇主可通过计划向员工提供人寿保险,通常作为薪酬以外的附加福利。团体保险的保单特点是一张保单可同时保障许多人,而且不会要求提供详细的个人资料。
除了人寿保险以外,我们还可以考虑把附加保险利益加进保单。常见的附加保险利益包括:
(1)残疾保险利益。如被保险人遇到身体残疾,可豁免保费和享受有残疾收入。残疾收入附加保险利益中可以有生活指数调整的条款,以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
(2)意外保险利益。如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或丧失肢体,可获额外赔偿金。
(3)提前给付保险利益。如被保险人在指定严重但未死亡的情况下,可获保单所列明的部分或全部死亡保险金。
(4)医疗保险利益。医疗保险可以附加保险利益的形式或作为一般保险保单来提供。保障范围可包括住院费用、私人护理、外科医生、住院病人内科医生、住院病人专科医生、门诊病人的跟进护理和免费全球性支持。
(5)可保权利益。如被保险人持有可保利益订立的保单,其可保性将被保障。
一般业务保险
一般业务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经济权益保险和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的标的物是生命、肢体、健康或医疗费用,如个人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财产保险的标的物是实物,如建筑物、船舶和汽车等。经济权益保险是财务利益保险。责任保险是保障引致第三者死亡、受伤、疾病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下我们讨论一些常见的一般业务保险:
汽车保险。在中国,就像在世界各地一样,使用车辆一般要购买汽车保险,而汽车保险分为私家车、电单车和商用车辆三种类别。其主要为第三者提供保险和车辆自身的财产保险,可分为第三者责任、火灾、盗窃,以及综合保险。汽车保险特别的地方是,如果在过去一年没有索偿,投保人可享受续缴保费的累进折扣。
但以下项目是不受保的,例如,(1)意外发生的地点在指定保障的区域以外;(2)未依照特定的用途限制使用车辆;(3)涉及基本风险或高危风险的,如战争、辐射风险等;(4)驾车者不在受保司机名单之列。
制订保费的因素包括保障范围、引擎马力、载客量、车辆价值和车辆用途。其它考虑的则有司机的年龄、驾车经验、意外事故记录和车辆类型,通常都有特定的免赔额。值得指出的是,即便投保人违反了保单条款,保险人仍不得拒绝赔偿第三者的损失,唯有权向投保人追索赔偿。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涉及人身保险范畴,包括个人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