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内容简介
本书是《建筑工程质量禁忌手册》的姊妹篇,在编写过程中,力求做到概念清楚、通用面广、实用性强、工艺先进、措施有效;可供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及管理人员使用,也可供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参考。
目录
1.1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部分)质量验收的划分
1.2 检验批与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3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其他规定
2 建筑给排水系统安装
2.1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2.2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2.3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2.4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
2.5 室外排水管网安装
2.6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
3 建筑采暖与供热工程
3.1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3.2 室外供热管网安装
4 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4.1 锅炉安装
4.2 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4.3 安全附件安装
4.4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书摘
1.1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部分)质量验收的划分
根据GB 503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1.1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1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通常由结构、建筑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共同组成。1个独立的、单一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为1个单位工程,如在1个住宅小区建筑群中,每一个独立的建筑物(构筑物),即1栋住宅楼、1个商店、锅炉房、变电站,1所学校的1栋教学楼,1个办公楼、传达室等均各为1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1个子单位工程。例如,1个公共建筑有30层塔楼及裙房,该业主在裙房施工完,具备使用功能,就计划先投入使用,就可以先以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如果塔楼30层分两个或3个子单位工程验收也是可以的。各子单位工程验收完,整个单位工程也就验收完了。并且应以子单位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子单位工程一般可以根据工程的建筑设计分区、结构缝的设置位置、使用功能显著差异等实际情况划分。在施工前可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
1.1.2 分部、子分部工程(设备安装部分)的划分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1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是由建筑与结构工程的4个分部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的5个分部工程共9个分部工程组成。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按专业性质划分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分部工程、智能建筑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电梯工程5个分部。其中,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中,将原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强电和弱电部分独立出来,各为1个分部工程,称其为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和智能建筑(弱电)分部工程。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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